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建仲/傳統金融被區塊鏈金融擊潰!監管機關大小眼?

我們想讓你知道…國內外監管機關的處理方式,就是對於掛牌上市的公司,或是發行傳統金融商品的公司管東管西綁手綁腳,但是對於區塊鏈分散式金融「新創公司」偷拐搶騙都不管?

▲街口疑似涉嫌辦理基金配售時,未公平配售給所有投資人,獲取不法所得初估約9000萬元,遭檢調單位搜索約談。(圖/品牌提供)

●曲建仲/台大電機所博士、知識力專家社群創辦人

媒體報導街口疑似涉嫌辦理基金配售時,未公平配售給所有投資人,獲取不法所得初估約9000萬元,遭檢調單位搜索約談[1]!之前就有媒體專訪街口時報導:街口將全力朝區塊鏈金融轉型,因為鏈上有無盡翱翔的天空[2]

大家有沒有發現被管東管西的傳統金融實在太難做了!偷拐搶騙都沒人管的區塊鏈分散式金融真是太棒了!因為鏈上有無盡翱翔的天空,在分散式金融的世界裡,我愛把錢給誰賺就給誰賺,那有什麼公平配售的問題?為什麼傳統基金配售規矩這麼多?再這樣發展下去,傳統金融將被分散式金融徹底擊潰!是因為分散式金融「創新」嗎?還是監管機關大小眼?讓傳統金融被分散式金融擊潰的兇手到底是誰?

自從比特幣的發明人中本聰(Satoshi)在2008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對等式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論文,提出了稱為比特幣的電子貨幣及演算法,到2009年比特幣正式上線,「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與「區塊鏈(Blockchain)」成為顯學,各種表面看似「金融創新」骨子裡用各種專有名詞包裝唬弄監管機關的「金融把戲」如雨後春筍般的推陳出新,這裡我們舉出幾個實例讓大家開開眼界。

什麼是瑞波幣(XRP:Ripple)?

講到金融科技,免不了要談區塊鏈的跨境支付應用,例如:瑞波幣(XRP:Ripple)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國際金融交易,提供跨境支付解決方案,最大的特色就是支付結算只要幾秒鐘,而一般的跨境匯款,為了滿足監理機關法規,必須進行複雜的人工核對程序,延遲常常超過一天,而且傳統貨幣有匯兌問題,不同貨幣之間轉換要支付手續費、並且承擔匯兌風險,跨國匯款要經由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手續費與時間成本高。

許多人以為,瑞波幣支付結算只要幾秒鐘,是因為使用有什麼神奇的區塊鏈技術,事實上,瑞波實驗室並不使用比特幣或乙太幣的存摺鏈(區塊鏈)與採礦運算,而是使用所謂「分散式帳本(Distributed ledger)」,大家以為這又是什麼金融創新,事實上,只有他們認可的機構才能作為記帳節點,因此它的運作方式類似於我常說的「私有鏈」或「假聯盟鏈」,就是找一群自己人來記帳,事實上這和使用一台伺服器中心化來記帳沒什麼差別,鬼扯什麼分散式帳本,只是為了想用專有名詞唬外行人而已。

而瑞波幣進行國際金融交易只要幾秒鐘,實際上最重要的原因,還是以瑞波幣支付結算,可以繞過目前所有的監理機制,不必複雜的人工核對程序,也沒有一堆中介平台,因此不但交易快速,而且手續費低。

用專有名詞包裝唬弄監管機關的金融把戲

大家可能對於上面的文字描述覺得很難理解,我來畫個示意圖說明OO幣的運作概念:在台灣的小王想要匯款新台幣30萬元給在美國的小美,因此可以向發行單位買入1萬枚OO幣,事實上他什麼也沒拿到,只是付了錢在手機應用程式(APP)顯示他有1萬枚OO幣而已(假設每一枚新台幣30元),接下來小王用手機應用程式(APP)匯款給在美國的小美,小美拿到OO幣就可以換回美金1萬元使用了(假設新台幣兌換美元為30:1)!這個過程就像我們從台灣傳簡訊給美國的朋友一樣,理論上一瞬間就可以完成,因為交易記錄要同步到幾個分散式帳本,所以只要3秒鐘很合理。

▲OO幣運作示意圖。(圖/曲建仲提供)

問題是如果在美國的小美拿到1萬枚OO幣,和發行單位換回美金1萬元,那發行單位就算收了手續費,卻要承擔匯兌風險,可能會賠錢,不就是盤子嗎?因此發行單位要做的事是想辦法操作市場,到處宣講,說服大家OO幣未來可以取代黃金保值,可以取代美金交易,可以取代SWIFT跨國匯款免手續費等,總之就是未來會漲所以要趕快投資,因此在美國的另一位投資人大明拿出美金1萬元買走小美手上的1萬枚OO幣。

結局是在台灣的小王成功匯了美金1萬元給在美國的小美,投資人大明開心的持有了他認為未來會漲的1萬枚OO幣,大家猜猜圖中最開心的是誰?發行單位成功的把OO幣換成現金,可真是皆大歡喜呀!

