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高虹安挪用助理費無罪 柯粉又如何未審先判林穎孟?

我們想讓你知道…我的冤案:一,沒有一個助理上繳;二,當然也不可能發生私用;三,每個助理都有工作成績。

● 林穎孟/前台北市議員

高虹安等5人被起訴,因助理被迫上繳助理費,有私用、有挪民眾黨使用。柯文哲辦公室說,捍衛高虹安清白。

對比去年,柯文哲及其黨羽,如何攻擊我、未審先判我的呢?

我的冤案:

一、沒有一個助理上繳

二、當然也不可能發生私用

三、每個助理都有工作成績

因其中一位助理兼職,檢察官起訴了我及助理兼職公司的葉姓負責人。因其中一位助理離職補休期間仍領有月薪,檢察官起訴了我。

檢察官聽信了某位陷害人推測捏造我動機之單方證詞,定罪於我。

我要為了我看報紙才知道的「犯罪動機」,孤身為自己辯護。

如果民眾黨人或任何柯文哲的支持者,認為我有罪,那此時又為何認為高虹安無罪呢?

從政僅六年,感慨良多,此時我只感謝所有攻擊過我、詆毀過的人們,謝謝你們,讓我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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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林穎孟 Yvon Lin」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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