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擴大綠電市場,讓有綠電需求的企業,進一步能自己生產綠電,是建議政府思考的一個機會點。(圖/台電提供)
●張皪心/綠色和平專案主任
經濟部擬優先向中小企業供應混合30%綠電的「RE30低碳電力」電價分艙制度,引發漂綠質疑,遭百家售電業者聯合聲明要求暫緩,認為此舉將衝擊現有業者的競爭空間,及混淆既有的綠電憑證制度,有為企業漂綠風險。
能源根本問題 就在綠電供應短缺
筆者認為,台灣能源的根本問題在於綠電供應短缺。因此,如何擴大綠電市場,讓有綠電需求的企業,進一步能自己生產綠電,是建議政府思考的一個機會點。
綠色和平調查,台灣綠電市場超過9成由台電躉購,僅8.8%進入自由市場,而其中一半以上被台積電、聯電、友達、美光、台達電等五大企業買走,中小企業僅能競爭4.3%綠電,供應失衡。因此問題不在於綠電分配,而是市場綠電供給太少,若政府僅依靠RE30方案調度有限資源,而非擴大供給,無異於挖東牆補西牆。
根據工研院光電案場建置費推算,若企業自發自用綠電,每度電成本可降至2.68元,而根據綠色和平 RE10X10 企業綠電倡議估算,企業平均綠電轉供價格為 5.67 元,兩者的綠電取得成本都低於台電目前所規劃的「RE30低碳電」每度6.3元。
此外,在AI與半導體產業崛起的背景下,Google、Apple等科技巨頭都提出在2030年前使用100%再生能源的目標,並加強對供應鏈的要求,台灣若無法提升綠電供應,恐將影響產業競爭力,甚至影響外資投資意願。
讓企業成為生產者 才能實現能源轉型
國際上也有經驗,政府積極引導企業轉型為綠電產銷者的成功例子。例如,美國透過稅收抵減支持企業投資綠電生產,歐洲則推動ESCO模式,由政府補助至少20%建置費用,企業透過節省電費償還成本,降低參與門檻。企業亦可在第三地(廠區外)建置光電案場轉供自用,克服場地不足的限制。
其實,台灣的企業很有心,面對綠電市場窘境,四年來,有110家企業響應綠色和平「自己發綠電」的倡議,21家企業綠電使用超過20%,2家已是100%綠電,可見這條路是可行的,只是政府的政策未能看清楚長遠的發展。
筆者認為,政府可提供更具體的政策支持,包含稅務減免、補貼、行政簡化等,鼓勵企業綠電自發自用。唯有讓企業成為綠電的生產者,才能擴大供應,確保產業發展與國際競爭力,實現能源轉型。
▼國際上也有經驗,政府積極引導企業轉型為綠電產銷者的成功例子。(圖/台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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