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應釐清貪瀆疑雲 以釋民疑

李福生

媒體報導,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捲入貪瀆風暴,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具名向壹週刊爆料,在兩年前透過林益世交付其6300萬,取得中鋼子公司中聯資源與下游廠商爐渣的採購合約,今年無意再應允林高達8300萬元的索賄要求,在合約尚未中止下,即遭廠商斷貨,公司因此面臨倒閉命運,讓他被迫出面檢舉。

第一時間,以清廉治國的馬總統要求林必須清楚說明,釐清真相,並指「清廉是公務員最基本道德標準,不容許有灰色地帶。由此看出,馬總統對此案的高度重視。

本質上,類此貪瀆案件,在國內可謂屢見不鮮,一方爆料指控,一方則訴諸司法捍衛自身的清白,於是形成了各說各話的羅生門,真相究竟如何?在啟人疑竇之餘,往往必須藉由司法判決來釐清真相,但無論結局如何,位居高位涉貪的當事人都必須面對問題來做出詳細的說明與解釋,以釋民疑。

林益世在第一時間召開記者會,對涉貪指控做出否認的說明,但記者會僅短短的九分鐘,相信諸多的疑慮仍然是存在媒體與民眾心中的,如今日聯合報亦刊出林於去年3月10號至地勇選礦公司與陳啟祥會面,兩人笑談而出,狀似親膩,這恐怕必須再由林來做出說明。

故而,林若未涉貪,理應再面對媒體,接受記者的詢問,對整個貪瀆指控事件做出更詳細的說明,且因其現今身份為行政院秘書長,位高權重,若只是簡單的交代過程,此非但會重挫馬政府清廉形象,更會令行政院的各項施政蒙上貪瀆的陰影。

基此,在整個貪瀆案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後,林益世該做的應是,再以記者會來詳細說明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並且需以高道德標準自持,自動請辭行政院秘書長之職,因為,一個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秘書長陷入貪瀆的疑雲,無論是否屬實,在司法釐清真相之前,林應已不適合再擔任行政院的秘書長了。

●作者李福生,現居彰化縣鹿港鎮,自由撰稿人。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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