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CBAM機制別急著上路 讓我們先看歐盟經驗

我們想讓你知道…如果台灣單方面推行CBAM機制,而沒有與主要貿易夥伴進行充分的協調,我們很可能面臨被告上WTO的風險。

▲ 環境部長彭啓明7日表示,未來除了接軌歐盟的CBAM外,也會推動台版CBAM。(圖/記者楊惠琪攝)

● Bryant/產業研究與市場策略分析員

隨著全球永續發展議題越來越受到重視,淨零碳排的風潮也在台灣引起巨大變革。其中最具指標性的台灣碳定價政策,在歷時約2年的公共辯論後,碳費費率終於在本月初定案,整套制度也準備於明年(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不過碳費才討論完畢,就已經有企業、民意代表將注意力轉向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督促政府盡快推出,以確保國內產業競爭力,避免高碳進口商品造成碳洩漏問題。此建議立意良善,政府應該保障企業在公平的環境下競爭,不過歐盟的經驗告訴我們,這樣的機制設計並非一蹴而就,政府推動台版CBAM時應審慎規劃,以免引發市場波動和貿易爭議。

透徹的制度比較研究 落實減碳的基礎

在這幾年討論過程中,政府、產業界、學者與環保團體唇槍舌戰,從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EU-ETS)、日本全球暖化對策稅(地球温暖化対策のための税)、韓國碳排放交易機制(K-ETS),到最新的新加坡碳稅,各國制度通通被拿來激辯一番。

▲ 台灣與各國一樣,都花費了好幾年的時間凝聚社會對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共識。(圖/視覺中國CFP)。

這是一個門檻略高的議題,所以台灣與各國一樣,都花費了好幾年的時間凝聚社會共識。這一方面是實踐民主價值,另一方面,各國的環境條件、產業結構都不相同,需要量身打造制度,才能對自身產業與環境最為有利。

而且淨零減碳的法律或政策,具有跨領域、跨國、跨世代的性質,不只要考量本國情況,還需要仔細考察貿易對手國的制度,並且不能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定。制定碳定價政策有必要和其他受影響國家溝通、協商,像是目前連歐盟都還在與各國磋商法規對接,推敲減碳成果如何認定、碳定價費用怎麼計算等問題,預計明年年中才會有比較清楚的規範推出。

尤其CBAM本身就是為了防堵「碳洩漏」現象而設計,這些政策工具與貿易密不可分,如果不妥善調研各國制度,未來法規對接時,我們將會面臨非常大的難關,最嚴重可能會讓台灣的國際貿易遭受慘痛打擊。

▲ CBAM是為了防堵「碳洩漏」現象而設計的制度。(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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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CBAM的背景與形成條件

歐盟預計在2026年正式開始推行CBAM,同時,歐盟會逐步減少過去在EU-ETS核發給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的免費配額(類似台灣碳費政策中的優惠費率、排放量調整係數),預計在2034年免費配額歸零。依據CBAM規定,進口碳密集產品到歐盟的貿易商需要申報,並依照產品排碳量採購相對應的碳憑證,補足碳價差額,產品才能進入歐盟,而碳憑證的價格將會是每周ETS碳配額的交易價格。

這邊就衍伸出一個價格公正性問題:歐盟ETS的價格由市場機制決定,反應的是企業在歐盟境內排碳的真實價格,但台灣目前走的是碳費制度,碳費費率由碳費審議會決議、環境部拍板,等於是人為設定的費率,可能和企業在台灣排碳的真實價格差距很大,假如台灣推行台版CBAM,外國出口商是否願意支付一個「人為」碳費價格?這將會成為一個潛在貿易問題。

▲ 歐盟將自2026年起,初步對鋼鐵及鋼鐵中下游產品(如螺絲、螺栓等)、鋁、水泥、肥料、電力及氫氣等進口產品徵收「碳邊境稅」。(圖/路透社)

在英國脫歐之後,英國也計畫於2027年推行類似機制,歐盟和英國的做法不僅僅是因應碳排放控制,更是一種國際合作的結果,旨在平衡環境保護與貿易公平性。雖然EU-ETS如今已是全世界交易量最大、最活躍的碳交易市場,但全世界各國都已經理解歐盟一路走來並不容易。

要設計一套可靠的排放交易系統,並透過長時間測試運作(歐盟大概先跑了20年),確保碳盤查可有效追蹤,企業也理解、接受、並且可承受這套制度,這是非常複雜困難的事。但如果沒有排放交易系統,單靠碳盤查去規範碳邊境稅,又會太過僵化,而且容易衍生爭議或漏洞。

台灣作為一個後行者,並不需要急於跟進,反而應該利用碳費上路、歐盟CBAM還沒好的這段時間,緊盯著歐美日韓等淨零碳排制度先進國家,對他們進行深入討論和觀察。

▲ 台灣應緊盯著歐美日韓等淨零碳排制度先進國家,對他們進行深入討論和觀察。(圖/協會提供)

台版CBAM不能急 先推台版ETS

CBAM並非短期內就能見效的政策。歐盟為了設計這套制度,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跨國協調,這不僅涉及到產業,還有共同市場內部各國的利益平衡,也關乎歐盟與全世界的貿易規範。

如果台灣單方面推行此類機制,而沒有與主要貿易夥伴進行充分的協調,我們很可能面臨被告上WTO的風險。雖然目前台灣水泥業界有一些呼籲,環保團體更是積極用心,但是CBAM絕對不是喊一喊就可以立刻施行的,是否應該先推行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確定企業在台灣的真實排碳價格,再推動會比較順利。

針對制度可行性的討論,當然是大眾所樂見,但我們不應該讓台版CBAM的短期討論,影響到台灣未來貿易的穩定性,台灣應該秉持「停、看、聽」的原則,先觀察歐盟和英國的CBAM推行效果,還有注意未來美國的CCA、日本對規範範疇三排放的嘗試等未來趨勢,並在國際規範與國內產業利益之間取得平衡,才能在未來制訂出更為有效且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碳定價制度!

▲ 台灣應該秉持「停、看、聽」的原則,先觀察歐美日韓等淨零碳排制度先進國家的成效,並在國際規範與國內產業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圖/記者許敏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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