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內政部澄清副手爭議 國籍法規該修編了

我們想讓你知道…要拿到身分證,必須有「國籍」加上「戶籍」;但只要是「國民」就可以拿「中華民國護照」。

▲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日前都陷入國籍爭議,內政部發言人林昆鋒今日稍早表示,3組正副總統候選人均符合內政部執掌的相關規定,並已函覆中選會。(合成圖/ETtoday資料照)

● 廖元豪/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正副總統候選人的資格,各界當然可以質疑,而且候選人以及主管機關也應該給個交代。至於是否合格,有許多變數。我只是說,以下幾個爭點需要澄清:

一、蕭美琴是否有「回復國籍」而不具參選資格,內政部一定查得到,也應該回答。但所謂「華僑護照」與此無關,與有無「身分證」也沒必然關係。因為要拿到身分證,必須有「國籍」加上「戶籍」;但只要是「國民」就可以拿「中華民國護照」。

二、法律上沒有「華僑護照」的用語,這應該是指「無戶籍國民的護照。這是一種「在台灣地區『未設籍』的中華民國國民」所持有的護照,雖說是次等護照,但仍屬「中華民國國民」才能持有的「中華民國護照」。「無戶籍國民」沒有身分證,但仍然可以申請「中華民國護照」,而且也是「中華民國國民」。

三、要「回復國籍」,前提是要曾經「放棄國籍」。這也是內政部有資料的,說清楚就可以了。

▲ 除非蕭美琴的父親在她出生前就放棄了中華民國國籍,否則蕭美琴一出生即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圖右為蕭美琴父親蕭清芬。(圖/翻攝自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官方網站)

四、如果蕭美琴的父親,在她出生時有「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其實當時的《國籍法》是寫「父為中國人」),那她就從出生那一天自動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不管她何時辦身分證,也不論她有沒有拿中華民國護照(就像台灣人也不是在一出生就有身分證、護照,甚至也不是一出生就跑去登記戶籍。然而,國民身分依然是從出生那一秒鐘開始算)

五、「如果」蕭美琴出生時沒有中華民國國籍,那唯一的理由就是她父親在她出生前就放棄了中華民國國籍,這樣蕭美琴才會成為純外國人,並以外國人身分在台灣讀書。那麼,她能取得所謂「華僑護照」,也是經過「歸化」的......何時歸化?

六、這些國籍事項都絕對登記有案,一查就有。中選會應該請內政部查核,並且由內政部公開說明清楚。

我們的國籍、戶籍、護照,是不是搞得大家很亂?當年我們透過徐中雄立委,推動《移民法》修法,也試著要處理這一塊。那個比較進步的版本,各黨都有代表簽字。現在大家都知道很煩了吧,可否修法來整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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