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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法拍屋寫錯數字,大都敗訴收場,但其實還有個秘技,可以讓你有機會不讓損失成為事實!3日在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連世昌律師分析說,通常法拍得標數字寫錯,大都會被判敗訴,因為法官認為當事人有「過失」。但法拍專家、寬頻房訊副總經理張謙溎表示,其實當事人可以找債權人協商,請對方撤案,當案子從法院消失後,就不會有損失,保證金也能拿回。
▲天母凶宅被法拍,投標人房價數字寫錯慘賠一千萬。(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男稱「冤親債主拉我手」 法官駁「鬼神因果說」難舉證
去年有位吳姓男子在士林地院買法拍屋,投標天母凶宅,他原本要出價1243萬餘元,卻在填寫投標書時,在「總價個」欄位把國字「壹」誤寫為「貳」,變成以2243萬餘元標下凶宅。
吳男因以超過一千多萬的價格標下法拍屋,生活頓時陷入困難,他向法院聲請撤銷原拍定,主張買賣關係不存在。吳男聲稱,在下標時頭暈,有冤親債主「拉」他的手,而且下標完後,在遠方還看見有兩個人在對他微笑,導致他數字誤植。
對於吳男的說詞,基隆地院認為,「鬼神因果說」在民事訴訟難舉證,法院無法採信。而國字「貳」跟「壹」在字形有明顯差異,吳男寫錯字顯然有重大過失,若允許他撤拍,形同「一標二投」,恐怕會危害法院的拍賣公正性,故駁回告訴。
投標數字寫錯 大多敗訴收場
「這種官司一定會敗訴!」連世昌律師分析,在吳男的案例,當事人雖然可以聲請棄標或撤銷拍賣,但不論走哪一個路徑,都對當事人相當不利。
若主張棄標,保證金很有可能會被沒收,且買賣關係仍然存在;若透過法律訴訟主張「撤銷買賣關係」或「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勝訴機率也不大。因為吳男在投標書上寫的數字是國字,不是寫阿拉伯數字,法院較不會認定構成意思表示錯誤。
此外,基於保障交易安全、保障債權人權益,數字寫錯是當事人的「過失」,因此吳男敗訴是可預期的結果。
法拍專家:跟債權人協商助撤案
「其實他可以用另一種救濟方式,就是撤銷拍賣。」法拍達人、寬頻房訊副總經理張謙溎指出,在吳男的案子,吳男其實可以跟債權人協商,請債權人先撤掉案子。「因為他沒有繳尾款,沒繳尾款就必須重新拍賣。」
張謙溎進一步解釋,本案只要重拍,就一定會有損失,損失就成為事實。接著,要翻案就會非常困難,一定會敗訴。「不要讓它(損失)成為事實,就要撤銷拍賣。」吳男可以先跟債權人協商,請對方先撤案,「只要案子從法院撤掉,就沒這個案子,保證金就能拿回來,就沒損失了!」
很遺憾的,當初吳男找上寬頻房訊時,已經晚了一步。「他說來不及,已經拍掉了。」張謙溎副總回憶說。
▲ 北市士林區德行東路的「天母芝園」住宅,曾於十幾年前發生槍擊案,二人死亡。(圖/翻攝自Google Map)
極少數撤拍成功案例:違建物+產權1/2
雖然誤寫拍賣價格的案例,在法院大多敗訴,不過仍有少數案例撤拍成功。
連世昌律師指出,在2019年,有位投標人標下了違建物,但只有半數的產權。當時那位投標人,原本想以48萬元標下,卻誤寫為488萬元。
「這個案例很特別,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有法律意思表示錯誤、買賣關係不存在。」連世昌律師解釋,法院如此判決的主因是「未辦保存」(建物未辦理保存登記),就是一般俗稱的「違建物」。其次是,持份只有1/2,且拍定後不點交,因此法官認為「書寫錯誤人之常情,所在多有」。
連世昌律師感慨說,法院判決好像天上的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人民必須遇到善良的法官,才能有好結果,得到你想要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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