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驥/中央大學榮譽教授、著有《天堂裡沒有經濟學》
五倍振興券自行政院公布政策要民眾自付1,000元後,就引起民眾、民代及一些地方首長們的關切。大家關心的是,民眾是否可以不須自付這1,000元,而能直接得到現金5,000元或至少是這5,000元消費券的實惠。
在強大的民意下,現政府終於決定取消這民眾自付1,000元的政策,而讓老百姓們能直接領取這本質為5,000元的「消費券」。這爭議事件終於告一段落,然這5,000元消費券背後的經濟學理,仍值得再研析,以供作「未來」紓困時的參考,而不致再重蹈覆轍。
自付一千 帶動經濟?
馬政府當初3,600元的消費券是讓民眾無償取得,而於2019年政府發出的「三倍振興券」是首開先例要求民眾須自付1,000元,對於低收入的民眾,則由政府幫忙支付,故可免自付。這次,原擬的「五倍振興券」,許多地方政府也擬幫忙低入民眾支付這1,000元,而初步的統計,人數約達900萬人以上。
為此,這1,000元的自付,它的合理性為何?若是台灣有近千萬的「低收入」者,無力負擔這1,000元的「門票」時,就絕對沒有收取這1,000元的理由。從政治精算的角度來看,相對地,另要其他1,000多萬人去付這1,000元的門票,也絕對是個得不償失的政治算計。
另外,也有官員及附和的「專家」認為,只有在民眾自付這1,000元後,拿到這「五倍振興券」,「才不會放到過期」,也才有帶動經濟成長的乘數效果。然我們迄今尚無證據能顯示,之前「三倍振興券」的1,000元自付下,三倍券的回收率能顯著地高於馬政府無自付1,000元的「消費券」。
▲要先付1,000元「門票」的三倍振興券。(圖/記者周宸亘攝)
因此,自付門票式的三倍或五倍振興券,除徒然增加行政成本外,也沒有任何較高刺激消費的具體效果來;這1,000元的門票自付,竟能更刺激經濟與消費的說法,完全是個「假議題」,行政院財經單位的經濟專家及首長們,對於上述徒增社會不安與困擾的失敗政策,宜多作檢討,更不應再重蹈錯誤。
再者,民眾多付這1,000元,再乘以2,300萬人,就是新台幣230億元,這筆錢形同所得稅般,被政府徵收後,在乘數效果的計算上,就必然少掉了這新台幣230億元的計算基礎,為此,不論是三倍或是五倍振興券,要老百姓每人多付這1,000元,不但引起巨大的民怨、製造更多無謂的行政成本外,也完全與原先不論要達到振興或是紓困效果都是背道而馳的,它是個註定失敗的錯誤政策。
倘若,政府拿到這230億元,在無法源依據下,豈不成了國庫法定預算歲入外的「私房錢」,除了依法無據外,更成為乘數計算的黑洞,於公、於私都有很大問題。
振興券*N=N倍振興?
此外,我們可再進一步地探究這「n倍振興券」經濟理論的合理性。
就貨幣銀行學的基本說法,貨幣的三大功能是:交易媒介、價值儲藏、延期支付。另有人把價值標準納入,而成為四大功能。
不論是一倍、三倍或是五倍振興券或是無須自付的消費券(以下統稱其為n倍消費券),因它有限期強迫消費,且不能將其存入銀行的限制,因此,就上述三大功能來說,他們都並沒有價值儲藏的功能,也可能只有有限期的延期支付功能,故其主要功能都是在交易媒介而已。
n倍消費券在限期屆滿未使用時,將變成一張只能收藏的花花色紙,就像在童話故事《仙履奇緣》中,原光鮮美麗的公主,在時間到了之後,就會變回灰姑娘般,因此,消費券的設計,就是讓它如鬼牌般,消費者拿到手之後,要快快地消費甩掉,至少不要誤了期限而平白損失。
▲針對政院推出五倍券,地方政府也開始籌劃如何「加碼」,好讓民眾振興地方經濟。(圖/新竹市府提供)
因此,消費券的設計原理,就是讓它不具備任何價值儲藏的功能,而強迫持有者快速消費,如此一來無形中,就能使貨幣㳘通的速度 (velocity of circulation of money)加快,從而也加速大乘數效果,而達到刺激經濟的效果來。為此,貨幣流通速度是否能加快,成為是項政策成敗的關鍵。
從馬政府時消費券的發行評估報告可知,許多消費券的使用者,其在消費形態上多是替代性的,民眾會用自己口袋裡的錢,再多加碼消費的情形並不普遍,這是因為,當經濟不景氣時,消費的形態就會自動驅向保守,因此,在政策設計上,若想讓理智的百姓們,苦中作樂,加碼再做更多非必要的消費,當然是不切合實際的奢求了。
如何能讓消費券刺激經濟的功能再多發揮?除免讓消費者自付1,000元門票錢外,其他可能的方法有二:其一,是再多發錢,如從5,000再加碼到10,000元,如此一來,在讓消費者產生貨幣幻覺(money illusion) 下,就有可能會誘發「給五毛,花一塊」的刺激效果來,當然,這樣的作法,目前只有美國無限印鈔的情況下才能做得到。就台灣而言,政府仍要衡量自身的財政能力,量力而為才好。
▲高雄市長陳其邁宣布加碼「高雄券」,把五倍變六倍,更希望透過國慶煙火搶100億商機。(圖/高雄市政府)
其二,是在原有的5,000元消費券的設計下,允許接受消費券的商家們把它當成新台幣般,可以找零給消費者,而非如過去的做法,商家們在收到消費券之後,只能直接向政府兌換新台幣。如此一來,當廠商與消費者都樂收消費券,也樂花消費券時,無形中,就一定能增加貨幣流通的速度,而讓消費券可能產生的乘數效果達到最大。而若消費券的設計無法有此功能時,則耗費那麼大行政資源及政府經費來印n倍券,倒不如直接發現金來得更好。
值得一提的是,不論台灣或是日本及中國大陸等,其過去發消費券時,都是在諸如金融海嘯等「傳統」的經濟波動不景氣時期所為的非常政策。爾今,在傳染力特強的新冠變種病毒肆虐下,由它導致的收入減少、消費支出也銳減的情況下,消費券要用在如上餐館、去遊樂場、看電影、民宿旅遊、百貨公司等等,這些屬於額外刺激經濟活動上的功能,若非出現「報復性消費」的情況下,必將會大幅受到影響。
▲振興券依舊會受到民眾「替代性消費」的考驗。(圖/路透社)
相對的,消費者在使用消費券時,其原來替代性消費的部分,如去市場或賣場買柴、米、油、鹽等民生必需品,便會有更高的可能性,從而會使這n倍消費券不能「恩流八荒,德溢四海」,這也是現今「五倍振興券」所要面對的新挑戰。
最後,我們也須小心,在現今已製版好的「五倍振興券」於今年10月發放時,它是否會碰上新冠變種病毒在台灣(及世界)肆虐的新高峰期?在刺激消費與居家自肅間,它的平衡點又在哪,也須政府超前部署提早規劃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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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為此,貨幣流通速度是否能加快,成為是項政策成敗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