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社科院長夏林清針對「性侵河蟹案」召開記者會「真相還原」。(圖/本報資料照)
文/芯菲
曾聽過某位性侵受害者,說過一句話:「人們要我為穿著裸露被性侵而認錯,那我就道歉吧,反正我不想承認這是我的身體了。」
事實上,無論性別、無關場所,即使受害者喝得爛醉如泥,就算加害者只是一時興起,這些狀態都不該與性侵畫上等號,成為合理的動機或結果。
每個人都有身體自主權,她穿得清涼,是她想呈現自己存在於世界上的模樣,並不是給某個加害者得逞的藉口;她在派對上飲酒,是犒賞自己愉悅的心,而不該變成日後眾人指責唾棄的理由。
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有資格隨意觸碰別人珍貴的身體,這是為人的常識,從來就與任何原由無關;更何況,性侵帶給受害者的痛,不僅是肉體層面,更是心靈關係。
所以,當性侵不幸發生時,身為親人、朋友,甚至是師長、相關辦事處理員,不是更需以柔軟的態度擁抱他們?
是的,在協助釐清事件時,必須請受害者重新描述經歷、指證加害者容貌,但當人們以質問、輕蔑的態度面對性侵受害者,甚至把罪名歸咎回受害者的狀態上(例如:深夜晚歸)那麼是否在無形中,協助者也成為了加害人。
於是在經過各種不被接納的眼光裡,性侵受害者疲倦了,認輸了,所以道歉了;但心碎的是,這個道歉只是個擋箭牌,讓他們暫時逃離社會、躲避自己,而尖銳的刺,仍扎根在心靈深處的傷口裡,逐漸發炎惡化。
世界上最難療癒的傷口,不在於肉身,而是心靈;比起冰冷地處理公辦,在了解對談的過程中,以關愛讓受害者逐漸勇敢面對傷口,耐性地聆聽受害者的受傷感,就是給予站在懸崖邊緣的受害者,一雙溫暖且充滿力量的手。
而最重要的是:親愛的你/妳,不要因為某次事件,就不願再接納自己,因為身體與心靈從來就是自己的,那是任何人都無法奪去或占有的事物,當你再度嘗試擁抱自己,你會知道,你依然美好,並且從未改變。
●作者芯菲,目前為專欄作家,新書《親愛的,還是要幸福:不管我們20歲還是30歲,都值得在幸福的路上,找到終點》粉絲專頁:Miss芯菲。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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