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部長請自重並收回撤告成命

胡文琦

那決不是「和氣生財」而是百分之百的姑息養奸、鄉愿與唾面自乾罷了。媒體報導,針對日昨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前往法務部嗆聲抗議,進而爆發的踹破門事件,隨著主張對邱議瑩提告的前法務部長曾勇夫的下台,法務部日前竟「主動撤告」。外傳撤告的原因與立法院正在審查預算案有關,惟現任部長羅瑩雪則辯稱撤告主要是為了「和氣生財」。

坦白說,羅瑩雪若非「法務部」部長,而是其他的部會首長也就二二六六算了,但她卻是不折不扣掌管全國司法公平正義的最高領導人,如果連邱議瑩那樣的「現行犯」,乃至在媒體公器面前可以大剌剌的展示「暴力」,這樣教壞孩子大小的錯誤示範應該「和氣生財」的話,那我們還需要法務部嗎?講白了,如果邱議瑩的行為可以不了了之、大事化小、視而不見的話,那法務部不是自我閹割還有什麼是自我閹割?

準此,要提醒羅部長的是,「做什麼就該像什麼」,此番法務部的「主動撤告」行為,絕對是向暴力民粹低頭所釋放的錯誤危險訊號,此事的處理手法不僅不及格,更有嚴重的失職、失格與瀆職重大嫌疑。沒錯,誠如羅部長所言,此一「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離譜脫序事件,當然社會對於是非對錯「自有公評」。但要嚴正提醒她的是,所謂不想因為訴訟而影響行政院、立法院「兩院和諧」乃至「事情要往前看」的邏輯論述,那決不是法務部的任務與職掌,法務部最重要的職責仍是在確保全國司法天平的公平與正義,乃至維護台灣人民對司法所僅存的最後一絲絲敬重與期待,羅部長不可不慎。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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