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國」互不隸屬與「兩岸」互不隸屬大不相同

我們想讓你知道…兩岸互不隸屬為我《憲法》之要件與陸方容忍之底線,此與台獨黨綱涇渭分明。

▲ 總統賴清德登上《時代》封面。(圖/翻攝自《時代》封面)

● 林清汶/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賴清德總統接受《時代雜誌》(Time)專訪,指稱他在520就職演說中稱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前總統蔡英文、馬英九都曾提過;但馬英九指出他所提的是「兩岸互不隸屬」,賴清德就職說的是「兩國互不隸屬」是新兩國論,徹底違反《憲法》規定。

依據1992年《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即是「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亦揭示「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足徵,兩岸互不隸屬為我《憲法》之要件與陸方容忍之底線,此與台獨黨綱涇渭分明;民進黨黨綱主張台灣獨立,但過去16年執政「憲法一中」未曾更動,迄今中華民國安然存在,《兩岸關係條例》並未廢止,「陸委會」、「海基會」依然存在,台海可以西線無戰事,理由何在?無非賴以維護國家主權及對岸認同的《中華民國憲法》。

邇來,有業者在大陸為私校招生,透過大陸年輕人嫻熟的「小紅書」平台作業務宣傳,內容冠以「台灣地區」,旋即遭部分民眾大加撻伐,稱被「矮化國格」,並遭主管機關嚴正關切,這是什麼道理?《憲法》與現行法律規範如此詳盡明確,兩岸就是在一中憲法下互稱「台灣地區」、「大陸地區」,當局卻刻意忽視,帶頭滋事,豈不怪哉?民進黨有心搞台獨,猶抱琵琶半遮面,藉中華民國作為琵琶的護身符,毋怪乎馬前總統火大了,稱那是「如假包換的兩國論」。

▲ 馬英九批評,賴清德講的事實上就是「兩國論」,他既不認錯還要狡賴,刻意拉他背書,讓人對他難以抱有希望,未來兩岸關係怎麼走下去?(圖/記者李毓康攝)

戰爭與和平選擇在主事者瞬念之間,澤倫斯基出席G7峰會與拜登簽署10年期安全協議,與各國元首觥籌交錯,極盡風光;然烏克蘭社會生靈塗炭,舉國大半廢墟。台灣一旦浴血戰火,即無前線、後方之分,人人身家性命、財產都將受嚴重遭殃,如何再高談民生、經濟建設?落實《中華民國憲法》作為兩岸的定海神針,將是最有利的護國神山。賴總統應深明大義,為台灣2,300萬民眾千秋福祉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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