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樑/以多元為名,其實卻是替魔鬼開路

▲台大機械系「一夫一妻」試題違反性平法,挨罰3萬。(圖/記者張一中攝)

文/黃國樑

這個社會已經充斥著邪佞與昏聵,連一夫一妻制的考題都要認定是違法。那麼是否寫兩個男人、兩個女人制,或是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或是雜交制,才不會被認定違法?性別平等法是規定男、女性之間的平等的法律,並不是認定婚姻形式的法律。性平會有什麼鳥權利?

民法第二章第972條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難道我國法律不是規定「一夫一妻制」嗎?依法、依風俗習尚、依道德規約所出的一份試題,卻要被一些噁心的人裁罰,如果我們的腦子都變成這樣,這個社會的沈淪已是藥石罔效了。

我們的國家為什麼老是被一群自己的觀念已經偏差的人,自以為是地反過頭來「矯正」多數觀念正常的人?

性平會要不要處罰當年訂定「民法」此一法條的立法院以及草擬法條的法務部、與司法院?性平會是皇帝嗎?誰給他們這項權力?拿著雞毛當令箭,一群無知的狂徒。

多元是什麼?如果多元只是漫無邊際的混亂,要多元何益?

請問,可否立一個法叫「道德平等法」,然後老師出題說,「依據道德律,不可以殺人,基督教聖經上也寫著十誡,其中一誡也是不可以殺人!」然後有一個學生跑去舉報,說這道試題違反「道德平等法」,因為,他主張「人可以殺人」。於是道平會就裁罰三萬元,以代表道德多元嗎?

「多元」不是超越一切的聖諭,更不是律上之律,多元只是呼喚尊重,但一個社會本就要有一定的行為規律,道德、與美善藉法律得以實現。

如果立一個法以「多元」為名,實際卻是替魔鬼開路,是將一切「善」摧毀,最終人將發現,自己已經身處煉獄,因為周遭只剩黑暗,「多元」叫你一切都可行,包括「殺人」與「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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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黃國樑,資深媒體人,原文刊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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