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堅/「非核家園」何錯之有 擁核就能解決問題?

我們想讓你知道…擁核人士所常稱的「核電是最便宜的」是騙人的話術。今天,台電公司不敢更正其網站上的核電成本的定義,就是不敢說破的「國王的新衣」神話。

▲ 桃園本月15日至17日3天內5度跳電,影響上萬戶用電需求,而台北市東區也在18日晚間出現跳電。尚未到夏季用電高峰期,跳電消息卻頻傳,民眾不禁質疑「台灣真的不缺電?」(圖/記者袁茵攝)

● 劉志堅/台灣島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台大環工博士

我們剛過4月3日在花蓮的7.2極地震,損失可謂不大,國際上對台灣防震表現可謂一片讚賞。天氣馬上要進入夏天,可能馬上要面對險峻的「缺電」危機,但看新聞說桃園又有停電,台電總經理說要辭職,而國發會主委龔明鑫也在某研討會上承認「2025年要達到『再生能源20%占比』,是確無法達成的」。這是客觀的事實,讓我們來檢視一番,但可不要又是在抓「戰犯」了。

蔡政府在綜合了很多現實因素,訂出「2025年要達到『再生能源20%』」,是很不容易的。有政策目標,才可以擬訂計畫、編列預算、做計劃管理,不怕困難、但也務實。惟部分立委人員、報紙、媒體、雜誌及擁核專業學者人士則一片謾罵、批評、恥笑。持平來論,何錯之有。故國發會主委龔明鑫也說明「在2026、2027才能趕上原訂進度」(對此,筆者持保留態度)其實最簡單、正當的理由,即2020~2023期間的武漢肺炎爆發,傳播肆聶,在法令、契約上這本來就可成為正當理由。

就政府單位的職權來論,對計畫目標的達成否之究責,通常是由國發會、管考單位、主計單位來做,當然也會參考民代、公正媒體、正常專家的意見來求改善、究責,但應不是在抓戰犯,且把意識形態、錯誤的認知都放入了。當某媒體聽到「台電總座突請辭」訊,就欣喜若狂。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推動2025非核家園計畫。(圖/民進黨提供)

▲ 蔡英文政府在綜合了很多現實因素,訂出「2025年非核家園計畫」。(圖/民進黨提供)

近日,立法院有些立法委員(某些政黨)又在提案修「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二十三條的除役規定等,及要廢除《環境基本法》第23條,及要制定「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特別條例」。事實上,這絕非正常的立法,也是違背物理法則。主張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的民進黨,是持不同意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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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推動廢核政策是缺電禍首?

依照媒體,台電常停電,不可饒恕(也不管是什麼原因、情況是否嚴重)。立委、媒體指摘原因其實就是指目前政府「廢核」。就是責怪台電公司不推動核電廠延役;而停電、缺電,也是台電不推動核電;又電價所以會/要上漲、台電公司之所以虧損,都是因不推動核電;也就是台灣的能源問題,都是因為不推動核電所致。但反過來說,是否不要「推動廢核」,改為「擁護核電」、多建核電廠,缺電、排碳、電價上漲等,問題就解決了嗎?

說得嚴肅些,擁核人士一直提出:要使用更多核電、建更多核電廠、要核電廠延役,但他們又提不出執行上的規劃,如要蓋幾座核電廠(規模、地點、核廢場址、民意溝通、經費、時程等),也有一派人士建議要建核融合廠、小型模組化核電設施(SMR場),也是提不出具體規劃、計畫,這如何成為一個能源政策?由俗話說,這些新式的核電廠,技術是否已成熟?市場是否可以買得到?價格是否合理或具競爭性?運維實務是否可做到?整體而言「可行性」是否可被接受?有一些擁核專家,其文章、論述都沒提出完整、可信服的構想、或替代方案。又如企業財團們也沒提出具體方案,就一再講電不足等,或講「五缺」。筆者才淺,但建議政府或主管能源規劃的單位,可再來辦個能源轉型「再規劃」、「再評估」。能源政策是很重要、很嚴肅的,不是隨便講講說說罵罵的。

▲ 擁核人士一味主張要使用更多核電、建更多核電廠、要核電廠延役,但卻又提不出執行上的規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得當初2020年在研擬「能源轉型政策」時,其中重要目標之一就是「開源」,電源要夠備載率要達一定比率,如今經歷這樣強規模的花蓮地震的考驗,總算撐通過,雖不盡美、仍須加強改善,但又來一堆批判的聲音,是否公允?當然,任何核電廠仍是害怕戰爭,也擋不過大規模的天然災害,如日本福島核災,惟就政策及執行面言,我們應也不要過於苛責。

台電虧損主因:燃料採購占支出六成

根據台電公司說明的對這次應變克服系統性斷電的種種措施努力,應是可接受的。外界一直批電價上漲、及台電營運虧損累積達數千億元,就其主要原因,是燃料(油/煤/氣)成本上揚,且持續時間甚長這些都有資料可查,這在任何公司都受不了的。為平抑四月這波電價的上漲幅度,政府對台電公司予達1,000億元的補貼。

或許有人誤解為「台電虧損,全因廢核」,早時其實核一/二/三廠之興建都是極為快速、順利的,甚至核電太多(於民國75年占50%以上)、難以調控的困擾,在用電高峰時,有達三分之一發電設備閒置。對比於民國75年4月有多達44位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因以核電不具經濟等原因,提議暫緩核四廠。而核四廠歷經波折,在反核團體的反對下,約歷經20年的拖拉、預算編列達2800億元,在2021年12月18日全民公投核四商轉案,以多數人的反對下,終於停建。但這筆逾兩千多億元的成本,要算誰的、哪個政黨為此負責?要算到哪項成本科目裡?

