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臨時會「補破網」別讓漏網之魚竊笑

我們想讓你知道…立法院臨時會快速回應社會期待,修法「補破網」足以肯定,但「補破網」要做到「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不要東補西漏,還沒修好,漏網之魚就已經在竊笑了。

▲▼立法院臨時會 全院談話會 特定議案提案表決 柯建銘 曾銘宗。(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處理性平三法、《外役監條例》修法,審查「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等事項。這是本屆立院第七會期休會後,第二次的臨時會,民進黨政府2016年上台、完全執政後,已召開過15次臨時會,加上這次已是第16次,打破國民黨紀錄。(圖/記者屠惠剛攝)

● 高思博/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
● 呂啟元/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自從近來台灣版#meToo性騷案如同滾雪球般爆發,接著又有「坐外役監的出來殺警,殺警的爽坐外役監」的離譜情況,「權勢性騷」及「權勢坐爽牢」這兩者共通的不公不義,引發社會強烈的不平之鳴,因此一向多因為執政黨於立法院正常會期怠惰,而扭曲成了類似補考的臨時會,終於能回歸正常功能:處理休會中重大、急迫的議案,這次則是回應社會「補破網」修正外役監條例及性平三法。

此次修法固然目的性明確,但有鑑以往立法院曾在時間壓力下修法,鬧過掛一漏萬的低級錯誤,尤其目前正值選舉熱季,筆者認為以下幾點必須先提醒立委們,否則修法的結果可能淪為誠意十足的作秀,卻完全達不到社會期待。

一、延長了追訴期 但非公訴罪告訴期間仍只有六個月

此次性平三法修正,除各版本均延長申訴期限,在刑事責任部分,有些版本還要求增加「延長追訴權時效」。需提醒的是,性騷擾罪(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是告訴乃論,依刑事訴訟法,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從犯罪行為結束時起算。重點是追訴權時效和告訴期間是兩回事,只有「延長追訴權時效」是中看不中用,因為「告訴期間」早就過了。

當然,立法技術上可以「延長告訴期間」,或者將性騷擾罪改為公訴罪,至於有論者提到比例原則問題,簡單說好比「性騷擾的追訴期比殺人放火還長」,筆者認為基於立法具有即時回應社會期待的本質,有時立法片面化乃無法避免,只能寄望於司法去進行個案均衡。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召開「性平三法修法,朝野合作防治性騷!」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召開「性平三法修法,朝野合作防治性騷!」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二、個案中不乏同志間性騷 調查小組的組成應特別因應

目前版本中,對於違反性平案件,會交由委員會或審議會調查,而其組成,例如行政院版《性騷擾防治法》草案第6條、第15條明定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調查小組之女性代表比例,不得少於總數二分之一。

但是這波#meToo案件中,不乏同志是權勢性騷受害人,基於同志或跨性別者要站出來主張權利,除了和其他受害人一樣要面對權勢報復,還要面對可能要出櫃引發的種種,可謂面對雙重障礙,為保障同志及跨性別者權益,立法上似乎應考量增訂規範,在被害人為LGBT時,調查小組成員需有「LGBT維權人士或專家」,以因應同志及跨性別者的雙重障礙。

三、外役監應同樣排除重大犯罪與權貴犯罪

這次外役監條例修法,是殺警重犯居然可服外役監引發的。社會認定外役監就是「爽缺」,而重大犯罪應該加強刑罰的處罰面,不應該牢沒坐多久就移往外役監,等於已經在考慮讓重大犯罪者回歸社會,這是社會認定現行外役監狀態很有問題的根本原因。因此行政院版的修正,主要就是「重大犯罪不可以申請外役監」。這些重大犯罪就是暴力犯罪、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槍砲危險犯等,堪稱早前才剛修正「選罷法終身禁選2.0版」。

但是外役監的「爽缺」,固然重大犯罪者不應有資格申請,社會輿論對於權貴占爽缺的厭惡程度,絕對不低於重大犯罪者,因此修法最少應該排除「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或重大經濟犯罪,其依法應沒收或追徵之犯罪所得,尚未追回者」,以示爽缺對重大犯罪者和權貴同樣是不得其門,這是公平正義的要求。

▲▼夜店殺警案被告易寶宏報到入監。(圖/記者楊佩琪攝)

▲夜店殺警案被告易寶宏到外役監服刑引爆社會大眾反彈。(圖/記者楊佩琪攝)

四、外役監遴選小組應納入被害人觀點 實踐修復式正義

殺警受刑人坐外役監,同樣引起被害人家屬的悲憤,外役監最大的問題是「如何遴選才算公平」,目前是依照法務部訂定「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認定。這次既然要修法,就不應該只是將本來「辦法」照搬入法而已,我們認為應仿效外國立法例,外役監遴選小組應積極納入被害人觀點,即成員應有被害人或其家屬,且遴選決定應考量受刑人是否對被害人有悔罪、補償行為,以積極實踐修復式正義。

五、吸毒犯可以去外役監嗎?

監獄人滿為患是一直存在的老問題,吸毒犯再犯率約為70%,現行在監人數約46%以上是毒品犯。此次行政院版草案中,特別規定吸毒犯可以取得外役監資格。如果是爲了解決監所空間不足的問題,筆者認為這完全忽視了吸毒犯回籠的根本原因:成癮性,毒品成癮性如果沒有配套措施緩解,人滿為患的頭痛問題只是從一般監所燒向外役監而已。何況外役監是可以放假外出的,吸毒犯放假在外如無相應配套是有風險的,問題的本質仍然是吸毒者要被當成病人多,或是犯人多的政策難題,這點值得立法過程中好好討論。

臨時會快速回應社會期待,修法「補破網」本身可以肯定,但是我們希望「補破網」要做到「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不要東補西漏,還沒修好,漏網之魚就已經在竊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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