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冠軍級的國會 第11屆立法院如何以延宕和違憲奪下頑強擴權金牌

我們想讓你知道…當藍白控制的立法院不再受憲法判決約束,並以選擇性立法來侵奪行政權時,台灣的民主憲政已陷入脫韁野馬式的失序憲政危機。這場擴權奪冠的競逐,最終輸掉的是人民對民主制度穩定性與法治尊嚴的信任。

▲。(圖/記者湯興漢攝)

▲第十一屆立法院由國民黨和民眾黨掌握過半數席次,控制國會立法議程和主導法律議案的通過。然而國民黨和民眾黨利用國會多數的權力破壞民主審議規則、藐視憲法法庭判決,讓立法院變成脫韁野馬的太上國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蔡榮祥/國立中正大學政治學教授

民主國家的國會主要職司預算審查、立法審議和監督行政部門。然而,國會行使立法權力不能逾越和侵奪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否則會讓民主憲法中的權力分立和權力制衡的功能失去效用破壞憲政秩序。台灣2024年選出的第十一屆立法院由國民黨和民眾黨掌握過半數席次,控制國會立法議程和主導法律議案的通過。然而國民黨和民眾黨利用國會多數的權力破壞民主審議規則、藐視憲法法庭判決,讓立法院變成脫韁野馬的太上國會。

考卷總數十題題目中只寫了三題

2026年1月16日,藍白多數在立法院會提出新興資本新增計劃的動支案並逕付二讀,動支案涵蓋行政院通勤月票執行計畫(TPASS)、各縣市政府財政均衡補助、河川整治排水改善計畫與公保生育給付差額補助等38項計畫,總計金額700多億。

首先,2026年1月16日已經是新的會計年度,為何預算審查還停留在二讀程序,顯示藍白控制的立法院怠忽職守、延宕審議。根據預算法第51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

換言之,每年11月底以前立法院要完成總預算案之議決,並在會計年度開始前12月15日由總統公布。然而,115年度 3 兆350億元的總預算目前仍未正式交付委員會審查(即未付委)。 創下了我國憲政史上新年度已經開始,但總預算卻連一讀付委都還沒完成的罕見紀錄。

更荒謬的地方是藍白控制的立法院多數將嚴重影響民眾生活或縣市財政等700億預算項目先行抽出總預算,讓預算審議出現斷裂或是排擠現象。700億的新興計畫預算佔目前總預算約2.5%,佔所有新型資本新增計畫預算約24%。

換言之,藍白只願意審議極少一部分對其政黨有利的預算,好像學生參加考試,考卷總數十題題目中只寫了三題,其他七題不願意寫,還要求老師先改這三題的分數作為成績之荒誕情事。

藍白多數引用預算法第54條規定,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但依第88條規定辦理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新興支出及新增計畫可以經由立法院同意先行動支。

立法院侵奪行政院權力逕行殺雞取卵

但是預算法第88條內容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之執行,如因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報經行政院核准者,得先行辦理。換言之,新興支出及新增計畫的執行必須以報經行政院核准作為前提要件,不是直接由立法院可以全權決定,再次證明立法院侵奪行政院核准權力,逕行殺雞取卵。

另外,世界上民主國家審查總預算的通則是包裹式審查,也可能採取分段審查的方式,但絕對沒有只審部分預算,其他大部分預算放著不審的案例。台灣第十一屆的立法院只願意先審700億的部分預算,其他總預算不審真的是一項獨步全球的創舉,應該獲頒全球最頑強擴權國會比賽的金牌。

再者,這屆國會不僅擴張立法權力,還完全藐視憲法法庭通過的判決和凌駕司法機關的權力。藍白立委在於1月22日表決通過動議,要求賴清德履行2023年總統大選電視辯論會中承諾,總統有義務應立法院要求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法委員國情諮詢,到立院針對國家安全、兩岸情勢、對美軍購與國防預算規劃等事項進行報告,並接受立委質詢。

立法院2024年5月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總統有義務至國會進行國情報告和國會可以對總統進行即問即答的規定,已經被2024年12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宣告違憲。憲法法庭判決指出,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關於總統之產生與其憲法職權之規定,及憲法其他規定,均未課予總統於立法院集會時,應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之義務,且基於上述總統與立法院間並無權力從屬性或負責關係之憲法權力關係。

因此,上開憲法規定僅係容許立法院得被動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權,非謂總統即因此有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同理,立法院亦無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總統是否、何時、以何等方式使立法院得聽取其國情報告,及其國情報告之主題與涵蓋範圍等,憲法既未予以規範,總統自得本於其職權而為審酌決定,並基於憲法機關相互尊重原則,與立法院協商後實施,尚非立法院得片面決定者。

此外,立法院依上開規定,固得與總統達成協議後,於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惟總統既不對立法院負責,則立法院對總統之國情報告,自無指定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報告內容,對總統為進一步詢問並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

質言之,藍白控制多數的國會完全不遵守憲法法庭的判決,再次通過決議要求總統到立法院接受質詢。根據目前適用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2024年5月以前的版本)之規定,立法院得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也可以主動向立法院提出,經立法院同意後,進行國情報告。簡單地說,國情報告需要總統和國會多數雙方皆同意才能成行。

當總統同意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時,不能讓立法委員質詢總統,因為如果立法院可以質詢總統,等同於總統向國會負責,加上行政院必須向國會負責以及立法院不遵守司法機關的憲法判決,儼然讓立法院集三權於一身成為至高無上的權力機構。

▼台灣第十一屆的立法院只願意先審700億的部分預算,其他總預算不審真的是一項獨步全球的創舉,應該獲頒全球最頑強擴權國會比賽的金牌。(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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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法治邊界的太上擴權機器

總結來看,第十一屆立法院在藍白多數聯盟的主導下,已演變為一台無視法治邊界的太上擴權機器。透過只審 2.5% 應急預算、凍結 97.5% 總預算的極端手段,國會不僅將預算審核權變成了政治挾持的籌碼,更創下全球民主國家罕見的破碎化審議惡例,嚴重怠忽《預算法》賦予的法定職責。

更令人擔憂的是,國會多數黨公然踐踏司法權的底線。在 113 年憲判字第 9 號判決已明確釐清總統無須向立法院負責、亦無接受質詢義務後,立法院仍執意表決通過違憲決議,強迫總統進行即問即答式的問責。

這種集立法、監督、甚至凌駕司法於一身的作為,已實質破壞了台灣半總統制憲法權力分立與權力制衡的核心功能。當藍白控制的立法院不再受憲法判決約束,並以選擇性立法來侵奪行政權時,台灣的民主憲政已陷入脫韁野馬式的失序憲政危機。這場擴權奪冠的競逐,最終輸掉的是人民對民主制度穩定性與法治尊嚴的信任。

▼國會不僅將預算審核權變成了政治挾持的籌碼,更創下全球民主國家罕見的破碎化審議惡例,嚴重怠忽《預算法》賦予的法定職責。(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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