說到成本,去年燃料採購就占台電總支出的六成,達約6,100億元,爰此,導致台電公司1,985億元的虧損。這應是台電公司產生虧損的基本原因。

▲ 台電若不採取「非常措施」,台灣未來幾年陷入限電與分區停電的窘境幾乎已不可避免。(圖/記者周宸亘攝)

雖說擁核人士對台電電價多所批評,且執意於說「核電成本是最低的」、綠電的收購躉購費率過高,但這是不對的資訊。查閱台電網站對核電的成本說明,核電的成本仍是1.49元/每度,這是不對的、遠遠不足的、偏低的,這個成本未包括:除役成本、核廢處置成本、核災疏散成本、保險成本等項。目前台電公司對核電成本之估算,不敢更新、更正,考量原因甚多,如其一,提存的核後端基金僅約4,770億元,根本不足。若要補提存,可能台電的財務負擔更為困難迫窘了。參考世界各國的核電廠電價或成本,我們的提存價格是根本偏低的。我國早期的中國國民黨的核電政策是撐不下去的、是要破產的。擁核人士所常稱的「核電是最便宜的」,是類似「國王的新衣」、騙人的神話。今天,台電公司不敢更正其網站上的核電成本的定義,就是不敢說破的「國王的新衣」神話,奈何立法院諸委員們也在鸚鵡學舌說「核電是最便宜的」──這質疑能不能請台電公司總經理王耀庭來問一問,即可知曉,問:「適當的核電成本應包括那些?核電的成本一度電是多少?核電是最便宜的嗎?」,並請其更正網站資料。

另者,筆者身為反核團體成員之一,多次參觀核電廠及各式發電廠,可感覺到核電廠的效能強大、外表簡潔,但身感掩藏乎於其後的核廢龐大成本,及對生態環境的危害、威脅,不可輕忽;其核廢處置成本的龐大、長久,實在是不永續的、是代代相流傳的危害與債務,只是眼前看不到、不處理。又,在不良的政府底體制下,常是無法(完全、完整的))歸責的。

▲ 核電廠乍看效能強大、外表簡潔,但不可輕忽掩藏其後的核廢龐大成本及對生態環境的危害。(圖/台電提供)

日本的政策是頗可參考學習

日本是很務實的國家,他們的核電占比最高時可達30%多,也曾計畫擴增至40%以上,以此為國家戰略。但在福島核災後,以及在全球性減碳、淨零的國際性潮流壓力下,重擬其能源、減碳策略。在福島核災後,所有核電廠營運暫停,經檢討及地方同意後,逐漸恢復。迄至2022年,日本原33座核電廠只有6座的10個反應爐恢復運轉,部分因種種原因停止運轉。且隨時因環境或事故而停止。預計至2030年核電占比將到20%或以下。

日本以核電為主要能源長期發展的方向,他們也確實擁有核能發電技術(含設備製造)。在歷經福島核災及全球減碳潮流,日本也以此重新研擬其能源戰略。常聽說「日本也沒有完全廢核啊!」,但他們把這新的潮流當作是綠色、無碳轉型的契機。其包括國家無碳化重建經濟架構的重新定位、定向的發展轉型。這與我國的十二項關鍵戰略、五大轉型作法頗為相似,而為國家產經發展的新方向。

▲ 2011年發生的福島核災,讓日本人民嚐盡苦頭。(圖/路透社)

他們私下也認為他們可控制、可擋得住、可承受得了核災。在核能電廠的設立、使用上,或說在事物哲理上,設置及使用核電廠,就前提的承認「核電廠是會發生核災的」,所以才要有核災應變計畫,並且假設有朝一日會被執行。這些都是在使用「核電政策」的考慮下,故理應納入成本之內。日本13年前的福島核災,讓他們嚐盡苦頭。台灣的三座核電廠,已都運轉了足足40年,是否也要盡嚐苦果?有時,苦果是在最後一刻才落下的。其實,在恆春的核三廠,曾於2001年3月18日曾發生「全黑事件」。我們不希望如此!日本,是確確實實承受核災變之苦。今天,萬一發生核災,那些擁核的立委們、專家們,恐怕僅能躲在一旁竊看了。

台灣能源政策走出自信的路

我國於2020年開始推動「能源轉型白皮書」。逐漸把國家能源發展推動到發展再生能源道路上。當然總括淨潔能源、淨零減碳方向,較簡潔的說法是:減煤、增氣、展綠、非核。這些說了好久,就是要有進展啦!近日,又被李遠哲院長批了一次「進度太慢」、「政府政策都是騙人的」。願這是對新任環境部長彭啟明、國發會主委劉鏡清等的勉勵。

台灣的能源政策,抓住綠能猛力的發展,善用台灣的天然條件及資源,也漸有些成果。去年再生能源的發電量占比已大於核能。目前則是朝向20%目標邁進。但也應朝向2030年減碳40%目標前進。節能、減碳的同時,也能朝向「永續發展」邁進。

▲ 台灣的能源政策抓住綠能猛力的發展,已漸有成果。去年再生能源的發電量占比已大於核能。(圖/Unsplash)

註:https://e-info.org.tw/node/71141

(參考日本福島核災之損害額度,依這份報告,東電應負擔的賠償總金額,是4兆5,402億日圓。這份報告從(一)日本政府救災的花費、(二)農林漁和觀光業等遭受的「風評損害」、(三)民間企業銷售和調配物資的間接損失,三個方面金額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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