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海盜擄4年半獲釋,輪機長沈瑞章回台下跪感謝。
文/李武忠
遭索馬利亞海盜劫持近五年的阿曼籍漁船「Naham 3號」輪機長沈瑞章終於回到台灣,他所展現的種種堅忍、仁義表現,真是條漢子。相較於國內官員的冷酷無能不敢承擔,迄今沒人出面為讓船員在索馬利亞過著非人的生活近五年表達政府歉意,讓人有「禮失而求諸野」的感慨。
這些漁民並不是犯法而是遭到海盜綁架,何況船員沒有權力決定要不要進入政府所謂的危險海域,責任在船東,面對命在旦夕的漁民,政府官員竟然以「不可違反國際反恐原則付綁匪贖金」;該漁船屬權宜船政府擔心出面營救,會讓國際質疑台灣漁船為逃避漁獲配額規定,刻意改變漁船的國籍,因而祭出罰則,對台灣的遠洋漁業將造成巨大的衝擊等等理由,認為政府不能因為私人行為讓國家陷於險境而拒絕救助。
只是民眾要問的是營救被索馬利亞海盜綁架的船員不只有台灣,還有南韓、美國、俄羅斯等國家,為什麼唯獨台灣政府會被國際認定縱容權宜船(即將漁船的國籍移轉到特定國家)何況權宜船(Flag of Convenience,簡稱FOC)並不一定從事非法捕魚,難道是因為台灣漁船素行不良常透過權宜船來躲避國際管理規範,這不正透露出我國政府長期對遠洋漁業管理鬆散,盲目追求捕獲量所致,這也是歐盟委員會對我國遠洋漁業舉黃牌的主因。
儘管我國政府透過修法已經加強對權宜籍漁船規範如:「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人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於海外從事漁業,但政府執行力還是備受綠色和平質疑,政府官員難道沒有責任嗎?退而求其次我國官員若有心為何不能以人道救援向國際求援發聲?至少可以透過私下管道給予被綁船員一些資助,改善他們在被綁期間的艱困處境,政府官員究竟是不能還是不為就留待社會公評!
看到中國大陸官員面對媒體談到,解救被海盜綁架人質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不管多難無論需要多少耐心中國政府都有決心盡最大可能把我們的同胞接回家,並向所有參與營救的機構和人員致以誠摯的謝意,還指出我國海基會未積極配合援救事宜順勢打了我方一巴掌!
兩相對照,即便是統戰手法也真的比台灣官員表現高明太多了。看到這樣民眾不免質疑企業響應政府政策到南向國家投資若遭到綁架、勒索、或排華運動時,政府是否也會以沒有邦交使不上力為由雙手一攤,要國人自求多福?如此高的投資風險還有人願意跟隨政府的腳步嗎?
近來從沖之鳥礁海域漁權爭取到穩定國內菜價,小英執政團隊的表現普遍讓民眾失望,如何當機立斷調整農漁業國家隊陣容重新出發,考驗蔡總統智慧,畢竟身為國家領導人要明目不要被下屬矇蔽成為昏君!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士,經濟系教授,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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