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春發/有線電視上下游關係是「脣齒相依」,還是「相互傾軋」

▲有線電視上下游的關係?(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莊春發/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從經濟學的觀點而言,「有線電視」的經營是「頻道所有者」提供頻道與「平台所有者」提供輸出平台共同生產(joint production)的結果。任何一方欠缺另一方資源的協助與幫忙,則無法形成完美的視訊服務的提供。系統業者即使擁有視訊傳輸平台資源,但無優異的節目內容,有線電視的經營將無法吸引消費者的購買;同樣的道理,頻道業者即使擁有優異的節目內容,但無有效率而快速傳輸的平台,將吸引消費者的節目直接送入家戶,優異節目的所有者,勢必無法讓優良節目發揮吸引消費者的功效。

因此,就聯合生產的角度而言,雙方擁有資源的業者,都需要對方投入的幫忙,僅憑個別資源的投入,是無法達成視訊市場效率出售的結果,也因而無法達成視訊服務經營賺取利潤之目的。就生產與消費之觀點而言,有線電視上游的頻道商與下游的系統商之間,是存在著「唇齒之關係」,為能完整吸收食物的內容,以及促進健康之目的,唇與齒必須適切地扮演本身的功能。

唇與齒間的討論

問題是唇與齒在討論彼此之間,在消化上所扮演功能的高低時,就會產生一定的磨擦,任何一方都會認為自己在此生產過程中,扮演較重要的角色,應當獲得較多的肯定,如果以次序表示任何一方的貢獻,每一個資源的所有者,必然會宣稱自己的貢獻優於另外資源的所有者,在排序上要高於另外資源的所有者。

以有線電視產業的生產流程而言,上游的頻道商會認為是因為自己頻道內容的優異,所以視訊服務的績效才會那麼成功,因此在利益的分配上必須要高於下游系統商。同樣的,下游的系統商也會有同樣的看法,認為視訊市場經營之所以成功,是因為自己投入巨大的資本,才使平台能夠快速的傳輸視訊內容服務於消費者,因此論功行賞中間,他必須分配較多的利益。由於存在此分配上的矛盾,有線電視上下游業者之間,就會產生分配上「相互傾壓」的現象。

市場經營制度

上游業者會以為頻道的製作需花費相當的成本,始能生出優良之戲劇,從劇本的找尋、演員的培養訓練、拍攝地點的選擇或建造、配樂的製作等等製程,沒一項過程不需發費巨額成本的支出,因此他會要求更多的利益分配。相對的,下游的系統商也會以線纜的布置,訊號接收設備的購買,消費者端的機上盒的布建,以及最終向消費者收費退費所花之行政成本,行銷支出,消費者爭紛之處理,每一項都需要成本,因此在利益的分配上他要分得較多,才有可能支付這些成本後有餘。為爭奪自己的利益,必然會以減少頻道業者利益分配為代價,「相互傾壓」之事件必然出現。

目前有線電視上下游業者糾紛的出現,係源自於有線電視市場經營制度完全由系統商主導的結果。在這個系統之下,頻道商所提供的節目僅扮演視訊市場的中間投入,頻道商無法自主成為視訊市場的經營者。然而,隨著視訊市場技術的進步,讓頻道的所有者可以藉由網路的出租,將頻道節目直接送入每個家戶裡,使頻道所有者能夠自主的成為視訊市場的經營者。

目前MOD的視訊經營模式,因為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約束,無法由本身決定媒體的經營,只能提供平台,讓有頻道資源的所有者成為營運商,在平台上經營視訊生意,就是視訊市場由頻道商主導生意的典型例子。

由以上之分析,可以發覺目前完全以系統商為主導者的有線電視經營制度,似乎可以今一步的區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目前以有線電視系統商為主導的制度,頻道商在此制度下僅扮演關鍵中間投入的角色。

第二類是上一類型的倒置,角色互換由頻道業者主導視訊市場的經營,系統業者只是提供平台出租的角色,類似於目前百貨公司與專櫃廠商關係的經營模式。

第三類型是第一類型與第二類型混合的經營模式,一方面不改變目前系統商為主的經營模式,有些頻道仍然扮演中間投入的角色;二方面又允許頻道商向系統商租用平台,自主的經營視訊的生意。

選擇自由

最重要的是頻道商要在視訊市場商扮演何種角色,會有最大的選擇自由,選擇第一種類型模式處理資源,扮演的是視訊市場中間投入的出售,不用去擔心與消費者互動的問題。如果頻道商選擇了第二種模式出售頻道資源,直接面對消費者的選擇考驗,所需承擔的風險可能較高而且必須自己承擔。不管如何在此體系下,頻道商的地位由背後走到前頭,在視訊市場上會有更高的選擇權。

當然,頻道商與系統商之間要以何種模式投入視訊市場的經營,雙方必須有絕對的選擇權,亦即雙方是在自由意志下,訂定選擇那一種模式的合作契約。一方提出要求,但條件不符合一定之要求時,他方則有權力加以拒絕。

經此制度的改變,有線電視目前上下游資源擁有者,可以擁有較多的組合選擇,讓資源的使用上,因為有市場淘汰機制的運作,最終能夠獲得有效率的使用。當然過去所謂的「互相傾壓」的問題,在有充分選擇的環境下,自然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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