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世紀審判」主角辛普森(O. J. Simpson)(右)在7月20日通過委員會的假釋審查,即將結束9年的牢獄生活。(圖/路透社)
美國時間2017年7月20日上午10時,內華達州的假釋委員會,有四名委員用視訊當面審查辛普森(O. J. Simpson)的假釋申請案。
辛普森早年是全球知名的美式足球黑人明星,1995年在洛杉磯因涉及殺害前妻妮可(Nicole Brown Simpson)及其男友高曼(Ronald Lyle Goldman),出庭受審,更是聲名大噪。
案子經過很冗長的法律程序,辯論又辯論,最後無罪開釋,更是舉世嘩然。雖然辛普森躱過殺人的刑事責任,但民事訴訟卻仍得負責三千三百萬美元的賠償金。
過了十多年,2008年辛普森在內華達州因與朋友到拉斯維加斯的大飯店,涉嫌攜帶槍械暴力搶刼他認為是他個人的紀念物品,被判決9至33年的有期徒刑。(意思是最少要服刑9年,最多33年,看服刑期間的表現,再予以假釋)
這個案件也引起全球的關注,有人認為這是他的「報應」,因為十多年前涉及殺害兩人,辛普森卻因花了千萬美金雇用傑出律師打官司,打「種族牌」,12位陪審團又有10位是黑人,最後,因殺人證據不足而判決無罪。而今,天理昭彰,神人不容,他還是得鎯鐺入獄,接受刑罰。
在沙漠中的內華達州監獄關了9年,他的假釋審查終於到來了。
▲「世紀審判」(O. J. Simpson murder case)中辛普森獲無罪判決,卻在2008年因持槍搶劫入獄服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其實美國監獄的假釋制度,各州不同,內華達州在2013年對辛普森已經開過一次假釋會議,是對他所犯的搶刼、偷竊、擄人等12條判決,把當中屬於輕罪的5條判決予以核准通過假釋。這次的的假釋審核是因過去所涉及的「持槍搶劫」,屬於重罪,必須服完9年的最低刑期,才能獲准。
7月20日當天,4名假釋委員無異議,一致表決通過他的假釋申請,今年10月1日,他就可以走出監獄大門了。
對他的視訊審查內容,台灣的假釋制度也許可以引以為參考:
假釋的審查只針對這次服刑的表現
雖然假釋前,假釋委員收到數百封信,支持或反對假釋,委員們全部無動於衷。在台灣情形就不同了,我們會考量社會觀感和他過去的前科對社會的影響,以致於輿論如果偏重反對出獄,假釋委員也會見風轉舵,與社會輿論站在同一陣線。例如十多年前,楊姓受刑人考上臺大,因社會大眾的反對聲浪大過於他在獄中的良好表現,最後,他的假釋又被延長了五年才獲准。
台灣很多人都對監獄的「教化」有誤解,都拿「可教化」來取笑當局者的決定,及教化師的努力。「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好人也難免會一時犯錯,教化是一生的功課,獄中受教化,出獄後的社會教化也很重要。黑人一向在社會上被歧視,在獄中受到教化,才能給予他們出獄後有能力去克服困難,重新開創他們的未來。台灣監獄也該重視教化,但最近只要談到「教化」,就因社會大眾的質疑及謾罵,很多人就持觀望的態度。其實,在獄中一個人受到教化而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出獄後,也會正向影響到他們的全家及整個社會。
辛普森在獄中有受到「教化」,他曾邀請浸信會的信徒入獄帶領聚會,自己也都有參加。他除了用自己的專長,在獄中當體育活動教練或裁判,也參加獄中舉辦的心理輔導課程,如暴力衝突的替代方案(Alternative to Violence)及對被害人的同理心(Victim Empathy )。他又參加監獄中的戒酒協會(Alcoholics Anonymous)的課程,學習以後不因酒鬧事。他年紀大,知名度又高,很多獄友會來找他排紛解難。所以獄警給他教化的評語是,服從監規,從不違規,是「模範囚犯」(Model Prisoner)
▲基於獄中表現和出獄後家人的支持等原因假釋獲准,辛普森在現場得知消息後露出笑容。(圖/路透社)
假釋的審查考量他未來的計劃
辛氏的前妻生的48歲女兒在佛羅里達州有房子,出席假釋委員會時,她表達要爸爸去同住,假釋委員也贊同,並且限定他以後的住居範圍。住居問題在台灣也是一樣,假釋委員也要受刑人提出以後的住所,只是更生人自主性強,除了戴電子監控的性侵犯者外,其他的假釋犯又沒有被限定住居的範圍,可以隨時搬遷,以致於因為失去社區的監控及協助,就很容易濫用自由,又搬去與原來的群族混在一起,搞幫派、吸毒或喝酒鬧事而再犯了。
辛氏自己有過去職業美式足球健將的退休金,每個月都有25,000美金的收入。這些錢聯邦政府有保障,不必拿出來當民事賠償。雖然民事賠償三千三百萬美金,到目前他只支付了1%,累計的利息加起來,已經變成五千五百萬。但除非他另外有收入,如寫書,拍片,可將所得賠償,但他的退休金仍然不會被扣除,以後生活所需,了無欠缺。
台灣的更生人,命就沒有這麼好,出獄後,能到更生團契的中途之家來住,生活必然無虞,只是人都好逸惡勞,生性喜歡自由,所以假釋委員會,若能規定更生人的住居處所,對他們再犯的防範,就有很大的幫助。
假釋的審查應從寬不從嚴
老實說,社會大眾對於假釋問題不太明白,太多反對的聲浪就會影響官員的判斷。人關在獄中,幾乎天天無所事事,很多志氣都會日漸消失,所以關得愈久,對社會的貢獻愈少。陳進興三次坐牢,關了十幾二十年,愈關愈壞。他說過:「我這四十年,沒有作過一件好事。」最後,他寫了兩本書勸世,決定把器官捐贈,表達他的虧欠,也表達過去真的想做好,只是沒有人教。
辛氏說他出獄後不會再犯,他不是那種會在街上打鬥的人,他不吸毒,將來也不會受毒及酒的誘惑。雖然美國人認為或許有一天,他會承認殺害前妻,但據統計,殺人者的再犯率不到10%,因為都判重刑,出獄後如果年紀超過41歲,再犯率就更低了。
假釋委員對辛氏假釋從寬,因為看到他年紀已70歲,而且被害人也出庭表示辛氏在犯案時,並沒有用槍頂著他的頭,況且辛氏是他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已向他道歉,他也接受,並願意原諒。所以,假釋委員很乾脆,沒有投鼠忌器,拖拖拉拉,一下子就因辛氏的獄中表現、犯罪形態、年齡、家人的支持度、人際關係、再犯的可能性、出獄後的計劃等等約12項指標打了分數,最後4人商討幾分鐘後,就一致決定:「假釋通過!」
辛普森在現場得知消息後,露出笑容,連說「Thank you, thank you, thank you !」三次。
假䆁是政府的德政,也是受刑人的權利,人人都應尊重,不應太多干預。
●黃明鎮,基督教更生團契總幹事,中央警察大學、美國加州州立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碩士,後進入舊金山神學院,研究「人類犯罪之源由及治本對策」,目前以基督教信仰從事犯罪防治、矯正、修復工作。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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