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其祿/殺警案痛失2良警 提升警方執法安全刻不容緩

我們想讓你知道…一直以來,《警械使用條例》對於警方使用槍械授權不明確且缺乏彈性,內政部長如此說法立刻引起輿論說「開槍上法院,不開槍去醫院」,點出基層警察的難為。

● 張其祿/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法委員暨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

昨日(8/22)上午11時許,台南市發生2名警員遭殺害奪槍案,2名警員追緝贓車逃犯時,遭奪槍攻擊而不幸身亡,警方立刻展開追緝;該嫌疑犯持搶奪來警槍及18顆子彈南北逃竄,多次轉換交通工具,今天凌晨搭客運北上時,於新竹落網;而逮捕嫌疑犯時,其所搭客運上一度還有12名乘客,場面十分驚險。

此案發生時,雖然內政部徐國勇部長立即對緝凶的警察同仁喊話「若有反抗,就大膽使用槍械,絕不客氣」,但一直以來,法律(《警械使用條例》)對於警方使用槍械授權不明確且缺乏彈性,內政部長如此說法立刻引起輿論說「開槍上法院,不開槍去醫院」,點出基層警察的難為。

其實2019年7月3日台鐵嘉義站自強號列車殺警案後,我立即投入討論相關修法工作,尤其為因應當今警方執勤面對情勢及場景多元化,當時曾要求相關法律授權應明確,對警方使用警械、執法工具之彈性應更高,確保警方能應變危急狀況;而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雖在109年底排審了《警械使用條例》,調整警察使用警械時機的合理性,但法案仍有待行政院與朝野各黨取得共識。

 

▲2019年7月3日台鐵嘉義站自強號列車發生殺警案,時年24歲的員警李承翰不幸殞命。(圖/地方中心翻攝)

對於再度發生員警執法時傷亡的悲劇,除了呼籲上述修法精進工作加速完成外,更主張警察權益應提升,強化對警方休息、備勤權利保障,確保警方執勤時能維持專注與應變能力。

最後,我對此案受難員警表示哀悼之意、對家屬表達關心及慰問,更期望這不幸事件是最後一次;我也再度呼籲朝野儘速完備警械使用條例修法程序,同時繼續監督政府確實完善警察執法安全保障,從法制及系統面提升警員安全準備及管理,莫讓悲劇再次發生,鞏固維持社會治安之根本以安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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