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不可能只一人只一案 就看特偵組怎麼辦? 

高達宏

摘要:

由目前所知的證據來看,林益世的犯案偵辦下去必然牽涉到其他許多的共犯人物,也就是不可能只有一人,也不可能只有一案。這並不是多麼高明的分析,而是普通的常識和常理。
一˙不只一個人:
二˙不只一個案:
三˙事關國民黨會不會又是一次的雷聲大雨點小:

本文: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收賄貪污,由目前所知的證據來看,林益世的犯案偵辦下去必然牽涉到其他許多的共犯人物,也就是不可能只有一人,也不可能只有一案。

這並不是多麼高明的分析,而是普通的常識和常理。

一、不只一個人:

最基本的共犯連線,可以想得到的第一個抓共犯的方向是錢怎走。

「六三○○萬元分成三份,一份給中耀、一份給中聯,另一份是公關費用」,中耀公司唯一股東為負責人陳耀中,原名「陳進忠」,所以很明顯的陳耀中在這個事件中是個脫不了關係的「共犯」。

還有,關於分錢,林益世在錄音檔案中說:「我這次要處理好幾個委員」,有些立法委員的名字已經曝光,如國民黨立委王進士,這些國民黨的立委當然也是重要的貪瀆共犯。

此外,可以推論的是,以行政院秘書長之尊,能夠讓他分付公關費的人,必然是政治位階「高頭大馬」的人物,一般說來,秘書長是專門替院長「做事情」的下屬,所以是不是會指向前任的行政院長,那就很難說了。 

其次,陳啟祥被斷料之後,誰接續了陳啟祥的份額?這個人很可能就是付出了八千三百萬的人,也就是陳啟祥之後的可能行賄者,這個很容易就可以查出來。

而牽涉此案的「基本參與者」,批准對陳啟祥給料和斷料的中鋼的負責人,都是明知而故意執行非法業務的「共犯」,雖然是畏於林益世的權勢仍脫不了關係,這也是隨手可抓的嫌犯。

總之,林益世事件牽涉的不是只一個人,而且可以查辦的高官ˋ立委為數可能不少。

按照這幾年特偵組辦偵辦國民黨和民進黨政治人物的習慣來看,國民黨那些可能被牽入高官ˋ立委應該可以不必太過擔心。

二、不只一個案:

當陳啟祥向林益世請求不要將價碼從六千三百萬提高為八千三百萬時,林世益表示,要來找他的人排隊排了一大堆。

其實林益世不必說,大家也可以推測得知,林益世涉貪不是只有陳啟祥這一件。

如果林益世的貪污來源只有陳啟祥這一家,林益世怎麼敢得罪陳啟祥,就是因為陳啟祥的八千三百萬對林益世而言,根本算不得甚麼,所以林益世才敢毫無商量餘地的囂張的對陳啟祥說斷料就斷料。
從中鋼的執行效率來看,林世益的勢力之大真是足以撼天,也因為林世益有這種「收取六千三百萬賄款」的實力,也就是行賄者的利益必然相當可觀,所以找上門的人會擠破頭。

因此,就常理常情而論,林益世涉及貪瀆的事件不會只有一件是可以「鐵定」的事。

要找出一二件林益世的其他貪瀆事蹟應該不會太難。

被林益世牽涉到的立委,應該也有涉及類似的案外案的事件。

這就要看特偵組是不是有膽量去「柳暗花明」一下子了  

三、事關國民黨會不會又是一次的雷聲大雨點小:

儘管現在林益世的事件是鬧得天翻地覆,林益世是被狂風暴雨猛襲,不過進了特偵組以後,開始了「國民黨的司法程序」之後,很可能林益世就可以改唱「小雨打在我身上」了。

因為,有可能會是和國民黨的立委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一樣的判,要不然就會像國民黨的立委何智輝ˋ縣長伍澤元的貪瀆案一樣辦,若再是讓審馬英九特別費ˋ陳水扁機要費的法官蔡守訓來審的話,台灣的「司法之恥」就可以重演一遍了。

特偵組怎麼真辦?法官怎麼審判?大家仔細看。

●作者高達宏,美國喬治亞州,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大家的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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