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僅存的二輪戲院「林園電影城」熄燈。(圖/翻攝Google Maps)
● 曾柏瑋/輔大電影藝術研究社前網宣
在永和,曾經大排長龍的福和戲院是一間二輪電影院。在1999年歇業後,被蔡明亮導演相中,成為2003年的電影《不散》的拍攝場景。片中的結尾,《龍門客棧》的演員石雋在歇業前的電影院內,向苗天道出的一句台詞,「都沒人看電影了,也沒人記得我們了」,一語如同不敵時代洪流的二輪電影院遺言,而福和戲院只是一個前兆。
二輪電影院在台灣於1970年代左右興起,但時至今日,早已成為夕陽產業。任由市場機制的競爭之下勢必遲早只能歇業,最後可以預期的是,有天台灣就再也沒有任何一間二輪電影院了。
上月初,新北市唯一僅存的二輪電影院板橋林園電影城也不敵市場競爭,宣布從今年起歇業。而在筆者撰文時,新竹的「新復珍戲院」也同時宣布於二月歇業,此後全台僅剩三家二輪電影院仍持續營業,分別是台北的「佳佳來來戲院」、台中的「全球影城」,以及台南的「全美戲院」。故二輪電影院在市場機制之下遲早成為「時代的眼淚」,進而被淘汰。
二輪電影院 成為文化資產的必要性
惟二輪電影院之營業方式及其所帶來的消費體驗,均與首輪電影院與串流平台迥然不同,亦難以全然被後者所替代。而電影作為一種極具文化價值之藝術與產業,除了電影本身所具有的文化與藝術之價值,電影院亦在產業鏈中有其文化上與藝術上之獨特價值,如同永成戲院、大林萬國戲院、西螺戲院、北斗遠東戲院、有樂館、金東電影院、金沙戲院均成為文化資產即可見一斑。
現有認定電影院為文資之標準 未能全然反映電影院價值
但前述現有登錄為文資的電影院,大多都在歇業後始為文化資產,從而文資的價值往往只著重在其建築物外觀或所橫跨的年代長短。
問題在於電影院本身的價值就在於放映電影與營業,更是基於各式身分的人在電影院內的互動與消費經驗,具有一種社群的文化連結與認同。所以理論上在營業時就登錄為文資才有更多的文化價值,得以在已保存的狀態下更易於活化。但怪的是,為何現有登錄為文資的電影院卻不是如此?
因此,當二輪電影院成為一種夕陽產業後,難道對台灣社會而言,二輪電影院只是一種商業與消遣,沒有任何的文化或藝術價值?面對二輪電影院的沒落,難道不應該以「類博物館」來評價目前碩果僅存的二輪電影院嗎?因此,筆者於上月31日將林園電影城提報為歷史建築。
保存二輪電影院 需要政策支持
我國既已成立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足證電影產業與其文化資產為既有政策所支持。而2015年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為整合台灣各地方的電影文化資產,文化部可以將有意願的地方電影館或電影園區納編為國家電影中心分館,並進行任務分工,結合國家電影中心的資源同時兼顧地方特色,避免重複投資造成浪費」。
筆者呼籲,若政府有心保存二輪電影院,即應給予政策的實質支持與妥善運用政策工具。除應繼續改善《文化資產保存法》對私有文資的補償措施,更應盡快考慮將二輪電影院納編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分館,或對二輪電影院予以政策性補助,甚至如免徵娛樂稅之賦稅優惠等,以避免二輪電影院的消逝,成為電影產業與文化的莫大損失!
英國前首相邱吉爾曾說過「你可以看清多遠的過去,就意味著可以看清多遠的未來。」台灣不應再放任二輪電影院成為「時代的眼淚」,反而應該從此刻開始,盡速使其成為「時代的寶藏」,才能讓全民共享電影院的文化與藝術價值!
▼中原大戲院結束營業,其特色為電影看板為謝森山大師親自手繪。(翻攝自中華文化總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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