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網路霸凌?何謂言論自由?

▲反網路霸凌,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主張訂定專法。(圖/記者賴映秀攝)

阿任

最近大家都在談網路霸凌,因為只要網路一開好像罵人、取笑別人都不用負責任,而且似乎只要留言夠聳動,得到的迴響越多就變成自己是對的。要知道亂說話也是犯法的,傷害別人可是會下地獄的(不知道有沒有,姑且當會好了)。

就像我在自己成立的臉書留言也常被別人,甚至一群立場不同的人跑來批判,我要說他們霸凌我嗎?就算我EQ夠高還不認為算霸凌,但我心理也是不舒服的,況且他們會認為他們在霸凌我嗎?也不會,他們會說:「公開的場合就是可以讓大家公開的討論阿,而且我們也只是說實話,講道理~」,那我在臉書批評別人的時候對方會認為我在霸凌嗎?也有可能呀,但我認為我只是在說明我的觀點,不喜歡的人也可以不去接受阿。

網路霸凌那個界線很難認定,我是認為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同一件事觀點都可以不同,但,用道聽塗說或非事實的事去詆毀就不該(請自行採證日後提供法律服務),喜歡一個人時隨便自己如何讚美,但討厭一個人為什麼不能說我不喜歡他?我覺得她醜?

自己的臉書是自己的天地,當然有可以自己暢所欲言的權利(在不違反事實的前提下),自己的發言如何最後爭取到的只是好友群變多或變少而已,不喜歡就別去他的臉書,甚至封鎖他這是每個人的自由,但跑去別人臉書挑起事端的就不該,那才是爭執的開始,可以討論,但得不到認同就該離去,謾罵並不會有什麼好結果,要求別人閉嘴反而只會讓對方說話更大聲而已。

我不會去別人的臉書指責對方,這是言論自由的基本尊重,但我也有權利在自己的天地說出自己想說的話而不被侵犯,說服別人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像不可能要求不同的宗教彼此去認同,或叫深綠的黨員去認同馬英九,為這種本質上就對立的雙方去爭執原本就是一件傻事,讓別人去說別人的,自己說自己的,各有各自的族群,這應該是社群網路裏最基本的禮貌和倫理。

不同意我這段說法的一定又有,你可以選擇忽視它,或封鎖我和我的歪理,但我有在這裡發表自己想法的權利,就像我不需要去對方的網站去說我不認同你,那只是故意來亂的。

●作者阿任,澎湖,消防員,原刊阿任的想像天地,也歡迎網友加入。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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