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自發的用黃絲帶與鮮花哀悼不幸喪命的劉小妹妹。(圖/記者李毓康攝)
文/黃敬婷
如果你的FB都仍在轉傳殺幼童只有唯一死刑的話,那內湖女童的母親大聲疾呼希望「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讓這樣的人消失在社會上,讓我們的子子孫孫都不要再出現這樣子的人。」這句話,說實在的你根本就沒有在聽。坦白說,踐踏女童母親帶著支離破碎的心站在媒體前說出真實母親的擔憂,今天以這樣的思考模式,不僅死刑的存廢只會拿來讓政治炒熱社會趨勢下的立場,對隨機殺人這般種種,我只能用無濟於事來形容。
對於女童我很哀傷與心痛,對於我們期待讓這個社會更好的閱聽眾們,我亦哀傷與心痛,新聞媒體的報導與我們日常即息息相關,即使你再厭倦大部分劣質媒體在資本主義競逐下的了無新意後,你仍沒有意識到自己對於媒體訊息的連結與緊密程度相當。從不停轉發女童未蓋白布的照片至翻開廢死聯盟的過往繼續鞭屍,我們該真正思考這件事情的根本要歸屬哪裡?
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死刑要廢除與否之議題,應該是要廢除死刑方需要提出舉證責任:為什麼要廢除原本既有的死刑?在廢死聯盟2015年台灣死刑判決報告全文的張娟芬序:死刑辯論的三個突破中即提出幾個很好的問題如
第一:討論此議題時,你是否真正看過死刑判決,如果沒有,你對死刑的意見從哪裡來?是否從一般的社會文化給予的既定模型?那這些直覺是正確的嗎?
第二:在死刑的審判程序中你了解了多少,法院判決死刑是多數性裁決不是全部一致性判決,這其中是否有商榷空間,又台灣現況下75個死刑犯的罪案你知道與了解的又多少?
第三:雖然現在講究人權,且這一點也不會是今天要討論的問題,但我還是依要討論廢除死刑前你應該要知道的事情為要點問題列出,即是關於自白。真實狀況的自白是否有在有壓迫性的環境或出自於不正當手段下完成?且自白應不能作為判決有罪的唯一證據。
最後在台灣75個死刑犯中67件案件中,你是否了解其中有31件(46%)重要物證未找到(包含證據遺失)、25件(37%)重要物證漏未經實質調查(如凶器未鑑定),在種種條件沒有滿足下,這樣的死刑判決有誤判的可能已不是少數中的少數,光重要物證未找到而判死刑就將近五成,你能容許這樣的判決品質否?如果我們不坐下來好好先了解死刑的執行與廢死的必要性,光在哪裡喊口號:殺童唯一死刑,民眾不理智情緒堆疊只會讓狀況晦澀不明。
我們應該也要知道死刑對於那些對被害者沒有仇恨動機而故意殺人的人沒有任何的嚇阻作用,撇開廢死與否的討論,隨機殺人的恐怖行徑其實在死刑的案例67件中有35件是被害人與被告完全不認識的,且七年6起9死的隨機殺人事件,鄭捷4分鐘砍26人事件發生後更有部分FB粉絲團支持其行為或也跟著帶刀到市區效尤,不僅帶給社會恐慌,人人自危,彼此信任感降低,大家不停在網路上撻伐,新聞媒體者亦一直翻開鄭捷的過去,用大大的頭條說湯姆熊割喉殺童案的曾文欽說:「殺一兩個人不會被處死」,將之與廢死事件直接的鏈結,沒有先將廢死提出的訴求司法審判的紕漏在具體非抽象的部分可以改進未改進之提出討論,僅為收視率、點閱率在標題做文章,不僅沒有盡好第四權的守門人之職責,給予正確的處理之道,嗚呼哀哉矣。
社會大眾在面臨此狀況時應該積極的了解促成此種人格的家庭背景或社會背景是甚麼,不是他病了,然後社會也跟著被傳染,而是著手處理類似此種社會人格的個案,避免悲劇再發生,社會上有一個這樣的問題人物已經讓我們很辛苦,切莫增加。還有這般父母,事件一發生就加諸在我的小孩有精神疾病上,真正精神疾病的人才為你們的辯詞所累,這樣的父母多一個也不行,但社會大眾亟需培養對媒體新聞的識讀素養,才能解決當務之急,待我們自己更進步後,讓這個社會更安定和諧。
*作者黃敬婷現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資源發展系兼任助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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