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全面修復被民進黨敗壞的國會功能

我們想讓你知道…我們若真是要改良國會功能,把「國會還給人民」、「國家還給人民」,那就應更全面的修復被民進黨敗壞的國會功能!

▲ 傅崐萁21日在宣布參選立法院長記者會上,提出強化委員會功能。(圖/記者李毓康攝)

● 林騰鷂 /德國科隆大學法律學博士、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繼民眾黨15日呼籲兩大黨有志於角逐立法院長的人,能夠承諾第一會期修法建立「國會聽證調查」;修法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修法強化「立委利益迴避規範」;承諾定期公布「相關經費之使用」,貫徹公開透明原則後,國民黨立委傅崐萁21日在宣布參選立法院長記者會上,也提出強化委員會功能;正副院長中立並建立違反議事中立罰則;立法院各項經費透明及定期向人民公布、公開;健全立法院聽證權及調查權;制定「藐視國會及國會偽證罪」等5點國會改革主張,陸續掀開了國會改革的序幕!

筆者認為,上述4點呼籲及5點國會改革主張,有些重複,也只是片面、局部,我們若真是要改良國會功能,把「國會還給人民」、「國家還給人民」,那就應更全面的修復被民進黨敗壞的國會功能!

不依憲開會 會期刻意遭腰斬!

近八年來,被民進黨敗壞的國會功能,首先是不依憲開會,以致會期超短,國會功能無法被及時、有效的發揮!《憲法》第68條明明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 《憲法》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資料照/記者徐政璿攝)

但民進黨全面執政以來,每年第一次會期,立委在二月一日報到後,卻不開議,多拖延到二月下旬才開議,而第二次會期,立委在九月一日報到後,也不開議,多拖延到九月下旬才開議,《憲法》所規定每年八個月的會期,被一黨獨大的民進黨,腰斬了近50天!更壞的是,去年民進黨立委為了總統與立委選舉,強行通過自12月20日至31日停開立法院院會及委員會,又將憲法所規定的會期腰斬了12天,造成去年一年中,立法院有半年沒開議,國會監督、制衡行政的憲法功能,被民進黨敗壞得很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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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削弱審議預算功能 覺得不好還不改!

正因為立法院有半年沒開議,國會審議預算之功能,被大大的削弱!如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雖經輿論多方指摘,但近八年來,立法院均未依《預算法》第51條議決,而在審議時,也不依《預算法》第53條,進行正反辯論或政黨辯論,其審議之草率,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2020年9月28日就曾赤裸裸的說:「去年的公務預算將近2兆元,委員會全部審完還刪不到30億元,後來就是用比例來處理,每年都是這樣。我也很清楚就是1.7%、1.8%或2%喊一喊而已」。他又說,中央政府總預算「幾百案都是凍結10%,提出報告後同意動支,坦白講這是立法院的陋習,真的不是很好」,但「真的不是很好」,民進黨這近八年來,為什麼總是故意不改正!

▲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曾表示,中央政府總預算「幾百案都是凍結10%,提出報告後同意動支,坦白講這是立法院的陋習,真的不是很好」。(圖/記者屠惠剛攝)

同樣的,國會審議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的功能,也被敗壞得一蹋糊塗!中央政府總決算制度的功能,本應是行政院透過決算向立法院負責;用以解除中央政府所負之財務責任;公開財政事實,以利人民藉以監督與考核中央政府;防止浪費公帑;作為中央政府行政效率考核的憑藉,以及作為編製下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參考!

但近八年來,審計部所提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立法院均不在法定期間內完成審議,而逕行適用《決算法》第28條:「立法院應於審核報告送達後一年內完成其審議,如未完成,視同審議通過」之惡法規定,來放水、來敗壞上述中央政府總決算制度的種種功能!民進黨掌控立法院,刻意不修上述惡法,卻執意敗壞國會審議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之功能,也真是令人髮指!

假轉型正義之名 行貪圖私利之實!

又民進黨敗壞立法院審議法案之功能,也是令人驚駭不已!如近八年來,假借「轉型正義」歪理,火速制定許多設立「東廠組識」、破壞文官體制、沒收具有經濟民主理念之農田水利會公法人,等各種只為一黨之私的法律!但對於有利國計民生,防止政府貪腐之法律,則置諸度外或刻意拖延。其中,勞保年金改革法案,已經拖延八年,民進黨政府的陳建仁,去年4月在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及備詢時,還在說:「慢慢建立共識中」!

▲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在去年6月曾表示,法務部廉政署已擬好《吹哨者保護法》草案,朝野各黨團均有共識。(圖/記者李毓康攝)

同樣的,防制政府貪腐的《吹哨者保護法》,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在去年6月就曾表示,法務部廉政署早就擬好草案,朝野各黨團均有共識,但民進黨就是執意背信忘諾,足足拖延近八年,還不制定!民進黨這種一黨獨大、一黨獨壞的行徑,也非常惡劣的敗壞了國會立法功能!

全面修復被敗壞的國會功能

筆者認為,我們要更全面修復,被民進黨敗壞了的國會功能,除了可採行上述4點呼籲及5點國會改革之主張以外,還要倡議國會要依憲開會,立委不可偷懶,當「國會薪水小偷」;國會預算審議要依法辯論;國會要依法定期限審慎議決預、決算;國會排案審議法律案要以國計民生為先,不可循私先為黨國或財團排案。還有更重要的是,要在二月一日,立委報到後馬上開議,倡議制定「藐視國會罪」之法律,以遏止蘇貞昌、陳建仁及其他政府官員在立法院反質詢、拍桌、嗆罵立委等之藐視國會與人民之惡行!

▲ 我們要更全面修復,被民進黨敗壞了的國會功能。(圖/ETtoday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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