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礦業法,環團6年來召開過54場記者會。(圖/記者黃國霖攝)
●作者/法操司想傳媒
選出新一屆立法委員,上屆未通過的法案該怎麼辦?
隨著2020大選接近,許多法案還卡在立法院內,其中以《礦業法》、《中共代理人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尊嚴善終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都「可能」因為立法院議案「屆期不連續」而胎死腹中。
以《礦業法》為例,經過一次又一次的協商,並連續兩個會期都列為立法院的優先法案,卻始終無法送入二讀。主管機關經濟部表示,目前共有13個修法版本,經11次經濟委員會審查、4次政黨協商,但各利害關係人仍無法取得共識。
因為有「屆期不續審」的制度,讓長期倡議這些法案的團體,非常憂心過去的努力都會付諸流水。究竟為什麼要有「屆期不續審」這樣的制度呢?
屆期不續審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會有這樣的立法,是因為在民主國家,新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代表的就是「新民意」,如果讓「過去的法案」束縛「新」立委,將有可能違反新的民意,違反民主治理的原則。
未審過的法案,就會胎死腹中嗎?
其實每四年,就有許多法案因「屆期不續審」而停擺。以2016年為例,行政院就重新送了149案給立法院。所以現在未審過的法案,不是直接被宣判死刑,還是有機會於下一屆立委選出後,重新送交立法院審議。
但這當中的不確定因素相當的多,所以大部分的倡議團體,都會希望在自己倡議很久的屆期讓法案通過。而經過多次黨團協商的《礦業法》,雖然經濟部強調各方尚未有共識,但《礦業法》是目前最能直接保護我們生長的這塊土地的法案!就如同蔡英文總統於2019年6月18日於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上所述,「我們還有時間來處理,就儘量來趕進度」。第9屆立委最後一次會期,將於12月17日提前結束,距離會期結束約還有一個月,期待第9屆立法委員能夠完成這項使命,讓我們可以保留台灣美麗的山林「向山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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