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要向陳水扁學習,藍營要向扁蟲學習!

傅雲欽

台灣的藍綠兩陣營不往宣佈台灣獨立,以取得台灣主權的方向努力,只會各自透過自己的機關、自己的政黨、自己的媒體,互相惡鬥,爭權奪利。長此以往,台灣將來如果沒有被海峽對岸併吞,真是天佑台灣。

什麼叫做惡鬥?只問立場,不講是非的鬥爭是也。藍營聽到綠營爆發弊案,就會衝上前一陣亂棍猛打,不管案子是不是有經過法院審理,有罪定讞。綠營聽到藍營爆發弊案,也是如此。由藍綠陣營長期惡鬥的發展看,綠營有「青出於藍(民進黨頭人大多出身國民黨),而勝於藍」的趨勢。就以陳水扁弊案來說,陳水扁弊案爆發後,藍營猛攻時,扁蟲們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們很「內行」地提出「無罪推定的原則」,為扁辯護,讓藍營一時語塞,攻勢大減。

扁蟲鬥性雖強,但腦殘無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謂「無罪推定」,指被告在法院審理定讞前,要被推定為無罪。這有尊重司法,不要擅自論人是非的涵義。也就是,主張「無罪推定」的人要求對手在法院審理定讞前閉嘴,固然沒錯,但願「賭」服輸,敢引用「無罪推定的原則」,就要服從法院判決。法院審理定讞後,不管結果有利、不利,主張「無罪推定」的人都必須尊重司法判決才對。換言之,如果不承認司法是公正的,就不要主張「無罪推定的原則」。一旦主張這個原則,即使受不利的判決,也要接受,不能耍賴,不認帳。

但是,我們看看扁蟲們的行徑,並非如此。陳水扁的弊案的一部分,如龍潭購地案,已經判決有罪定讞了,蟲們還是不服,還是認為司法不公。這就是願「賭」不服輸,事後賴皮的惡行惡狀了。他們簡直把「無罪推定的原則」曲解成「扁必須判無罪原則」了,這像話嗎?更可笑的是,扁蟲們口口聲聲司法不公,但如果有人說陳水扁犯案累累,多行不義,他們就反駁說:「陳水扁哪裡是這樣,國務機要費案等什麼什麼案,是判無罪的啊!」咦?他們不是說司法不公嗎?怎麼能引用「不公的司法」的判決來證明陳水扁的清白呢?司法既然不公,陳水扁被判無罪,就是法官偏袒陳水扁的結果。無罪的判決反可用來證明陳水扁有罪,不是嗎?

扁蟲們腦殘,也腦扁,又腦偏。他們另有一套歪理。他們所謂的司法不公,不是指全部不公,而是一部分公,一部分不公。哪一部分公,哪一部分不公呢?扁蟲的分類標準是,判決陳水扁無罪是公,判決有罪是不公。這種心態就是只問立場,不講是非的心態。基於這種心態而做出的言行,就是惡鬥,就是一堆狗屎。

綠營越來越善於惡鬥,往往比藍還敢死。再以昨天爆發的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遭中鋼廠商控告索賄貪瀆案為例。這個案子才剛被壹週刊登載出來,檢察官都還沒開始偵辦,遑論偵結起訴或法院的審判,綠營就見獵心喜,一口咬定林益世貪污,以作為鬥爭總管馬英九政府的「資本」。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說:「林益世被控收賄、索賄,報導的週刊提供非常明確的事證。馬英九總統第一任期在無能道歉聲中結束,第二任從貪瀆開始。馬總統愛把清廉掛在嘴邊,言猶在耳,他要怎麼面對自己的心腹、自己的左右手貪污?」民進黨立委鄭麗君甚至加油添醋,編起劇本來了。她質疑林身為國民黨重點培植對象,做出這種行為,難道沒有更高層知情或予以護航嗎?且光一個廠商就有這些內幕,恐怕林益世還是「經驗豐富的累犯」云云。至於親綠的民視、三立電視那些腦殘的名嘴,口沫橫飛,繪影繪聲,「秀」氣十足,就不在話下了。

哇!在這些腦殘的綠營人士眼裡,壹週刊關於林益世的報導居然變成綠營的「聖經」了。其效力強過檢察官起訴書,甚至法院的判決書。鐵口直斷,喝令開鍘,不必偵查,也不必審判,一切依壹週刊的報導就行了。他們聲援陳水扁時喊得聲嘶力竭的「無罪推定的原則」頓時不見蹤影了。原來他們認為這個原則只有適用於自己人陳水扁,不適用於非我族類的林益世。

國民黨陣營如何因應林益世的案子呢?昨天除了行政院長陳冲相信林益世的清白之外,藍營的政客似乎都避之危恐不及。藍營的電視名嘴也好像都顧左右而言他,不談這個話題。藍營之中,居然沒有任何一個人學習扁蟲們的作法,搬出「無罪推定的原則」的來為林益世辯護。藍營惡鬥的能力跑到哪裡去了呢?

藍營人士,趕快向陳水扁和扁蟲們學習吧!第一,藍營的政客、名嘴現在要趕快主張「無罪推定的原則」,以擋住綠營的惡嘴。林益世要學陳水扁,絕不說:「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以免將來被判有罪時,沒有怪罪司法的餘地。第二,如果將來林益世被判決有罪,林益世和藍營人士就搬出陳水扁和扁蟲們的絕招,說「司法不公」、「司法迫害」。第三,如果將來林益世被判決有罪後,入監服刑,林益世和藍營人士就搬出陳水扁和扁蟲們的賤招,請求特赦或保外就醫。如果總管馬英九也不特赦林益世,林世益就要把自己弄到像陳水扁一樣,有胃食道逆流、心凝燥鬱等毛病,然後也請號稱想要消除藍綠惡鬥、化解藍綠仇恨的柯文哲醫師去監獄診斷一下。這樣表演一番,聽說就有保外就醫的機會。

國民黨、民進黨這兩個爛黨惡鬥不息,燃燒司法,照亮自己,令人痛心。以上給藍營的建議,純屬戲謔,用以鄙視這兩個爛黨,如此而已,請勿誤會。

●傅雲欽,律師,建國廣場負責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您的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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