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交通罰單淪為地方政府搶錢手段? 重罰非上策

我們想讓你知道…既然「行人地獄交通議題」嚴重,我們呼籲政府不只在交通策施方面努力外,重罰並非上策,教育人民從小要守法才是正道。

▲ 當人民生活忙碌、領著有限的薪水,突然接到罰單的那種心情,可以用同理心來感受,這也是引起民怨的原因之一。(圖/本報資料照)

● 李商/退休人員

《台灣議題研究中心》公布,透過《QuickseeK快析輿情資料庫》蒐集數據,結果發現今年1月至10月底這段區間內,民進黨執政議題的負聲量排行,「行人地獄交通議題」竟然名列第五名,真的不可小戲這個嚴重問題,當然其中包括交通罰單,當人民生活忙碌、領著有限的薪水,突然接到罰單的那種心情,可以用同理心來感受,何況更多是那些檢舉魔人的作為,被檢舉案例通常都是在學校附近接小孩上下學時,或上下班時買早點或晚餐,因為時間短暫,誤以為停一下馬上就離開,沒想到檢舉魔人就是在這附近等候你上鉤,這也是引起民怨的原因之一。筆者也呼籲民眾不要為了一時方便而傷了荷包!

我們國家的租稅負擔率與國際比較,以2021年為例(不含社會安全捐),我國租稅負擔率為13.2%(2022年上升至14.3%)。世界主要國家如美國20.3%、英國26.8%、新加坡13.2%、韓國22.1%、德國24.6%、法國30.3%,相較於之下,我國租稅負擔率較低。但其實若加上其他各種稅(如貨物稅)、規費、罰款等等,我們的稅率並不比別國低。

▲ 台灣租稅負擔率為雖比美國、英國、韓國、德國、法國等國都,但其實若加上其他各種稅、規費、罰款等等,我們的稅率並不比別國低。(圖/ETtoday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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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高速公路的通行費而言係屬規費性質,高速公路的通行費已經成為交通部的金雞母,規費係政府非稅課收入項目之一,綜觀現代國家政府之財政收入中,除租稅收入外,規費收入亦是主要之經常性收入。以我國而言,規費收入占中央與地方政府之財政收入比率,僅次於稅課收入和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雖規費收入對財政之貢獻不如租稅收入,但因徵收之種類繁多,徵收之項目數以千計,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對人民亦有相當等同於租稅的影響與感受,故一般容易誤認為政府假藉徵收規費名義,而實質增加人民之租稅負擔。

另外,經常遭到民眾批評的交通罰單,背後原因恐怕與政府交通設施、規劃沒做好有關,政府動不動就以交通罰款來搶錢,已引起民怨,如果你看懂《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三條,就會知道地方政府為何喜歡以違反交通規則來開罰單,因為75%分配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政府為了搶錢,不惜犧牲人民的荷苞。

▲ 75%的交通罰款分配給各個地方政府,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圖為彰化縣芳苑鄉斗苑路與路平交叉口的測速照相機,曾在1個月開出千餘張罰單。(圖/讀者提供)

《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三條內容如下:

違反本條例第二章之罰鍰,經處罰機關收繳後,分配比例如下: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舉發案件:
(一)百分之七十五分配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百分之二十四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百分之一解繳國庫。

二、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專業警察機關(國道公路警察局除外)舉發案件:
(一)百分之七十解繳國庫。
(二)百分之三十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案件:
(一)百分之五十三解繳國庫。
(二)百分之三十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百分之十七分配予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四、公路監理機關舉發案件,由處罰機關收繳處理。

既然「行人地獄交通議題」嚴重,我們呼籲政府不只在交通策施方面努力外,重罰並非上策,教育人民從小要守法才是正道。

▲ 重罰並非上策,教育人民從小要守法才是正道。(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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