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汶/大動作約談41名里長 檢調辦案受政治力介入

我們想讓你知道…媒體報導台北市41名里長涉嫌接受優惠價格,赴大陸旅遊涉嫌違反「反滲透法」,這些里長赴陸旅遊在六月至十二月間,何以檢方挑在此刻大動作搜索拘提,不禁令人質疑檢調辦案受政治力介入。

▲批《反滲透法》破壞兩岸交流!陳雪生憂「馬祖台商、學生陷入危機」。(圖/翻攝陳雪生臉書)

▲立委陳雪生批《反滲透法》破壞兩岸交流,憂「馬祖台商、學生陷入危機」;國民黨立委也召開記者會,質疑民進黨政府利用檢調製造寒蟬效應介選影響選情,令國民黨籍里長不敢輔選。。(圖/翻攝陳雪生臉書)

● 林清汶/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媒體報導台北市41名里長涉嫌接受優惠價格,赴大陸旅遊涉嫌違反「反滲透法」,台北地檢署大動作指揮調檢、警、調及移民署台北專勤隊,執行搜索里長的住居處及辦公室,傳喚41 名里長到案。這些里長赴陸旅遊在六月至十二月間,何以檢方挑在此刻大動作搜索約談,不禁令人質疑檢方辦案受政治力介入。

依據《反滲透法》第4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各款行為。」如違反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沒有證據證明里長赴陸旅遊有受賄選嫌疑,台北地檢署卻大動作挑此時辦里長,不辦大案,是否檢方已經淪為政黨附庸?檢方藉雷厲風行舉動造成民眾震撼,阻礙兩岸正常交流。

事實上,台灣與中國大陸民間的交流,已持續三十年以上,並非始於今日,在新冠疫情之前即有宗教、民俗、教育、學術、文化、司法等各項交流活動;甚至於中國大陸透過暑期夏令營活動補助台籍學生赴大陸參與、參訪,並提供優厚獎學金供台籍學生到大陸就讀等。依據「舉輕明重」法理,難道政府應去追究那些學生或家長人士有無被滲透?再者,犯罪豈有揪團高達 40 多人,而且身分都同是里長?此未免太小看台北市里長的智商?台灣長期民主深化教育,里長在台灣各有家庭及妻小,價值觀、理念甚至於政黨取向,不可能一致,但都會彼此尊重,有可能集體被滲透買通嗎?且一般重大犯罪都是私底下進行交易及任務交付,這是一般常識,檢察機關豈會不清楚?

台灣現有陸配三十多萬人,真要依「反滲透法」進行法辦,就應該辦那些人士;因為陸籍人士有可能天天不斷耳語傳播中國大陸的耳語訊息,包括長期在大陸的台商返台,是否危及國安,都要接受調查?然而,民進黨趙天麟的身心皆親中,還有中國鵬賺夠人民幣,檢調迄今仍裝聾作啞,這又是甚麼標準?

「反滲透法」將「中國大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本身已極具有爭議性且與「憲法」意旨相違,「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即揭示「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足見已經有所牴觸。據此,司法機關更應秉持司法中立、客觀,依法偵辦、審判原則,切莫在總統大選前淪為執政者的工具而自甘墮落。政府的職責是福國利民,安居樂業,兩岸未來要選擇戰爭與和平,經貿是否要持續交流,都在民眾一念之間;只有國家安全,社會才能永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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