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宗海/買疫苗救百姓 「台灣地區」不是問題

我們想讓你知道…是不是「買疫苗,是救百姓」,其他應該都不是困難問題?

● 邵宗海/澳門理工學院名譽教授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7月11日晚間正式發佈公告,就該公司控股子公司「復星實業」,已分別與台積電、鴻海、永齡基金會以及裕利醫藥(有進口疫苗資質的醫藥公司)簽訂了正式的《銷售協議》,說明「復星實業」將向台積電、鴻海、永齡基金會委托的裕利醫藥,銷售共計1,000萬劑mRNA 新冠疫苗,而該等疫苗,也非常確實的說明將被買方捐贈予台灣疾病管制機構用於當地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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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復星醫藥集團於11日發布公告,確定「復星實業」,已分別與台積電、鴻海、永齡基金會以及裕利醫藥(有進口疫苗資質的醫藥公司)簽訂了正式的《銷售協議》。(圖/翻攝 新華社、新浪)

再根據「復星醫藥的公告」,上海復星實業在7月9日就已經分別與台積電、鴻海/永齡基金會簽署了「銷售協議」。在公告中並同時提出,「本次交易的執行還受制於於疫苗在當地的使用獲批、捐贈完成等條件的滿足」。這項說明,是我們在外面所能看得到的第一項條件。

另外,公告中還表示,「本次交易各方已初步擬訂供應計劃,但疫苗的供應進度受疫苗生產及(或)供應鏈能力等因素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這也是我們在外面所看得到的第二項條件:表示疫苗生產及或供應給台灣,仍可能存在有變數。

但是,以上海復星醫藥公司的實力、以及在過去一段日子它順利提供給世界很多國家疫苗的例子來說,應該是沒有問題,因此這段話只是給它公司萬一在有困難時的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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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瑞/BNT新冠疫苗。(圖/路透)

但真正讓台灣,或直接說就是讓民進黨執政當局,覺得難以接受的,應是「公告」的文中有提到到了這一段文字:「復星實業將向台積電、鴻海、永齡基金會委託的裕利醫藥銷售共計1,000萬劑mRNA新冠疫苗,該等疫苗將被買方捐贈予台灣地區疾病管制機構用於當地接種」。

台灣地區是矮化?

在這裡把台灣稱之為「台灣地區」,這應該是永齡基金會在最早時刻曾向疫情指揮中心提出「困難」的所在,因為在這前提下,是否仍然可以向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來採購500萬劑的「BNT/輝瑞疫苗」?

這中間的確拖延了一段很長的討論時間。很顯然的是,在指揮中心、再上達行政院長,都覺得沒有辦法能給予郭台銘一個肯定答覆的關鍵所在。

不僅是如此,這也或許應該是「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在稍早之時,在向很多地方想去購買疫苗時,卻處處有踫壁的政治背景的問題?其實台北另外一個真正的困擾,是衛福部長陳時中在2021年6月8日,在陪同蘇貞昌院長前往立法院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的編製經過,並備質詢時所說的一句話:政府在2020年就已簽訂疫苗採購合約,但每次公布相關進程都會受到打壓,所以政府在努力的時候不敢對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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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曾表示,政府在2020年就已簽訂疫苗採購合約,但每次公布相關進程都會受到打壓,以至於政府在努力的時候不敢對外說。(圖/指揮中心提供)

是什麼在「每次公布(採購疫苗)相關進程都會受到打壓」的狀況?這是不是就是紐約時報中文網在2021年6月17日的一篇報導分析中所說,「中國對台灣的疫苗接種有發言權,是因為BioNTech去年與上海復星醫藥公司達成合作時,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和台灣分銷其新冠疫苗」。

再根據紐約時報說,中國大陸也數度稱台灣無視這一協定,試圖從BioNTech直接購買疫苗。但時報也有指出,「台灣稱其尊重這兩家公司的合作,但希望他們的關係不要妨礙台灣購買疫苗」。

結果問題就出在這裡:設在中國大陸的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與BioNTech達成合作方案,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和台灣可以分銷其新冠疫苗,而且「中國對台灣的疫苗接種有發言權」,台北難道不能去尊重下北京在中國大陸的權責範圍?難道為了疫苗不能「稍彎點腰」去跟大陸進行些「溝通」,焦而希望他們至少不要妨礙到台灣去購買到一些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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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納、輝瑞/BNT、AZ疫苗。(圖/路透)

如果再論把台灣稱之為「台灣地區」,這或許真是難嚥之痛,但在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裡,曾有規範「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在這裡,自由地區雖然沒稱是「台灣地區」,但是稍後遵照「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的規範而制訂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1992年9月18日起就開始施行,法律條文上所稱的「台灣地區」、就是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則是指的就是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那麼當我們的憲法與法律文件,都指我們就是「台灣地區」,對岸則是「大陸地區」,這又何來「矮化」之舉?

是不是「買疫苗,是救百姓」,其他應該都不是困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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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宗海

邵宗海 邵宗海

政治大學中山所教授兼所長、文化大學教授兼社科院院長、澳門理工學院名譽教授,抱持「只寫我相信而且有佐證的事實」理念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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