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胡市長按一百個讚!

胡文琦

好樣地,胡志強市長。媒體報導,因為酒後駕駛肇事害人不淺,日前,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他曾寫信給法務部長曾勇夫,建議日後酒駕應採連坐懲罰同車乘客。

對此,法務部長曾勇夫指出,已收到胡市長的來信,並已指示「刑法研修小組」著手進行研究;惟相關官員強調,「目前」依照刑事的相關處罰原則,刑罰的效力僅可及於行為當事人或共犯,若要拿刑法來制裁酒駕的同車者甚至是提供酒精的業者「並不可行」。

老實說,坊間有謂,「規定是死的、人卻是活的」,所謂拿刑法來連坐懲罰同車者的「與時俱進、審時度勢、因時制宜」的良善「修法」建議,講白了,就只有要不要、想不想、該不該的道德勇氣與堅持魄力,哪有什麼「不可行」或「做不到」的理由或藉口?進一步言,是項修法基本上只要合乎「比例原則」,並有完整的配套對應措施,即可對酒駕肇事形成更強的約束力與嚇阻力量。

準此,除了要提醒所謂專業的「刑法研修小組」切莫掉入「制式法匠」的八股窠臼與畫地自限外,更要期許研修小組發揮堅持作對的事的堅持與勇氣,因此,筆者要向此番提議修法的胡志強市長獻上最高敬意,在面對日趨升高的酒駕趨勢,您的修法建議與「劍及履及」的寫信陳情動作,對於一位這樣好的「地方父母官」,真要給您按一百個讚啦!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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