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兆文/資深國防諮詢委員
殘殺無辜民眾
緬甸軍政府政變以來,國內各地紛紛展開和平示威活動,要求軍政府回歸政權,2月28日持續有大批民眾上街,要求軍政府還政於民,因群眾聚集越來越多,緬甸強悍軍警,向人群發射水砲、催淚彈、震撼彈等驅散,部份地方更演變成激烈的死亡衝突;緬甸軍方2月1日發動政變,逮捕包括國務資政翁山蘇姬及總統在內多名政治人物,緬甸民眾持續上街抗議將近一個月。
▲緬甸示威民眾戴著翁山蘇姬面具走上仰光街頭,抗議軍政府政變。(圖/路透)
根據路透報導,軍警分別在第一大城仰光市、第二大城曼德勒以及南部城鎮朝示威者開槍,造成至少18人死亡,超過30人受傷。緬甸連日示威衝突景象,使得天主教駐緬甸樞機主教薄茂恩(Charles Maung Bo)忍不住在推特發文稱「緬甸就像是戰場」。
迄至3月4日,緬甸軍警單日殺人人數已到38人,預判數字還會更多。
致命武器射殺示威民眾
在軍政府強勢主導下,有些軍警向民眾射擊橡膠子彈,橡膠子彈是以橡膠製成,以橡膠包覆金屬製成的子彈,以專用槍枝或鎮暴霰彈槍等武器發射;橡膠子彈是低致命武器,射程較短,代替金屬子彈;多用於防暴、驅散示威等。橡膠子彈於北愛爾蘭問題期間,由英國國防部發明,並於1970年首次使用,但近距離及不當使用同樣可以致命。
醫學期刊《刺針》2002年刊登論文,研究2000年10月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使用橡膠子彈的案例,在152宗因橡膠子彈導致的傷亡事件中,61%屬鈍器傷,39%屬穿透傷;3宗導致死亡,其中2宗為子彈由眼睛射入腦部;文章結論指出:「橡膠子彈欠缺準確度,在使用時不適當的瞄準方式和近距離發射,曾導致大量人士嚴重受傷或死亡,這種彈藥不應視為控制人群的安全方式。
▲即便名為「橡膠」子彈,但該武器仍可能將置抗爭者於死地。(圖/東森新聞)
有些緬甸軍警則直接向群眾射擊步槍實彈,5.56公厘的步槍彈發射後,彈頭被推進藥燃燒後,產生急速膨脹的高壓瓦斯,向前推射噴出槍口,在飛行中處於半穩定狀態,直到擊中目標;如果目標物是人體,由於人體密度是空氣密度的一千倍以上,彈頭遭到阻力的抗衡,因此射進人體後,就會產生小幅度偏轉/滾擺,在人體內造成組織與內臟嚴重創傷,不穩定的滾轉,造成中彈人內部大量出血而死亡。
蓄意的謀殺行為
一般國家出動軍警鎮暴,通常不攜帶槍枝,僅以盾牌、警棍、水砲、催淚彈、震撼彈驅散,若群眾堅持盤據於街頭時,則出動鎮暴警察部隊,以鎮暴隊形驅散,並逮捕頑抗或攻擊軍警之激烈份子;但是緬甸軍警在軍政府指使下,帶著實槍實彈去鎮壓群眾的和平示威,在出發點上就是草菅人命,直接以殺人方式驅散群眾,迫使群眾不再敢走上街頭示威,確保軍政府有效掌控緬甸政權,否定緬甸的民主自由發展。
戕害民主成性
1988年,緬甸軍武裝鎮壓民眾,對於經濟不振和政治迫害不滿的抗議活動。1988年8月8日,軍隊朝遊行示威者開火,該事件被稱為8888民主運動。1988年的抗議活動為1990年的人民議會選舉鋪了路,然而這次選舉結果隨後被軍政府宣佈無效。
在此次近30年來的首次選舉中,由翁山蘇姬所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以超過60%的選票,贏得了超過80%的國會席位。但是,翁山蘇姬卻在選舉後遭到軍政府的長達六年的軟禁,並數次入獄,最後仍被軟禁。
2006年5月27日,緬甸軍政府仍再延長了對翁山蘇姬一年的軟禁。宣稱此為1975年國家保護法案授予的權力,即理論上政府有關押任何人的權力。
▲緬甸執政黨領袖翁山蘇姬(左)及國防軍總司令敏昂來(Min Aung Hlaing,右)。(圖/路透)
2021年,軍方組建國家領導委員會統治國家,由緬甸國防軍總司令敏昂來大將擔任主席,副司令梭溫副大將擔任副主席,2021年1月26日,緬甸軍方舉行發佈會,對大選中選民名單出現的問題提出質疑,軍方認定去年底大選存在大規模「選舉舞弊」的情況,遂發動軍事政變強橫奪取政權。
變本加厲的軍政府
因軍政府握有有絕對優勢武力,緬甸民眾赤手空拳,根本無法對抗,若有集體反抗行為,必遭坦克、裝甲車、以優勢的兵力火力,無情屠殺,悉數剿滅。
▲3月2日緬甸政變抗議示威現場。(圖/路透)
緬甸軍方表態,權力已移交給國防軍總司令敏昂來,並宣佈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以維護社會秩序,確保國家安全為由,軍政府往後的可能行動如下:
1. 禁止一切遊行集會示威。
2. 禁止任何政治與宗教活動。
3. 各大城市23:00時至次日06:00時實施宵禁。
4. 網路管制、電訊管制、新聞管制、新聞檢查。
5. 限制國外記者入境,集中管制境內國外記者,不聽從管制者驅逐出境。
6. 逮捕或軟禁,國內各界政治與宗教領袖。
7. 逮捕政界/學界/宗教界持異議之公眾人物。
緬甸軍政府扼殺民主自由,世界各國紛表譴責,並以美國為首對緬甸採取經濟制裁,但是軍政府對制裁有因應之道,問題不能根本解決,唯有在國外政府情報單位協助下(譬如CIA),使緬甸國內產生武裝對抗團體,或緬甸軍警部隊唾棄軍政府,產生譁變逮捕軍政府高官,還政於民,才能終結暴虐獨裁的軍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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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一般國家出動軍警鎮暴,通常不攜帶槍枝,僅以盾牌、警棍、水砲、催淚彈、震撼彈驅散,若群眾堅持盤據於街頭時,則出動鎮暴警察部隊,以鎮暴隊形驅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