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立委為選舉停會 正在羞辱人民

 

▲為因應總統與立委選舉,立法院日前通過停開院會與委員會的提案。(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學系退休教授

民進黨團立法院黨團為因應總統與立委選舉,於上月8日提出12月18日至30日立法院停開院會與委員會的提案,經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政黨協商後,12月10日在立法院院會的表決結果為出席67人、贊成56人、反對11人,通過了民進黨團的提案!

對此敗壞憲政之決議,多日來未見大眾媒體評論,也未見民眾有憤怒反應,而公督盟15日與民視合作舉辦「2020大選國會政黨辯論會」,談及國會改革時,也未對國會隨便停會之事,有所譴責,顯示國人的憲政意識相當薄弱以及民主的理念仍然不夠深化!

因為這個為因應總統與立委選舉而停會之決議,大大的破壞憲政制衡機制!特別是,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期間,自今年9月中旬開議日起算至12月底,總共不過只有15個星期,現在卻要停會兩星期,以致行政院在這十幾天的任何作為,將沒有唯一代表人民之立法院的監督!

尤其可議的是,民國109年會計年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開始,但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今仍未審議完畢,民進黨立委卻為因應總統與立委選舉而提案停開立法院院會與委員會會,放棄為人民看緊荷包之職責,實在有違人民的付託!

此外,攸關蔡英文總統勞動政見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最低工資法修法等兩項法案未及三讀,而關係國土保安的礦業法修正案、使青年享受公平、良好教育之私校法修正案,為反制中共代理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遊說法》、《營業秘密法》等修正案之推遲以及攸關權證避險交易證交稅稅率降至千分之1之《證券交易稅條例》、影響地方政府財源的《印花稅廢止案》,也均將胎死腹中!

又管控中共代理人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扼止貪污腐化的《揭弊者保護法》、禁限胡亂酬庸的「政府控制事業與團體管理條例」、整頓商業秩序的「商業事件審理法」等新法案之延宕制定,也會因法案屆期不連續審議而作廢,對於國家安全與人民權益影響甚鉅!

民國94年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時,停止國民大會有關條文之適用,使國民大會無形化,不再有組織之運作與職權的行使。立法院自此成為唯一可以代表人民的國會,除了可以行使原有的立法權、預算權、決算權、質詢權之外,還可行使緊急命令追認權,副總統補選權,領土變更案提出權以及總統、副總統罷免案或彈劾案之提出權,其職責不可不謂深重,但今日在國家無內、外患戰爭或社會暴亂等影響立法院開會情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又無規定立法委員有議決停會權利之情況下,立法委員公然違反憲法第68條所定常會會期,未利益迴避的自行決議停會,是重大違法、違憲之舉!

另此次民進黨團立法院黨團為因應總統與立委選舉,提出12月18日至30日立法院停開院會與委員會的提案,是否符合憲法訴訟法第 77 條,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政黨違憲解散構成要件,有待主管機關的認定,並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解散民進黨之判決。

當各行各業人民,每日都要為生活忙碌奔波的時候,立委為自己與總統選舉,居然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3條,代表人民依法行使立法權,應恪遵憲法,效忠國家,增進全體人民最高福祉之規定,自己投票停開立法院院會與委員會,還要領受人民的血汗納稅錢,實在是羞辱全體人民至極!

筆者認為,人民對反對立法院12月18日至30日停開院會與委員會案的11位立委,應全力加以支持,並使他們順利連任!但對贊成立法院12月18日至30日停開院會與委員會案、違憲違法羞辱人民的56位立委,則應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規定,追究其政治責任,討回其未開會溢領之薪給待遇,並拒絕投票給他們,使他們在明年1月11日的大選中,全部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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