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孟穎/《風傳媒》記者
他不會是最後一個因為殺死自己爸媽被判死刑的人。他的名字叫翁仁賢。
愚人節這天,法務部下午還在跟民間團體開會、一切看起來很平靜,但在夜間,近年第二個被槍決的死刑犯就出現了,翁仁賢。
2015年的除夕夜,年約50、換過14個工作都難以超過1年2年、最終被主流媒體稱為「啃老」的翁仁賢,潑汽油縱火燒死了6個家人包括看護,多人被燒到肌肉、骨骼炭化、胸、肺臟及腹部腸道裸露等嚴重燒傷,判決書直說「遭火焚時所遭受之痛苦實難想像」,兄長翁仁君的一雙兒女被燒死、妻子嚴重燒傷復健艱辛,「老來喪子,其悲痛筆墨實難形容。」
很少人認識翁仁賢這個死刑犯,我也曾多次試著想採訪但無法,原因就是他不信任人、一心求死,在偵查筆錄還有這麼一段──翁仁賢問檢察官會判多重,檢察官說可能會無期徒刑吧,沒想到翁仁賢當場拍桌怒罵:「我做了這種事怎麼能判無期?這要怎麼教小孩?」
而翁仁賢的律師曾在2018年演講說過,這案子最大難處就是當事人不想活了、生無可戀:「他覺得我今天活到50幾歲,做這事就是走投無路、在家裡遇到的事就是沒有選擇餘地,我今天結束這一切我也願意付出代價、我就該被判死刑……」
▲逆子翁仁賢縱火燒死6摯親今伏法。(圖/ET資料照)
從旁觀者角度,翁仁賢求死是必然。儘管他也被自己放的火波及,會痛、會逃、會想看醫生有著求生本能,但一個50多歲、從來沒有穩定工作的人又犯下重大惡行,就算能活著出獄又怎樣?出來可能都70多歲了,能幹嘛?他被所有人當異類,就連同學都說他「不適合活在這世界上」,也沒有任何一個朋友願意認真聽他說話。
我來不及認識翁仁賢,只能從判決書窺見略略的樣貌,例如翁仁賢是這樣講犯案時所受刺激的:「好累好累,撐不下去」、「這麼多年來狀況沒有改善,只有越來越差,會讓其更痛苦」、「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要不是出去找工作,就是其來結束一切,選擇在今年除夕動手的原因,就是其想在人很多的時候動手」……
翁仁賢這個「動手」犯下的惡行實在令人顫抖,你能想像自己的兒子、女兒被弟弟放火燒到腸子都外露、全身碳化嗎?你能想像除夕夜吃個飯、吃完可能會還等著領壓歲錢放鞭炮,結果全家人被燒死、屍體還變成那樣嗎?你有辦法直視自己家人的腸子嗎?但判決書裡翁仁賢對家人的怨懟,也實在難以忽視,這一點一滴看似都是所謂「鼻屎大的動機」,最終累積起來,就成了殺意。
▲翁仁賢的朋友只有小雞、小鴨。(圖/寧波晚報)
他從小志向是開農場牧場、自覺朋友是小雞小鴨,但回家務農以後,他覺得很珍貴的孤挺花被父親跟隔壁不認識的人說「這花踩了沒關係」;他培養育貴賓狗想賺錢,母親覺得他只顧養狗、不正常上班,拿鋤頭往狗舍丟;後來他養了吉娃娃、發現吉娃娃一直莫名死掉、死了2–3隻,發現是哥哥拿吉娃娃藥浴的罐子去裝農藥噴菜,哥哥堅持罐子有洗過,他怒嗆哥哥「你吃飯的碗,我泡過農藥再給你吃!」哥哥則回嗆:「有什麼了不起?再買個瓶子就好。」哥哥推坐輪椅的父親、輾過他的腳但堅持沒有,他大聲抗議,父親則跳出來斥責:「怎麼可以這麼大聲對哥哥講話?」
這是在愚人節死掉的翁仁賢,人生的一部份。法官說這些都是「一般人際相處之摩擦」,連不是家人的社會大眾也視他啃老、廢物、判死刑毫無爭議,他在被槍決前留下遺言:「要家人保重身體。」你都殺了,是要他們保重什麼?
