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時代下 培養媒體識讀能力

我們想讓你知道…《世界人權宣言》就是普世價值,凡民主自由法治國家莫不重視!

▲ 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圖為歐洲人權法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 張清塗/退休人員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自由當然包括人身自由及宗教信仰、遷徙、言論等等自由。《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宗旨:「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透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以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及思想的自由。」

堅守真相的新聞工作者獲諾貝爾和平獎

2021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發給兩位新聞工作者:瑪麗亞.瑞薩(Maria Ressa)與穆拉托夫(Dmitry AnderyevichMuratov),表彰兩人「致力於捍衛民主體制與長期和平的基石──言論自由」。瑞薩在演說時表示,她是代表全世界每一位被迫做出重大犧牲、只為堅守陣線、只為履踐價值與使命,為世人報導真相、向權力究責的新聞工作者。可見《世界人權宣言》就是普世價值,凡民主自由法治國家莫不重視!

▲ 菲律賓新聞網站Rappler執行長瑞薩於2021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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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聞時代下 培養媒體識讀能力是王道

當今世界各地假新聞與說謊媒體到處橫行,等到發現受騙後已經損傷慘重,對生活在傳統與新興媒體之間的「資訊雜食生物」,到底什麼是媒體?什麼是新聞?資訊如何被包裝?網紅都做些什麼?個資數據如何被利用?自然須要認知「假新聞時代下的媒體識讀」。如美國前總統川普與Twitter的關係被發現是記者製造的假新聞,但川普卻已高高坐上他的總統寶座。

一個國家是否民主 依能保障多少人權而定

西方歷經漫長的人權運動,才稍稍地在制度上肯定「人之為人」的價值,逐漸地確立國家必須為了保護人民而存在。不過,即使一個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被監督、無法自我反省,它將會反過來,逐漸從「讓人自由」變成「讓人成為奴隸」,制度也會從保障自由轉變成箝制個人自由的枷鎖。

任何的制度都可能避免不了腐化,透過制度來圖利自身,而形成更大的惡。即使一個標榜人民主權的民主國家,它會是保障人權價值的良心所在,但也可能會變成一塊遮羞布。一個國家是否民主,是依能保障多少「個人」的人權作為指標。

人權學者肯定台灣的自由 尚未被平反的迫害事件仍待關注

▲ 國際知名學者肯定台灣所保有的自由民主與人權,但同時也關包括太極門案等尚未被平反的人權迫害案件。(圖/記者陳家祥攝)

回顧台灣解嚴後,受到威權餘毒的人權迫害案例仍比比皆是,台灣的國際形象,受到歐美國際學者專家的關注。今年4月初,由義大利《寒冬》(Bitter Winter )雜誌總編輯兼世界知名社會宗教學者馬西莫.英特羅維吉教授(Massimo Introvigne)及比利時非政府組織人權無國界(Human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主席威利.福泰(Willy Fautré)領銜,帶領來自八國的12位知名國際人權學者專家,至台灣舉辦國際論壇──International Forum on Peace and Human Rights/Freedom of Religion or Belief:A Global Issue),他們肯定台灣所保有的自由民主與人權,但同時也關注台灣後威權時期尚未被平反的人權迫害案件,包括太極門案等。

檢討僵化制度 莫讓「惡法亦法」!

因為政治制度易淪為官僚化,看起來具有某種程度的效益,卻也容易陷入「依法行政」而導致「惡法亦法」,讓保護人民的法律僵化在形式主義的思維當中,也因此,當政治制度無法被反省,無法回到原初設計的價值設想當中,就容易陷入一種政治危機。

透過第五權 有效制衡三權與媒體

筆者期待「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World Press Freedom Day)」能帶給台灣一個正向的能量,相對於過去的第四權──媒體,已經有不少人將網路上的積極公眾、公民記者、意見領袖等稱為第五權。此一新興的「第五權」既是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的最終監督者,亦為第四權媒體的有力制衡者。

▲ 每年的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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