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會改革到死刑釋憲 大法官為何變成社會亂源?

我們想讓你知道…大法官應該是穩定民主憲政、若缺乏這種認識和堅持,要不就成為政黨和政客的打手,要不就肆意妄為成為憲政怪獸,現任的大法官們就是最好的例子,現在已經成為社會的亂源。

▲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圖/記者林敬旻攝)

● 單厚之/資深媒體人

縱火燒死8名親人的陳彥翔被改判無期徒刑,成為憲判第八號判決之後的首例,再次喚醒民眾對憲法法庭「實質廢死」判決的記憶,以及對大法官的強烈不滿。雖然民意一面倒的反廢死,卻無從改變這樣的結果,司法與社會的落差越來越大,衝突越來越嚴重,大法官和憲法法庭已經成為社會衝突的來源和亂源。

值此同時,立法院正在審議大法官的提名權,廢死議題也成為立委關注的焦點,紛紛詢問新的大法官就任之後,能否改變憲判第八號的決定。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除了表示「尊重憲法法庭裁判」之外,並稱廢死在台灣社會並非急迫議題,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僅有1人支持死刑、4人表態反廢死,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表示,憲法法庭理應審酌民意,但也不受民意拘束。

▼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僅有1人支持死刑、4人表態反廢死。(圖/記者屠惠剛攝)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 陪同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被提名人拜會民進黨團 張文貞 姚立明。(圖/記者屠惠剛攝)

大法官如同「君權神授」 將自己放在人民之上

「大法官不受民意拘束」這句話,在「實質廢死」判決時就有大法官講過,如今又被再次提起。這些大法官彷彿活在「君權神授」時代,把自己當成唯一的真理,沒有人可以質疑、挑戰,而這種至高無上、把自己放在人民之上的心態,正是大法官成為社會亂源的主因。

大法官如果真的不受民意拘束,立法院還行使什麼同意權?立法院的同意權就是代表民意,檢視大法官是否符合民意。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但若人民的意志足夠凝聚,連《憲法》都可以修,更遑論憲法法庭的判決。這些大法官不過是吃定修憲門檻過高,所以才為所欲為。

▼大法官。(圖/翻攝司法院官方網站)

▲▼大法官。(圖/翻攝司法院官方網站)

從國會改革到死刑釋憲 國家體制被大法官打了死結

這屆的大法官忽視民意卻曲從黨意,尤其在許宗力等七名大法官卸任前,連續做出憲判八號「死刑部分合憲」卻實質廢死、憲判九號《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違憲的判決,造成社會紛擾、政治紛亂,把整個國家體制打了一個死結,無從救濟、無法復原。

「實質廢死」的判決,不僅引發民意的強烈反彈,也增加司法系統的負荷和困擾,而許宗力等七人卻已經卸任,民眾想要算帳都找不到人。如果這些大法官真的有理念、有guts,大可以大大方方的做出「死刑違憲」的判決,拿出理由來說服民眾;但這些大法官卻偷偷摸摸的說「部分合憲」,然後以「法官造法」的方式,自行添加了一堆門檻和條件,造成實質廢死的效果。

憲判第九號更加變本加厲,雖說是「部分違憲」,卻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所有核心都否決,再次複製「法官造法」的模式,否決了釋字585號的核心,並沒收多項立法院的權力。

就連《憲法》的「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憲法法庭都能曲解為,官員對立法院「只有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官員可以在立法院公然說謊,而立法院對官員任何的約束都違憲,甚至連「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都被判定違憲,官員愛來就來、愛走就走。

憲法法庭不僅封印立法院的調查權,更把自己變成「太上立法院」,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若被調查機關或其他機關不服時,就必須要聲請憲法法庭判決,在判決出爐之前,立法院不得行使調查權。

▼司法院長許宗力。(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國會改革案」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司法院長許宗力,聲請人方,相對人方。(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大法官拔光立法院牙齒 守護民主還是破壞民主

近來南韓才因為尹錫悅的戒嚴令引發總統與國會的對立,在野黨除了提出彈劾之外,還通過《叛亂特別起訴法》,要任命常設特別檢察官,調查尹錫悅的內亂罪與違憲。而根據憲判第九號,這些在台灣通通都違憲,在憲法法庭裁定之前,立法院根本不可能行使調查權。

眾所周知,南韓是總統制,總統的權力比台灣大得多,還可以否決國會通過的預算案和法律案。但經過憲判第九號之後,立法院的牙齒全部被拔光,甚至比南韓國會還不如,這難道不誇張嗎?如果尹錫悅的事情發生在台灣,立刻就會變成民主的末日。這樣的大法官,究竟是在守護憲法,還是破壞民主?

▼。立法院的牙齒全部被拔光,這樣的大法官,究竟是在守護憲法,還是破壞民主。(圖/記者林敬旻攝)

▲司法院大法官宣讀不當黨產條例釋憲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穩定憲政做不到 大法官已經成為亂源

賴清德總統提名的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政治經歷橫跨各黨派,從新黨、倒扁、挺柯文哲到賴清德競總主委,被質疑是政治變色龍,而姚立明在立法院卻說,不忠於特定意識形態,正是大法官所需要的條件。但信仰跟堅持才是大法官的必要條件,不能換了一個陣營、換了一個位置,就換一個腦袋,而這些正是姚立明所欠缺的。

大法官應該是穩定民主憲政、穩定司法、穩定社會的力量,若缺乏這種認識和堅持,要不就成為政黨和政客的打手,要不就肆意妄為成為憲政怪獸,現任的大法官們就是最好的例子。

現在的憲法法庭和大法官已經成為社會的亂源,對制度和民主造成無可修復的傷害,這樣的狀況絕對不能再重演。

▼賴清德總統提名的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政治經歷橫跨各黨派。(圖/記者林敬旻攝)

▲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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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厚之專欄

單厚之專欄 單厚之

資深媒體人,曾任職中時、聯合、蘋果、壹周刊、三立新聞網、明日報、TVBS周刊...等多家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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