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道才是重點

胡文琦

在國民黨上演劇力萬鈞的馬王宮廷鬥爭之際,一則花絮小新聞並沒引起國人太過關注;然而,較之於上述執政黨內的「茶壺內風暴」,乃至於也是龜笑鱉無尾、鱉笑龜頭短短的綠營「護短」表現,筆者認為國人還不如將注意力集中於民生大計與外交部、國安單位的正常盡職表現,尤其是在已然發生廣大興28號的人命關天事件後,究竟我們的外交部、國安部門乃至於地方的父母官有無學到經驗與教訓,負起該有、最基本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最低標準任務?

換言之,之前已然「悄悄落幕、無聲無息」被淹沒在政治鬥爭口水之爭的「蔡田號」被菲律賓官方指控越界捕漁事件,其實,真正的重點並不在違法與否?重要的關鍵反應是菲律賓官方的海巡單位,究竟有無用槍粗暴抵住台灣漁民蔡波的頭?甚至逼迫蔡波下跪5時雙手上銬,並且近兩、三天沒有提供基本人道飲食?千萬不要模糊焦點。媒體報導,針對恆春漁民蔡波駕駛膠筏到台、菲的重疊海域捕漁,被菲海警扣押一事,日前屏東縣政府表示,膠筏最多只能在台灣12海浬內捕漁,蔡波已違反漁業法必須開罰云云。

坦白說,我們確實不用護短,如果蔡波確實越界非法捕漁,那當然應該接受台、菲雙方法律的應有制裁,此點殆無疑義且無庸爭辯,然而,即便「蔡田號」明確違法,這也絕不代表菲律賓官方海警就可「逾越比例原則」地「以槍抵住蔡波的頭」,甚至用「非人道的方式」不提供基本飲食給蔡波,只會在言語溝通不良狀況下,企圖不停拿「英文文件」要蔡波「簽名認賬」。

這種再清楚不過的基本道理、經驗和常識,絕不能只用蔡波被扣押的捕漁地點,距離屏東恆春沿岸已經78海浬的「先自我閹割」台灣漁民該享有國際基本「人權待遇」。換言之,菲律賓要罰五萬美元、屏東縣政府要罰新台幣3到15萬元「都沒有錯」,只不過,要嚴正提醒屏東縣政府、漁業署乃至我外交部的是,那是「兩碼事」,千萬不要「竹竿裝菜刀」地渾淆並模糊台灣的大眾視聽。

準此,我駐菲代表日前優先解決蔡波在菲律賓方面的相關人身安全問題,「大方向、大戰略」固然沒錯,但更重要的關鍵或許是,究竟在發生廣大興28號事件之後,我們「大有為、『小而廉』」的政府究竟還能提供給漁民什麼樣的具體、實質「保護」?誠如蔡波妻子施麗華女士所言,在廣大興28號事件之後,恆春地區的漁民就有很多種說法,說政府已經與菲律賓方面協商好,可以在台、菲重疊的經濟海域的第幾個小島到第幾個小島附近捕魚,「漁民知識水平較不高」,我們政府應該多多宣導漁業政策云云,看看施女士與蔡波先生的「庶民生活問題」,再對比一場藍藍、藍綠皆爛的噁爛無聊戲碼,蔡波先生所遭受的「非人道待遇」,不才是我們更應關注的重要議題嗎?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