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恢復特偵組,您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平民法學急診室/載浮載沉的的法律學徒,志在用所學當個懸壺濟世的法普醫生。

看到某候選人不斷跳針說要設特偵組,兩次政見會都拿出來說還不夠,臉書還要再發一次,好像不設特偵組,檢察官就不知道怎麼查貪汙了。或許有些人對特偵組不熟悉,還是忘記它為何最後會被廢除,小編要貼心地來幫大家回憶一下。

什麼是特偵組?

▲特偵組於2017年1月1日熄燈。(圖/記者楊佩琪攝)

在2007年成立,全名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前身為「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其實也不是什麼特別酷炫的東西,白話點說就是檢查總長選任6至15名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指定一人為主任,組成特別的任務編組。

特偵組專職調查「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與各部會首長、上將軍官貪瀆案件」、「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涉嫌全國性選舉舞弊案件」或「其他重大的貪瀆、經濟犯罪」。

偵辦過哪些重大案件

比較知名的案件包含:林益世收賄案、拉法葉艦採購弊案、龍潭購地案、陳水扁洗錢案、王金平特別費案、國民黨三中案、江國慶案……等等,詳細內容這邊就不多介紹了,直接進入爭議事件。

重大爭議事件

特偵組涉入的爭議事件,最耳熟能詳的非「九月政爭」莫屬。事情是這樣的,2013年9月,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召開記者會,表示監聽到王金平與柯建銘的電話有關說嫌疑,隨即引爆了九月政爭(馬王政爭);當時的法務部請辭,王金平也被國民黨撤銷黨籍,特偵組的調查被認為有違法嫌疑,涉案的黃世銘、馬英九等人也被起訴。

另一個爭議事件就是國會監聽案,同樣在2013年9月,2013年9月28日,立委管碧玲取得特偵組監聽票發現,在5月16日到6月14日掛線監聽立法院總機「0972630235」,政界開始砲轟特偵組淪為政治打手,宛如明朝的「東廠」(好熟悉阿,原來最早是這時候開始的)。

廢除的呼聲

特偵組的存在確實有許多爭議,除了上面兩個事件,引發外界質疑特偵組到底是在打貪,還是政治鬥爭的工具之外,在偵查績效上,也並不如想像中亮眼。

2017年蔡正元因中影案,被法院裁定收押,特偵組卻在2014年間將包含中影案在內的國民黨「三中案」以查無不法為由行政簽結。著名江國慶冤死案,當局為了應對民意和輿論的壓力,動用特偵組進行調查,最終卻以追訴時效已過結案。

根據法務部的資料,近十年各地檢署起訴的刑事案件定罪率,超過九成,特偵組定罪率卻只有48.8%,代表地方法院對於特偵組起訴的品質無法認同。

法務部也曾在書面答詢中指出特偵組必須廢除的理由:「一、特偵組影響檢察機關內部監督機制;二、違反行政法上機關與職務不兩立原則;三、概括條款明訂特偵組事務管轄、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四、檢察官具有司法屬性,沒有再設置特偵組的必要;五、違反再議程序及案件管考制度。」簡單來說,特偵組缺乏監督機制、管轄範圍不明確,而且一般檢察官功能重疊,因此沒有存在的必要。

裁撤

民進黨於2016年執政後,,立法院三讀通過刪除《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也就是特別偵查組的設立法源,最終在2017年1月1日正式廢除特偵組。

如果某候選人堅持要恢復特偵組,麻煩說明一下非設立不可的原因在哪?除了宣示自己打貪的決心,過往的歷史似乎給了我們答案,就是特偵組並無存在的必要。若真如此在乎廉潔,可以先從據實申報自己的財產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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