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台灣民主奇蹟!受刑人可以質詢法務部長

▲立委傅崑萁被判刑2年10個月確定。(圖/記者屠惠剛攝)

●呂秋遠/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

1997年,當時浮沈於股市的傅崐萁,還是一介平民,因為炒作特定股票被檢察官起訴,直到2020年,終於判刑2年10個月定讞。他從2000年開始從政,花蓮縣長、立委都是他曾經擔任過的職位。花蓮最重要的兩個政治職務,縣長由他太太擔任,立委則是由他當選。他是花蓮縣最具有政治實力的人物,他與太太可以輪流擔任縣長與立委,在花蓮縣內,到處都可以看到他的肖像,即使認真耕耘的蕭美琴,也敗在他的手下。

隨著23年的官司終於定讞,他即將入獄服刑,夫妻輪流在花蓮執政的現象就會改變嗎?

不,他即將入獄服刑,但是因為法院並沒有宣告褫奪公權,所以他仍然可以繼續擔任立委。在監獄裡,他一樣是花蓮縣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除了不能出席開會,他一樣享有立委待遇。法務部長還是他可以質詢的對象(只是無法在立法院而已),更不用說法務部管轄之下的所有監獄公務員。如果在外役監,他甚至可以外宿,一轉眼,2年8個月就過去,如果假釋還可以更早出獄。立委剛就任,一任四年,他有一半以上的任期會在監獄內,出獄時,應該還是立委,以他的政治實力,太太還是縣長,未來連任當然沒問題。

然後呢?花蓮縣未來2年8個月,要由誰代表縣民的民意?

當然是監獄裡的立法委員。

▲傅崑萁將帶職服刑。(圖/記者周宸亘攝)

這合理嗎?他是花蓮縣民投票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但是竟然只因為法院沒有宣告褫奪公權,所以可以繼續在監獄裡擔任立法委員。一般民眾,被判刑超過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就會被公司開除,公務員也一樣,如果沒有宣告緩刑,又不能易科罰金,同樣會喪失公務員資格。

但是立法委員,竟然可以帶職入獄服刑,試問,哪個監獄管理員敢「教化」這位立委?而入獄之後,又可以享受怎麼樣的待遇?而未來是不是很快就可以到外役監休假,假日出獄與家人團聚、批公文、接見民眾?假釋的審查,未來又如何避免徇私?他可是立法委員,出獄之後還是。更不用提,他繼續在監獄裡領薪水,這可是月底我們要繳納的稅金。

傅崐萁被判刑,但只是因為法院沒有宣告褫奪公權,形成這樣的亂象,誰應該負責?其實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沒有修正。目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僅規定被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不得為候選人,因此回歸到刑法第36條規定,只有被褫奪公權者才會一併喪失擔任公職之權利,未被宣告褫奪公權就不受影響。

親愛的立法委員,你們是不是應該修正這項法律?以前顏清標就已經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法律就應該調整,結果完全沒有任何修法動作,現在又是傅崐萁。你們是覺得納稅人的錢很好花,還是你們覺得這個職位太容易?

一位受刑人,可以質詢法務部長,還可以領薪水,這應該是台灣另類的民主奇蹟,果真令人佩服。傅崐萁可以帶職入獄服刑,只可惜,我不能拒絕繳稅。但是,親愛的公民們,你們不覺得憤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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