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家H/一名愛情小說家,兩性作家,演說家,品牌創辦人,編劇,導演,詞曲創作人
有「最美博士」之稱的網紅許藍方遭爆偷吃人夫!受害人妻的閨密A小姐向週刊爆料,許和醫師人夫B先生在大學時期就是學妹和學長關係,雙方一直保持互動,直到去年許二度傳曖昧簡訊給B男,他把持不住而與許談起不倫戀。
之後,溫馨接送的幽會模式便不斷上演,去年10月間許與B先生多次約在內湖捷運站等地碰面,2人不僅與朋友一起聚會、唱歌、喝酒,B先生也會前往健身房及工作場合陪伴許,期間2人也曾多次外宿、發生性行為,如同熱戀中的情侶一般。
▲許藍方捲入已婚醫師「不倫戀」之中。(圖/翻攝自許藍方臉書)
許藍方與B先生的不倫戀一直持續到去年11月中旬,才被B的妻子抓包,因為始終等不到許的道歉,B妻因而訴諸司法,希望為自己的家庭討回公道。
許藍方vs正宮
然而許藍方也在報導出來後,發表聲明內容如下:
許藍方絕對沒有跟報導中的已婚男醫師發生任何身體接觸,也從未跟報導中這名已婚醫師有任何介入別人家庭的行為。
週刊中提出之所謂「全部對話記錄」的很多人事時地物,大多張冠李戴,刻意扭曲,並非事實全貌,甚至週刊登出Line的訊息,是用合成來示意。
▲在律師聲明之後,許藍方也在臉書發文,並就讓康太太不愉快的部分向她致歉。(圖/翻攝自臉書/許藍方)
另外,報導中的「醫師人夫」和許藍方已經將近一年沒連絡。
從以上雙方的媒體攻防戰之中,我們可以釐出一些脈絡。
假設週刊得到的情報屬實,那麼去年11月中旬才被抓包的許與B男之間的證據,基本上並沒有被狗仔拍攝,只有B男的妻子透過電腦上的對話紀錄,推斷是沒有任何作為「性交」證據的影片或照片。
基於這一點,許藍方和其律師考量自身於媒體上的形象,就算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他們也沒必要承認,自己有否做過這樣的事。
更何況,報導中文字的張冠李戴,圖片的合成感那麼重,在在都說明週刊所握有的文字證據可能並不明確(如果是以往,通常都不是合成圖片)。
▲由鏡週刊所提供的訊息「示意」圖。(圖/翻攝自鏡週刊)
從這一點來判斷,就算許藍方要堅稱自己只是在文字上與B男玩遊戲,也不是不行。畢竟沒有性交的證據,如果只是調情,或許法院在判罰時,也可能酌量增減。
當然,在事實未明之前,也不能排除,這兩個早在B男結婚之前就認識的學長學妹,真的喜歡開露骨的玩笑,喜歡用破格的文字描述交流,卻反而被正宮視為偷情的證據,因此而付出代價,也不無可能。
依舊缺席的「辣個人」
只不過,不管是何者,我們都還是得說:和已婚者之間的對話,尺寸就是要拿捏好,畢竟瓜田李下,尤其是公眾人物,說什麼話做什麼事都容易被放大,更不要說是這種會引人誤會的對話了。
話又說回來,在週刊對話的截圖上,為什麼要用合成的圖片,而且都是把女方的對話節錄在一起,唯獨少了男方的頭像,也沒有太多男方的資訊呢?這或許,還是要回到我們在討論外遇事件時,最容易被忽略的那一點。
那就是:罪魁禍首,依舊是那個在婚姻中卻踰越界線的辣個人。
小三當然有錯,但決計不是最壞的那位。如果週刊所言,許兩度傳曖昧訊息給B男,導致B男把持不住的話,我倒想看看,到底是什麼樣的曖昧言語,有這麼大的吸引力。如果真的想要讓人認為完全是許藍方的錯,那就應該把這兩段文字Po出來,而不是拼湊那些貌似火辣性感卻前後文不接的對話。
▲許藍方。(圖/翻攝許藍方臉書)
如果無法把這部分Po出來,我就只能合理懷疑兩種可能。第一,根本沒有這兩段文字。第二,這兩段文字裡面可能顯現的,會是B男的貪婪或者色慾,而不見得是許的挑逗。為了維護老公,打擊小三,於是正宮選擇性的截圖,這種做法,依舊是女人為難女人,對這個社會沒有進步。
如今刑法已經通姦除罪化了,事實上也代表台灣在這方面進入另外一種層次。講白話一點,自己的老公自己顧,如果管理不好,對方付錢了事就是。但你們糟糕的婚姻,並不會因為那筆錢就變得美滿。
並不是想要站在小三的立場講話,而是第一,是否真為小三,我們尚未分曉,既然已經進入法庭,我相信有了B男願意作證,這事情不難查清。
第二,如果真為小三,也希望正宮用更嚴格的規格,對待自己的先生,而不是一昧地認為,都是外面女人的錯。因為這類毀滅性的做法,並不見得會讓自己更開心,多花點心思在自己的婚姻上,或許對兩人的關係,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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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如今刑法已經通姦除罪化了,事實上也代表台灣在這方面進入另外一種層次。講白話一點,自己的老公自己顧,如果管理不好,對方付錢了事就是。但你們糟糕的婚姻,並不會因為那筆錢就變得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