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樑/殺妻女3人不必死 法秤歪斜讓我顫慄而痛苦

▲毒殺妻女「直播給小三聽」,張鶴齡逃死改判無期。

文/黃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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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倫理學與正義論,都已發生了嚴重的偏差。現在的審判居然都以是否悛悔,有無完全泯滅良心,作為是否處死的依據,等於宣告,死者所應得到的正義,已經全然繫於那位加害者的身上,只要加害者表現得深感悔恨,願意痛改前非,那麼,原該以死抵罪的極惡之人,都可以逃過一死,亦即,被害者失去了生命應被償還的代價,就全然落空了。

當正義一定程度上已經可以被罪惡所操弄,甚至可以說被輕蔑地戲耍,正義就不再是正義,而變質為魔鬼的嬉鬧與歡恣。

這位法官顯然完全不明白,一個不只是殺妻,甚而可以殺子、殺女之人,已經不能稱之為人,他的心靈被可恥的欲念完全充滿,以至於可以超越人倫的底線,而去毒害自己親出的子女,那樣的心靈,那個在犯案時所顯露的兇殘與暴虐,豈可由後來的一場難辨真偽的悔罪所遮掩?

當法官如此審判時,他其實不是在判案,而是在完成一件未完成的罪惡,他等於是在執行一樁罪惡的最後一部分,即:讓罪惡逃脫正義的斧鉞。

這裡豈有正義可言呢?這種審判完全是讓魔鬼掩不住欣喜而狂笑,怎有一絲之正義?以一人之命抵償被殺之三人的生命,猶已不逮、不足,況且是改為無期徒刑?

如果悛悔論可以成立,所有的刑罪都以矯正主義為上,即以罪犯能否被矯正,能否重新在社會上生活而不再加害他人為準據,那麼,何不根本即不必施予刑責,也就是說,連徒刑都不必了,因為他既已悛悔,已經痛責自己的良心,那麼他就已可融入社會,何必再施加那些無用的,讓犯案者感到拘束而受限的牢獄?

若是連這樣的人都可以不死,台灣將成為慾望橫流、暴力狂竄的黑暗深淵,恐懼與憂慮則是善良人們的日常寫照。我們將要逃亡,遠離這個遍地腥羶、四處狼犬的惡島,否則不足以保有全身。

這個法官的判案讓我顫慄而痛苦,我只有向上帝詛咒這個法官,因為他的法秤已經歪斜,他的心神已被玷汙,他應被打入煉獄,接受永恆正義之火的焚戮,願神降罰於這樣的彎曲的世代,恢復這個世界的衡定。

●作者黃國樑,資深媒體人,原文刊於「黃國樑臉書」,本文已獲授權刊載,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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