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總統參選人看得見稅制不義嗎?

▲筆者表示去年稅改案通過後,月薪3萬元以下,年薪40.8萬元以下者,雖可免繳所得稅,但卻只省下五千元稅金。(圖/123rf)

●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學系退休教授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5月27日審查《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指出,去年1月18日三讀通過的稅改,嚴重傾向富人、股市大戶,而據財政部的推估,減稅1億至3億元的有10戶,減稅5,000萬至1億元的有13戶,減稅2,000萬至5,000萬元的有46戶,減稅1,000萬至2,000萬元的有122戶,減稅500萬至1,000萬元的有177戶,減稅100萬至500萬元的有710戶,稅損數額高達80億元,幾占198億元預估稅損的四分之一!

稅制不義,使富人多不繳稅,且愈來愈富!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早已指出,綜合所得超過兩百萬元以上,無需繳稅的戶數逐年遞增,從民國一百年度的四十八戶增加到民國一百零五年度的一百八十八戶,成長近四倍,平均每戶申報列舉扣除,而不繳稅的金額約三百零一萬元;更離譜的是,綜合所得超過七百萬元,還不用繳稅的竟有七戶,平均每戶申報列舉扣除,而不繳稅的金額高達一千九百三十一萬元。由於高所得者利用各類不義設計的列舉扣除而不用繳稅,造成中產階層淪為繳稅肥羊,且平均年所得也由六十萬元,降至四十七萬元!

又去年稅改案通過後,月薪3萬元以下,年薪40.8萬元以下者,雖可免繳所得稅,但卻只省下五千元稅金,前財政部長許虞哲還說,稅改後全年股票股利在94萬元者,也可免稅,甚至退稅。這種苦勞工作者只有40.8萬元可免稅,但有錢買股,股利高達94萬元者,居然可以免稅、退稅,那這是什麼樣的社會公義呢?

又去年稅改最大的敗筆是沒有取消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條款,這將使有錢人在稅改後,股利分離課稅的情形下,可以享受股利94萬元免稅之外,再享存款利息27萬元扣除免稅的好處。這兩者加總,有錢人每年有121萬元的股息及儲蓄利息可以免稅。若再加上12萬元的幼兒學前扣除額,則有錢人每年至少有133萬元可扣除免稅,但勞工所得偏低,沒得可扣,無法享受稅改後,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薪資所得及幼兒學前等特別扣除額等之優惠!

我國租稅結構之不義,是所得除了有標準扣除額之外,還有許多的特別扣除額,讓高所得者可以扣除免稅,而有錢人千萬、數億、或數十億元「股票交易所得」在現時又不被課稅,且在稅改後,股利又不再適用45%之累進稅率,而可按單一稅率28%分離課稅,這是明顯違反直接稅目,應集中,而非分離課稅,以及應依累進稅率課稅的租稅法鐵律。這將使最高稅率的1萬多戶富人,平均減稅利益在400萬元以上,相對於月薪3萬元以下者,只省下五千元稅,這實在是在凌遲社會公義!

另外,稅改以攬才為名,把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為40%,也將使國內那些依附政商權勢,而非真正人才的高薪經理人,大減千百萬元的稅。政府要招攬外國人才,已有前年11月底公布,並於去年2月8日施行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許多優惠可用,實在不應再降低一般性的綜所稅最高稅率,給那些非真正人才的政商「肥鼠」享用!

▲筆者認為地下經濟規模,比在2012年佔國內生產毛額(GDP)的28.1%,還要高,也比日本的9.4%多出3倍,顯示地下經濟有日益嚴重趨勢!(圖/記者林敬旻攝)

其實,稅改更該推動的是,對地下經濟核實課稅。依財政部統計,《米其林指南》台北版美食36家平價店中,有高達四成多之店家未開立發票。這個地下經濟規模,比在2012年佔國內生產毛額(GDP)的28.1%,還要高,也比日本的9.4%多出3倍,顯示地下經濟有日益嚴重趨勢!筆者認為,要處理地下經濟,政府應即招考參千人的稅務、經濟、法律、環衛等查緝人員,每人年薪80萬計,所耗預算不過24億,以地下經濟4兆元金額,每年就可課到兩千億元的營業稅,足以支應。此外,也應立即擴大電子支付的使用,縮小地下經濟規模,避免其成為危害公眾健康、安全及危害經濟秩序的社會惡瘤!

又郭台銘5月31日在電台接受訪問時拋出,未來規劃對台灣前1000名有錢人課徵富人稅,並未對症下藥!2014年6月中研院集政府、學者、專家知識與實務經驗所提的賦稅百頁建言,早已指出當前稅制缺失,2020年當選總統人只要依照建言,不再避重就輕、頭痛醫腳的處理所得稅制,而要能全面檢視稅負分擔不均現象,做好跨越稅系重新布局,則稅制不義才能獲得全面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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