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因為家庭帶來的創傷,讓他們成為受害者,在青春發展過程面臨失落及傷害。(圖/視覺中國CFP)
因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兒少議題,委員們以爆肝行程,馬不停蹄地前往彰化少年輔育院及高雄明陽中學探訪少年。
彰化少年輔育院是收容台中以南至台東等縣市經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執行感化教育之未滿18歲的少男,以及全國各少年法庭裁定的少女。截至今年3月31日為止,收容少男286名、少女147名,共433名。
據彰少輔所提供資料顯示,這些孩子父母全存且離婚者比例最高,占39%,若將離婚、父母雙亡、父母一方死亡、分居者、父母不詳、未婚等家庭功能失調的類型統計,高達七成四左右。其中,父母婚姻正常者只居二成六,這當中還不包括婚姻正常卻高衝突的家庭。
毫無疑問的,這些數據明確告訴我們一件事,這些孩子是被害者。
他們顯然因父母的議題面臨許多需要克服的心理或情緒困境,也許是父母雙亡的失落議題,也或許是兒虐、目睹家暴或高衝突、離婚子女等創傷議題。至於如何從數據獲悉這些孩子面臨創傷課題,對於像我這種長期從事家事律師而言,一點都不難理解,但問題在於少輔院若沒有分析少年個別困境,就無從期待第一線工作人員會看見少年的被害困境,遑論個別化的輔導及處遇。
走進彰化少輔院,高牆內的戒護機制很多,少男有汽車修護、烹飪、烘焙等,少女則有女子美髮、美容等技能訓練課程。少男少女在不同的高牆之內,課程不互容,就連用餐,也因擔心群毆而單獨在各自房內用餐。考核房內幾名少女在約四、五坪大、四面白色高牆,鋪地面壁靜坐不語,據稱新生必須持續一個月。
探訪彰化少輔院後,有些委員心情是沉重的,甚至眼眶泛紅。有一位委員說:「我真捨不得。」我被她的話也勾起辛酸。
姑且不論前述家庭帶來的創傷與否,少年在青春發展過程本有其獨特發展,他們正處在追求自主的過程,那是學習本我與社會的我的辨識過程。他們需要空間和時間去探索自己。但我們如此霸道的,不容許少年在發展過程犯下任何錯誤,這些少年經過司法程序後,再度被國家否決、弱化並邊緣化。
這對我而言是諷刺的。在離婚訴訟事件時,離婚父母不斷爭奪小孩監護權,但當孩子不可愛了,到了少年時不可受控而逃學、逃家,成為大人世界定義下的壞孩子後,大家似乎都不想要他了。
也許有人會認為「不想要他了」這句話過於率斷,但如果你們還要他,怎能容許政府、法律剝奪少年人權這麼多年?少年保護事件,理應是保護、輔導的措施,但如果他不是司法少年,何以進了少輔院,原本該擁有相同的受教權、少年福利就不見了?這是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
美國EDUx教育基金會創辦人徐宏義曾說:我們這個社會教育,一直灌輸學生失敗是不好的觀念,失敗是要想盡辦法避免的。自己掙扎思考,嘗試了解,犯錯的過程是不必要,也不受鼓勵的,只要能套公式解出答案就好,這就是避免失敗的教育法,因此他提出翻轉教育的理論。
借用他的說法,嘗試錯誤本來就是學習的必經之路,甚至是該被鼓勵的,所以當少年以錯誤方法嘗試探索自我價值,既然是青少年必經的發展,我們何以用「戒護」為主的父權式高壓管理模式對待這群孩子?
▲在失能的家庭裡受創,又受限法律而難復學,平等的受教權成為少輔院孩子們奢侈的期盼。(圖/視覺中國CFP)
經過少輔院後,來到高雄明陽中學,這裡收容的是犯案時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犯,年屆23歲則移禁其他監獄繼續執行。
走進寬廣的校園及宿舍,發現宿舍內還有學生借閱的書籍整齊擱置在書櫃內,整個學校氣氛相當不同於少輔院。
之後委員們與一些少年對話,多名少年透過這次機會,表達希望在屆滿23歲後繼續在明陽中學完成學業,委員們立即回應在國是會議上極力爭取修改相關法令,完成孩子們的心願,也希望在場法務部能夠從寬認定法律的解釋意旨,以各種彈性措施讓這群少年繼續求學。
回途中,許多委員紛紛在群組表達內心的激動,因為看見希望而感動,更多是希望為這群孩子們做出更多的努力。例如翻轉原先父權結構式的模式,而以少年為主體性的保護措施,研議引入更多符合少年發展的教育及心理等社福資源,或建立中間機構,提供孩子多元處遇及輔導的可能。
這場司改國是會議很紛擾,諸如媒體曾報導第五分組提出毒品除罪化、國家當藥頭等,雖非會內提案也遭到誤解,又有質疑司改國是會議的定位,甚至呼籲其他委員退出國是會議等。我無法評論任何人的觀點,但對先前曾想萌退的我而言,如今就是在這個位置做自己能做的事。我相信司改固然因從大處著眼,也不該低估細微處,因為這關乎的是每一個個人,哪怕是再繁瑣的小處,也不能放過。為了這群孩子,我甘之如飴,相信很多委員,也都是。(本文轉載自《今周刊》)
●賴芳玉,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董事、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委員、立法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外交部訴願委員會委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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