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育豪/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理事長。
對不起,我錯了。
我的錯誤在於:老早老早以前,我就發現到波特王幹話撩妹系列的問題所在,卻從來不曾公開點出來。以至於,在他粉絲成眾的時候、在他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在他夠格跟總統合拍影片的時候、在他被中國封殺卻霸氣回應的時候,出來ㄉ一ㄤ了他──於是我被說嘴:這也太搞不清楚狀況了吧。有人認為,現在都什麼時候了(國之將亡?),還在那邊耍潔癖挑剔什麼小細節?在這整起風波裡面,性別議題一點都不算是重點啊!更何況,他說的話那麼幽默,哪算得上什麼性騷擾?
是不是性騷擾,當然是以當事人感受為準(所謂告訴乃論),我不是波特王影片中的對象,如何能說他在性騷擾?
那麼,換個角度來講:韓國瑜先前說了那麼多性暗示/性比喻的東西,大家也認為他沒有性騷擾之嫌嗎?如果當時你感覺到強烈的不舒服、想揍人,那麼,到了波特王口中,他也不是對著你說啊,你怎麼就認為他這樣叫幽默呢?標準先統一起來,我們才能繼續往下談。在此,我的論點是,波特王比起韓國瑜,當然要來得幽默,或者說,要來得更不下流一點,但在性騷擾的本質上,兩人沒有什麼差別。
對於韓國瑜那樣子的性騷擾,我們反應甚大,那是因為,他直接地把許多性器官/性行為的字彙掛在嘴邊,脫口而出,我們一聽就足以辨識。然而,在波特王口中,沒有什麼赤裸的字眼,卻以類似腦筋急轉彎(也可以說是歇後語)的話術,引出後段的笑點,可在當中,其實也是帶著性意涵的。
舉個例子,波特王對蘇瀅說:「今年妳生日的時候,我想要扮演一根蠟燭。」蘇瀅一開始不解,過了兩秒,才羞笑起來:「要我吹?」
試問這算不算性騷擾?
先不要給答案,再轉個角度,以影片與現實的差距來談。有人說,他是在拍片啊,那些被撩的人都知道他要幹嘛,所以,說說笑話無傷大雅嘛!這樣的論點,才是更為嚴重的問題所在。
▼波特王近日與蔡英文合拍影片,導致波特王與中方合作平台解約。(圖/翻攝波特王臉書)
正因為波特王的影片是在眾人皆為演員的情境脈絡之下來完成,大家自然懂得要在怎樣的框架裡面來展演,不會有人出格(「我不錄了!」)。包括這次合作的蔡英文,她也懂得當下是在拍片,因此,沒有當場撕破臉的反應自然非常合理。可去細看的話,其實蔡英文也說了「連總統都敢撩」之類的話,背後未出口的,正是礙於所謂總統高度而只得輕輕放下的小惱怒。在這邊,可別說當事人沒有提告就不算成立性騷擾啊,大家可要知道,台灣人所謂「以和為貴」可是最高尚品格呢。。
如果把波特王及其友人所創造出來的場景情境,移到一般辦公室的話,大家還認為聽到撩話的同事,真有一笑置之的肚量,可以當作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嗎?
很多很多事物上的敗壞,都是從最一開始的微小徵兆開始的。做性騷擾防治宣導之難,就在這個地方。
我常對學生做性騷擾防治宣導,過程中,我會自爆我的個人經驗:這些年來,我有多次被性騷擾的經驗,每一幅慘痛的回憶畫面存在我的腦中,已然揮之不去。性騷擾我的對象,身份包括學生家長,包括店家店員,包括朋友的朋友…不一而足,性別則有女,亦有男。
每每在被性騷擾的當下,我都是呆茫困惑的狀態,一點都不像正常時候的我,那樣清醒精明。憑著所有經驗我歸納出來的是:許許多多的性騷擾,它的的確確不是以性的元素為開場,或代之以關心,或代之以友誼的好感,慢慢往下試探、滲入,最後加害人伸出黑手,惡行遂得逞。
正因為是這麼樣的隱微,才會使得性騷擾的根絕,一點都不容易。
我沒有要大家從此拒絕接受他人的關心,好感,乃至幽默,或者呼籲大家應該要提高警覺;而是,我們千萬不要小看以「好意」(比如「我說個笑話,緩和一下辦公室的緊張氣氛嘛。」)為出發點的性騷擾,它可能還比韓國瑜式的大剌剌性騷擾,要來得具有高度殺傷力。因為很有可能,在你/妳接收到波特王式的撩話後,心裡或許漾出一絲絲的不舒服或者怪異感,跑去跟某同事抱怨時,卻被回以:「你/妳會不會想太多啦?人家就只是耍耍小嘴皮,你/妳怎麼那麼不懂幽默啊?」如此這般,恐怕便要落入了個人得自行隱忍的最劣狀況。
防治性騷擾,真的很難做,我也只能對外一直講一直講,並且在奔波的同時帶著一份希望,希望不要再被具有無比廣大影響力的人給扯後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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