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給問嗎/青少年爭投票權 為自己發聲

文/莊惠棋

我是莊惠棋,目前就讀於高雄市三民高中二年級。我開始關注社會議題,是因為國小曾參與環境議題倡議活動,而我的家人當時也支持我參與社會運動。今年,我很榮幸的正式成為高雄市兒童及少年代表,讓我能為高雄市貢獻更多心力。未來,我關心、服務的事物將不侷限於高雄,而是多了解其他地方議題,繼續從事公共服務,讓社會更美好。

台灣在政策推動上常與外國比較,但國外政策真的適用於台灣嗎﹖台少盟與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希望我國的投票年齡可以下修到18歲,那則有人問:國外是因為青少年較早獨立,所以18歲以前的青少年就擁有獨立自主的意識。但反觀台灣的青少年在18歲時,就已經擁有獨立自主的意識了嗎﹖許多人對台灣青少年因社會歷練不足、成熟度不夠,而所投出的票是否具有意義,一直提出很大的質疑。

但我的想法是:我希望台灣的教育能夠提早讓青少年了解自身權益,並能參與其中。台少盟與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所舉辦的「全國青少年投票日」便是一個很好的機會,青少年可藉由投票一事,能夠更早參與公共事務、關心社會。所以我希望大家一起響應11月10日至11月15日由民間團體發起,台灣第一次的「全國青少年投票日」活動,爭取台灣青少年可以在18歲時就能行使投票權,為自己發聲。

●作者黃榆淮。本文由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提供,言論不代表《ETtoday新聞雲》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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