在法官眼裡,翁仁賢無疑是個態度惡劣到頂點的死刑犯,當庭嗆法官、比中指、嗆被他燒傷的倖存家人們,還跳起來說做這事不後悔、要殺他們千萬次、要判死刑就來啊,嗯,我也曾經歷過其中一個法庭現場──那樣看來毫無悔意、欠揍、押上自己一條命只是為了讓家人「生不如死」的一個人,死前還留下「家人多保重身體」而後半句不明的遺言,這幾年,他是否真的想說過一句「抱歉」?沒有答案,已不再有答案。
就算說了「抱歉」也不代表就一定要原諒這個人、不代表一定要放下傷痛、這一切都不是那麼廉價的事情,但,總之,一切連個開端都沒有,丟個莫名其妙的遺言算什麼開端啊?翁仁賢也一次沒有替那個被他放火燒成重傷的嫂嫂負責過、贖罪過,對於那位無端捲入這場家庭紛爭、一樣在火場慘死的外籍看護只說了「她也是苦命人,很抱歉」,兩顆子彈滿足翁仁賢的心願,他走了,一條命,就可以再也不必為他的犯罪、6條人命、多人傷殘,負任何一點責任。
甚至,這場翁仁賢對爸媽、對兄長「復仇」的火災也帶走了兩辜捲入的年輕人。網路上有年輕人的朋友說,他們樂觀、開朗、很熱心、很常幫助人,或許有天會在世界的哪個角落相遇,但我來不及認識,我看到的是判決書如何敘述他們的死狀,而不是他們還活著的樣貌、善良。
無論是無端遭捲入火災的翁宇霆、翁宇薇、外籍看護程素津,還是翁仁賢怨恨的翁廷凱、翁魏春霞,其實本來就沒有任何人是該死的。即便翁仁賢覺得父母虧欠他、也因此傷痕累累,翁仁賢的爸媽也是一些相處過的人很在乎的生命,而殺人終究是罪行,做這種事的人該因此贖罪。
▲ 死刑制度讓這些抱著「想死」心願的殺人犯圓夢。(圖/記者吳銘峯攝)
翁仁賢不是唯一一個因為殺死自己爸媽被死刑的人、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上一個死掉的人叫陳昱安,他長期無業,之後在一場口角拿菜刀砍殺爸爸、刀斷了換生魚片刀繼續殺,一共砍了111刀──最後陳昱安在被判死刑卻台北看守所拿橡皮筋自殺,監所管得嚴、若有受刑人自殺就是大事中的大事,但陳昱安竟蒐集了50條橡皮筋、綑在脖子蓋棉被,成功地窒息死了。
死刑制度讓這些抱著「想死」心願的殺人犯圓夢了,剩下的問題恐怕只能觀落陰──欸那個,同學們,你是真的「想死」嗎?你是恨爸媽,還是渴望得到爸媽的愛?如果有人會愛你,如果不是連同學、鄰居都覺得你沒有任何活著的價值,你是否就不會殺人了?還是,其實有人愛你,只是你沒能理解?
殺人案件最常見的就是親屬相殺,這之間的愛有多少、恨有多少,實在說不清。如果我們永遠也無法知道「為什麼」、如果這些人一心求死最後也真的被滿足,一切的悲劇,或許也不會終結、甚至有更多無辜的人將被捲入。
我沒有同情翁仁賢、甚至厭惡這個人,但我很在乎死者,也不希望再有人因為哪個沒被接住的人失控,而無辜被捲進去災難、白白喪命。每一條人命,都是任何人可能最珍視的存在,思考翁仁賢的人生,為的永遠都是那些本來應該活著的、對某些人來說絕對無可取代的、珍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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