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燒的香安全嗎?香品不是「必須檢驗商品」抽查有漏洞

▲鍾秀雋指出,若香品不是「必須檢驗商品」,就會有檢驗上的漏洞,但經濟部標檢局未就此關鍵問題做說明。(圖/記者姜國輝攝)

 ● 鍾秀雋/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

日前〈龍山寺禁香後,政府應有的香品政策作為〉一文蒙「雲論」刊載後,標檢局發佈回應說明,針對標檢局回應內容,筆者認為有可再對話之處。

香品非「必須檢驗商品」 抽查有漏洞

該回應第一點言明「香品非屬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檢驗商品」,後文再敘說自2008年起,多次辦理香品的市購檢測,自2017年起,針對進口香品的「重金屬」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進行檢測,並強調合格率達97.7%。

標檢局意思是說,「香品不是應該檢驗的商品,但我們還是為了消費者進行把關」,此邏輯甚為矛盾,既然需要為消費者把關,為何不直接將香品列為「必須檢驗商品」﹖ 標檢局全文,未就此一關鍵問題作任何說明。

另標檢局回應的第二點表示,對於品質不合格之產品要求下架或改善,不改正者再處以罰鍰。但由於香品並非「必須檢驗商品」,抽查機制必然會有時間與空間的漏洞,即抽查空檔與抽驗未及對象,就是標檢局沒有抽查的期間,誰為消費者把關﹖加上市售香品琳瑯滿目,標檢局不可能全部抽驗得到。

須確保香品的真實性、安全性

筆者再次強調,當香品列為「必須檢驗商品」,消費者在產品使用的「安全性」以及對產品認知的「真實性」,才可獲得完整保障。

舉例而言,近年來,政府就食品安全與消費者權益作了不少調整,除了食品添加物等內容物須符合標準,保障消費者食用的「安全」,就連產品的「真實性」也為消費者把關。

以米粉為例,米含量不足50%的只能叫「炊粉」或「水粉」,50%以上的稱「調和米粉」,100%的米含量才可叫「米粉」,在政府強制規定下,消費者才能在基本品質符合規範的依據下,依成本與喜好考量選購。

同理,香品亦應依符合「標準限值」及「內容物比例」揭露的層次為消費者把關,前者就是「安全性」,後者為「真實性」。

所有產品皆須符合政府的標準限值,是最高也是最基本原則,保障消費者的使用「安全」;再依內容物嚴審業者訂名標示,例如:含有多少比例以上的化學添加物稱「調和香」、「合成香」,主原料比例達多少純度稱「○○木料香」、「藥料香」等。同時,須將所有原料及添加物細項標示在包裝,國人再依成本及喜好考量採購,保障消費者了解產品的「真實」。

你知道你燒的香添加哪些成分嗎?

消費者清楚知悉購買的香品,與廠商的標榜是否相符,是最基本的權益。即便是化學添加物符合規範的商品,消費者亦有權知道該香品含有之化學物質。

舉例而言,消費者購買包裝標示「沉香」、「龍柏」香品,如何判別就是「真」的沉香、龍柏製成的香,且毫無任何化學原料﹖除了主原料,消費者又如何知道有多少化學原料摻入其中,並就此與其他商品比較價值﹖

假設香品是「必須檢驗商品」,每份包裝皆如食品般詳列所有內含物質,消費者才可依照產品純度(主原料比例及添加物比例)、主原料類型(如中藥料香或某類木材),對應市場價值作為採購依據。

不然,當標榜100%某高貴原料的香品,實則摻入化學原料或其他材料調味,消費者如何判斷﹖就算消費者願意花較多成本購買好香,也無客觀公正數據可依循。


▲ 消費者無法判斷,他燒的香被摻入化學原料或其他材料調味?(圖/CFP)

香安危機!「環保香」沒有環保

類似問題消基會已於2017年呼籲,因當年消基會抽驗市售香品,超過八成標示不合格,成為香品市場的一大漏洞。

消基會亦舉例,由於政府未定義何謂「環保香」,也無認證機制,但市場卻充斥「環保香」,讓消費者以為稱為「環保香」的,就是符合政府環保標準獲得「認證」,但買到的「環保香」未必真的環保,消費者連想「環保」都無從判別;又消費者即便願意花較高的價格買好香,也面臨沒有客觀依據被欺騙的風險。

根本問題在於,香品並非「必須檢驗商品」,故即便標檢局回應的第三點表示,已在2019年10月公告更嚴格的限值標準,然在未強迫檢驗的前提下,前述的問題依然存在,尤其無法保障消費者對於產品「真實性」的認知

香品在臺灣社會是被普遍大量使用,且會吸入體內的「文化必需品」。政府不該閃避根本癥結,應認真考量將香品納入「必須檢驗商品」,使所有市售香品皆須通過檢驗,並細列內容物於包裝,才能在「安全性」及「真實性」上給予國人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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