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繁進出醫院卻等無疫苗 疫情下藥品臨床試驗員悲歌

我們想讓你知道…然在沒有疫苗保護之下,CRA在工作中有極高染疫風險,一旦確診,其造成之影響不僅是院內,家庭或公司感染,更可能造成南北醫院跨地區之傳播(一臨床試驗專員可能負責5-10家不同的醫院),影響範圍甚為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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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政府擴大施打疫苗,臨床試驗研究專員的疫苗卻尚無著落。(圖/門諾醫院提供,下同)

● 作者/想為CRA群發聲的CRA之一

我是身為臨床試驗研究專員(CRA)的一位民眾,於此說明臨床試驗研究專員之職責。

在目前所有市面上的用藥、疫苗、醫材等醫療技術,在實際上市普遍使用於醫療過程中,都必須經過所謂的人體臨床試驗才可上市使用。

而臨床試驗研究專員的工作,主要是負責跑遍全台各大醫院,監測在臨床試驗執行的過程中,是否所有過程皆符合以受試者之安全性、療效及福祉為目的,正規的執行所有流程,並確保所有試驗過程的數據與醫療病例的品質。

依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分類,臨床試驗專員之工作性質涵括:

第一類-維持醫療能量:醫事機構之非醫事人員,新藥開發並確保受試者安全

第二類-維持防疫能量:COVID-19疫苗或相關藥物試驗執行

第三類-高接觸風險工作者:至全台各家醫院進行臨床試驗監測

然而,即使如此,臨床試驗專員仍未列入任何一類之疫苗接種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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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接種疫苗。(圖/記者周宸亘攝)

隨著7月27日疫情警戒將降為二級,藥廠與臨床試驗受委託機構(CRO)開始要求CRA恢復至各家醫院進行臨床試驗監測,然在沒有疫苗保護之下,CRA在工作中有極高染疫風險,一旦確診,其造成之影響不僅是院內,家庭或公司感染,更可能造成南北醫院跨地區之傳播(一臨床試驗專員可能負責5-10家不同的醫院),影響範圍甚為巨大,更有可能造成疫情回升。7月23日的高雄醫師北上染疫之案,即是最直接的例子。

每一位CRA都是為了醫療發展,讓病人有更多的治療機會而努力,但不應該為此而賭上自身與家人之生命安全,甚至成為疫情傳播之破口。CRA之安全皆未受到公司,藥廠與合作醫院之保障,若一位為醫療而努力之CRA,卻成為疫情散播之主因,將是整體社會最大之諷刺。

基於以上原因,懇請各位協助請求政府將CRA優先列入疫苗接種類別,並儘速進行疫苗接種,或者能為我們在指揮中心會議上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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