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對外籍漁工並不友善,時而傳出漁工的海上喋血事件。(圖/記者季相儒攝)
文/李武忠
國內媒體報導監察院針對去年發生印尼籍漁工疑遭虐致死案,調查報告指出,漁業署對仲介毫無監督把關,漠視外籍漁工勞動權利,對農委會、漁業署提出糾正,該問題存在已久卻始終不受漁政機關重視。
漁撈屬3K產業(骯髒、辛苦、危險),國人上船工作意願低,缺工嚴重,政府雖祭出重賞(獎勵金新臺幣一百萬元,最多三年可請領三百萬元)鼓勵學有專精的畢業生投入漁業,但因缺乏配套效果有限自民國89年至今只輔導43名畢業生至遠洋漁船服務,加以僱用外籍漁工薪資較低,政府管理鬆散,使得船東大量雇用人數高達2萬多人,目前外籍漁工人已經成為台灣漁業基層勞動的主力,一旦外國漁工輸出政策改變,台灣漁船將面臨無法出海捕漁的窘境。
然而台灣對待外籍漁工並不友善,有關外籍漁工遭到不合理對待包括:工作及生活環境相當惡劣、工時長、膳宿條件差(卻要扣五千元費用)、漁工薪資被剝削(有外籍漁工每月支領的薪資僅有美金五十元)、施以不當管教、海上喋血等這些事情由來已久,對此外籍漁工及相關社運團體曾多次上街向勞動部、漁業署等政府機構陳情,卻始終得不到積極回應。
▲外籍漁工已經成為台灣漁業基層勞動的主力。(圖/記者季相儒攝)
令人憂心台灣是否會繼美聯社系列報導來自奴工的海鮮,引發國際關注讓歐盟對泰國漁業高舉黃牌後成為國際媒體下一個血汗海鮮或血汗漁工的報導對象,不僅將加大台灣企圖脫離歐盟黃牌危機的難度,也嚴重影響到國際社會對台灣的負面觀感。
雖然監察院對政府機關提出糾正沒有多大的約束力,且政府機關早練就一身應付功力可輕鬆過關;只是隨著國際漁業環境轉變以及對人權重視所可能帶來的風險,小英政府最好還是審慎以對,尤其台灣想加入TPP對於非法捕魚、虐待外籍漁工、不當漁業補貼等都必須要遵守國際規範,別因輕忽而付出慘痛代價。
為有效解決外籍漁工問題除了可以參考日本政府將修法規定外國研習生的工資待遇不得低於日本人做法外,行政院應仿照先前處理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高舉黃牌危機模式,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包含:漁業署、外交部、海巡署、勞動部及移民署等,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包括合理薪資、改善工作環境、納入台灣勞動法規體制保險、建立申訴管道、強化遠洋觀察員制度、建立仲介公司考核暨退場機制等),落實外籍漁工基本權益保障。
然而僱用外籍廉價勞動力,雖然有助企業維持競爭力,卻有危險性,尤其外籍漁工留台有時間限制且流通性大,對台灣的漁業經營、漁撈人員、漁撈技術的提升傳承及人力資本累積毫無助益,就長遠來看並不利於台灣漁業技術升級以及永續發展。台灣政府還是應該未雨綢繆,重新檢視當前的漁業政策,調整漁業結構,縮減漁船規模,從省人力技術設備研發、船員福利薪資調整、作業環境的改善、基層人力培訓等多管齊下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士,經濟系教授,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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