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民調雲調查民眾對廢死看法。(圖/ETtoday民調雲)
● 戴晚郎/資深媒體人
台灣由於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生讓人驚駭的兇殺案,讓廢死議題三不五時即變成社會熱議的話題。人類社會千百年來犯罪史上,「殺人者死」是普遍的共識和刑法準則。廢死,則是西方社會近代興起的一種意識和做法。它的興起,有其宗教文化背景。
西方國家的人民多數信奉基督教(包括天主教)。《聖經新約‧羅馬書》上記載,使徒保羅在寫給羅馬基督徒的書信中說:「不可以惡報惡。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意思是說,復仇是神所做的事,人類不必越俎代庖 。
於是,西方一些「進步」思想者,為了讓自己能進化成為「高等人類」,提出了廢死的想法。其後許多標榜自己也有「進步思想」、重視人權價值的人,相繼跟進。由於當中許多人出身高貴,或是高等知識分子,廢死遂逐漸成為西方社會思潮裡的一股重要主張,最後甚至成為「聯合國兩公約」裡的內容,作為全世界遵循之人權規範。
▲台灣廢死聯盟等民間團體於2013年到法務部抗議再執行死刑。(圖/記者孫曜樟攝)
亞洲許多國家的執政政府,或迫於聯合國的壓力、或其領導者也想躍升成為「高等人類」,也紛紛跟進。期間,難免跟該國人民傳統上認為「殺人者死」的想法有所衝突。台灣的情形也是如此。
主張廢死者當然不願承認擁抱此一主張是希望讓自己變身為「高等人類」。因為如此一來,勢必得罪多數人(台灣人多數反對廢死),等同把抱持反對意見的人貶為「次等人類」。 於是,他們搬出許多支持廢死的理由:例如「死刑無法降低犯罪率」等等。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在凱道進行反廢死遊行。(圖/記者黃克翔攝)
但這些說法其實很有問題,因為他們並未提出「此說為真」的真實數據。何況,台灣近年偏向廢死,執行死刑的次數寥寥可數。若是常規化的恢復執行死刑,焉知不會降低是罪率(尤其是兇殺案的犯罪率)?
事實上,千百年來,「殺人者死」這條律法之所以存在這麼久,並非單純只是為了降犯罪率,更是為了合乎正義和公理。憑什麼有人可以恣意殺人,卻只是坐牢區區數年就可以抵消其罪?難怪少數「高等人類」的「高貴情操」,會引來這麼多憤怒的反彈聲音。
更值得重視的問題是:政府偏向廢死,會引發連鎖效應,許多法官連應該判死的罪犯都以「可以教化」為由改判無期徒刑或更短的刑期,此舉無異更多催生出更多的殺人者。
例如發生在2012年12月的「湯姆熊割喉案」,兇手在殺害男童被捕後曾直言:「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意思是他不想努力了,隨機殺人是為了讓政府養他一輩子)。」這種陳述司法現存在事實的話語,你說不會鼓動更多人恣意逞兇,我是不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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