司法改革失敗 高高在上 充斥官僚心態

▲▼司改會舉行「是法官檢察官都適任,還是評鑑制度失效?法官法新法施行一周年」記者會 立委吳玉琴 司改會法官法再造修法專組召集人黃旭田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 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委江榮祥。(圖/記者屠惠剛攝)

▲司改會舉行「是法官檢察官都適任?還是評鑑制度失效?」記者會 。(圖/記者屠惠剛攝)

● 林清汶/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日前發表「司法信心年度民意調查」,指近5成民眾不滿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的司法改革,且僅有略超過3成的民眾覺得司法公正;司法院回應表示,將判決不符民意歸因「法官亂判」,進而指司法不公,是過度簡化問題,對於成熟法治、深化民主恐有不良影響。

司法官頤指氣使 隨便亂判 勝敗兩造都不服

看了司法院的新聞稿,更讓人覺得難怪司法會沒進步,司法院根本沒有反躬自省。何以一般民眾會對司法不滿意,道理很簡單,很多司法官(當然包括檢察官)抱著高高在上態度,開庭時對一般民眾頤指氣使,沒有善盡專業調查,甚至讓民眾訴訟過程中或因不諳程序被言詞蹂躪;如此判決結果,勝訴一方不見得開心,敗訴一方肯定大喊司法不公。

▲▼ 總統蔡英文主持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圖/總統府直播畫面)

▲總統蔡英文當年浩浩蕩蕩舉行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如今司法改革仍然沒有成功。(圖/總統府直播畫面)

判決違背經驗與論理法則 脫離社會生活

再者,部分司法官對案情不夠用心深入,開庭前未做好準備功夫,問案情沒有問到重點,隨便問幾段話就結束,即告知當事人下次再開庭,且案情一拖就一年半載才結案;他們可曾想過,多少人開庭前心中的壓力,要如履薄冰登入法庭,事先還要請假及舟車勞碌。又一審法院法官多半年輕、未經歷練,所以判決結果可能違背經驗法則與社會脫節,因此案情經常在二審中被廢棄。

然而,一審法院裁判影響民眾的觀感卻最為重要、最直接,司法若要重視審判品質,就不能讓一審(包括地檢署)有太多的恐龍、奶嘴司法官,應重新思考調整審級制度與司法官的職階,不能讓一審司法官都是資淺者充斥。而對於民事小額案件或刑事微罪更應規範限期結案,而非一拖再延;因為遲來的正義根本不是正義,只會落得民眾怨聲載道。而司法官的在職教育訓練應不斷強化、提升,作好評建機制、啟動淘汰不適任司法官;對於非訟事件(如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支付命令聲請等)與民眾更是息息相關,應提昇效能,可比照行政機關服務方式,嚴格規定結案期限。

年改不及於司法官 司法服務品質卻始終詬病

全國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範圍,並不及於司法官,然而,我們司法服務品質卻始終讓民眾詬病,比起30年前的行政機關更為官僚;人在公門好修行,司法官有了權杖,應該記取「爾祿爾俸,民膏民脂」,部分以這種偏執方式或官僚心態當司法官者,不會贏得民眾尊敬,只會讓司法改革盪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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