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憲法法庭在4月23日,就死刑是否有違反《憲法》對人權的保障等問題進行言詞辯論。(圖/翻攝司法院YouTube)
● 沃克/醫師
自從死刑合憲性被搬上憲法法庭辯論後,又發生了數起殺人案件以及相關的判決,無一例外都是以無期徒刑告結,更有未獲被害家屬原諒也未和解的加害者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的判決。民眾輿論炸鍋,政府廢除死刑的目標顯而易見。
身為第一線處理重症傷患的醫生,我待過急診室、處理過怵目驚心的到院前死亡案件,見識到犯罪者暴戾的手段以及被害者的慘樣。犯罪者早已嗅出了政府廢除死刑和不判死刑的方針,愈加肆無忌憚,手段也越來越兇殘。
極力辯護加害者「可教化」 被害者卻無人聞問
我曾在急診室接到兩件遭人持械砍殺致死的到院前死亡個案。第一起案件是一名單親父親,因為就讀高職的女兒被同校中輟生追求不堪其擾,為保護女兒出面與對方談判,一到談判現場,尚未開口說話,就遭到中輟生與同夥持開山刀朝其頭部猛砍,持續攻擊直到警察到場才被制伏,而這名單親父親早已命喪當場。第二起案件是黑幫分子互砍,臟器外露、死狀悽慘。同樣都是年輕兇手的兇殘攻擊,猛砍要害、刀刀致命。
▲ 政府為被害者家屬提供的任何生活補償或安全保障遠遠不足 。(圖/犯保總會提供)
被殺害的單親父親,由於沒有其他成年家屬,其未成年的女兒和兒子一臉茫然的來到醫院,不知如何面對後續的行政程序,最後是院方協請社工介入協助。我不知道有沒有其他親屬能收容照顧這對姊弟,但是我知道,若沒有親屬願意撫養,姊弟二人大概就要被迫分離、接受安置了。這起新聞沒有激起任何漣漪,沉沒在眾多政治花邊口水新聞裡,政府有為被害者家屬提供任何生活補償或安全保障嗎?身為醫生的我,無從得知這些問題的答案,我只知道,若不嚇阻此等重大犯罪,社會治安將更加岌岌可危。
自己有了孩子之後,我開始關注與兒少有關的議題。去年新北國中生被刺身亡的悲慘遭遇,讓我開始注意到暴力犯罪的問題,也注意到司法判決中「社會鑑定」和「可教化」的爭議。維持社會正義的基層檢警賣命抓捕嫌犯,但司法高層卻強推社會鑑定、讓重大犯罪的兇手免死、獲得減刑的機會。近幾年來多起殘忍兇殺、虐殺的案件,兇手僅因法官一句「可教化」逃死,但社會大眾卻遲遲未見到教化的「具體成效」,迎來的反而是兇手蔑笑,以及外役監犯人逃脫殺警的消息。
▲ 近年多起兇殺案,兇手僅因法官一句「可教化」逃死,但社會大眾卻遲遲未見到教化的「具體成效」。(示意圖/記者徐文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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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嫌:在台殺一、兩人不會判死 廢死將催化私刑正義
司法不以事實證據來判案,創造了一種不用為自己選擇負責的思維。當廢死團體還在象牙塔裡質疑死刑能不能嚇阻犯罪時,早已有兇手用具體行動告訴廢死團體:「死刑絕對有嚇阻作用!」當年無悔意的殺童兇手嗆聲「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這句話已表明了:「如果有死刑的話,我就不敢這麼做了!」台灣八成以上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因為我們心知肚明:死刑確實具有威嚇意義,也符合社會對正義的期待。
偵查庭被案件淹沒,政府長期漠視第一線司法人員不足且過勞的問題、不思改善,卻將逐步廢除死刑列為「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重大優先項目;檢察官匿名發文:「當大法官在為死刑犯釋憲時有想過,基層司法官的命比死刑犯還賤嗎?」一語道破了政府及司法高層的偽善。作為醫師,我感慨國家公權力無法保障民眾的安全,就連孩子去上學都有可能遭人殺害,保障生存權對一般人來講,就只是一句空話罷了。
▲ 台灣僅有約兩成的民眾支持廢除死刑。(圖/ETtoday民調雲)
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代表著有些事就是只能用流血解決。面對殺人犯請用相同的邏輯來思考。面對只想用武力解決問題的人,你講再多的道理都毫無意義,因為這些人的思維與常人不同,他們是會尋漏洞再給予對方致命一擊的;對這等人而言,武力即是真理。狼群怎麼會跟羔羊講道理呢?當前黑幫橫行的社會無法承受廢除死刑的代價,強推廢死,最後的結果會是逼迫良民也走向私刑正義,這就是廢死的蝴蝶效應。
死刑對於重大犯罪具有嚇阻效用,也代表國家對於侵害他人性命行為所立下的一道不可侵犯的界線。身為一位醫師、一位父親、一位國家公民,我衷心希望台灣的下一代能被保護和善待,希望我們的孩子都能成長在安全無虞的環境。
▲ 強推廢死,最後的結果會是逼迫良民也走向私刑正義。(圖/Disne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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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死刑對於重大犯罪具有嚇阻效用,也代表國家對於侵害他人性命行為所立下的一道不可侵犯的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