大家想想,當小王拿新台幣30萬和發行單位換1萬枚OO幣的時候,小王心中難道不會覺得疑惑嗎?他也想問問發行單位,你給我的這個OO幣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我可以相信你?大家猜猜發行單位會怎麼回答?

我這個OO幣是使用創新的「區塊鏈分散式金融」你沒聽說過嗎?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竄改、可以信任的特性,所以你可以信任我!大家覺得小王聽了這樣的說法,是不是就信了?現在知道專有名詞的用處了嗎?

瑞波幣是由瑞波實驗室(Ripple Labs)建立,不像比特幣需要採礦,而是從一開始就直接發行1,000億,不直接在整個網路中流通,而是透過緩慢的發行。說穿了就是一家公司弄了一個類似區塊鏈的所謂「分散式帳本」,寫個程式就無中生有的發行了1千億枚瑞波幣,因為一下子往市場全部倒出去,幣值會崩盤,所以就「緩慢的倒」,把它換成現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起訴書中指出:瑞波幣的創辦人與執行長從2013年起,在全球市場銷售瑞波幣獲得營運資金,同時也出售自己手上價值大約6億美元的瑞波幣,目前公司還握有大約500億枚,每季都藉由出售瑞波幣來獲利[3]

「穩定幣」又是在玩什麼把戲?

▲「泰達幣」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鈎的虛擬貨幣(圖/翻攝網路)

幣值錨定特定一種或數種法定貨幣的加密貨幣稱為「穩定幣(Stable Coin)」,的確可以解決加密貨幣暴漲暴跌的問題,讓投資人將加密貨幣換成穩定幣來獲利了結與避險。穩定幣主要有四種:

法定貨幣等值儲備:發行者中心化發行穩定幣,同時擔保有等值1:1的法定貨幣儲備,是目前主要的方法,例如:Tether公司發行的USDT幣、Coinbase交易發行的USDC幣、幣安(Binance)交易發行的BUSD幣等。

貴重資產等值儲備:發行者中心化發行穩定幣,同時擔保有接近1:1的貴重資產儲備,可以使用黃金或其他貴重資產,例如:新加坡DigixGlobal公司經由乙太坊智能合約所發行的DGX幣。

加密貨幣超額儲備:發行者中心化發行穩定幣,同時擔保有超過1:1的加密貨幣儲備,由於加密貨幣價格波動大,必須超額儲備,才能確保價格大跌時支撐穩定幣的價值,例如:Maker基金會經由乙太坊智能合約所發行的DAI幣。

智能合約控制數量:以智能合約演算法發行穩定幣,在市場價格低於錨定價格時,將一定比例的穩定幣回收或銷燬,減少市場供給,促使市場價格回升;當市場價格高於錨定價格時,智能合約發行一定數量的穩定幣,擴大市場供給,促使市場價格降低。演算法型穩定幣的優勢在於獨立性,不受抵押資產價值影響,例如:Basis、Nubits、uFragments、Reserve、AmpleForth幣。

瑞波幣之後又一個偽金融創新:穩定幣!

我們以目前全球排名第四的加密貨幣,市值高達700億美元,由Tether公司發行的USDT幣為例,發行者以法定貨幣儲備,而且穩定幣的發行人「聲明」會保有等值1:1的法定貨幣儲備,意思是我發行穩定幣換來的美元都會存在銀行裡,不會偷偷拿去花掉。問題是誰來保證?

這種做法難保不會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例如Tether公司就一直遭到質疑沒有100%的儲備金,甚至在去年其姐妹公司Bitfinex交易所就遭到控訴非法挪用Tether資金[4],幾百億白花花的銀子儲備在銀行裡,印章存摺在發行人手上,真的會不動心?

更重要的是,架一台交易伺服器就可以做到的事,算什麼金融創新?還有人說它「完全數位化、去中心化,可在任何時間地點,用來支付全世界任何對象,可說是比美元還好用的美元」。這個當然好用,只要用手機應用程式(APP)就可以匯款,用任何加密貨幣都可以交換,當然也和瑞波幣一樣跨國支付結算只要幾秒鐘,更重要的是炒作洗錢都不留記錄,果然是比美元還好用的美元呀!這到底是「金融創新」還是「金融詐騙」?

▲現今人人瘋狂投資號稱「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金融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圖/記者游宗樺攝)

瑞波幣、穩定幣說穿了就是有家公司寫個程式,就無中生有發行了幾百億枚所謂的「加密貨幣」,等值幾百億美元;印假鈔還需要印刷機,這個連印刷機都省了,我常開玩笑說這叫「無本金融」。

更重要的是,印假鈔是違法的可以抓,發行「瑞波幣」或「穩定幣」無法可管,所以主管機關還拿它沒辦法,因為它發行的不是美元、不是法幣,意義上只能被稱為「代幣」;再回去看看金融法規,還真的找不到他們「違法印製代幣」的法條,最後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他們繼續玩下去,不然就只能修法堵住這個漏洞。

簡單的說,有一群聰明的人找到了一個方法,可以套上「金融新創」的外衣,做起無本金融生意,而且可以避開法規,不得不令人佩服。我並沒有不看好它們的未來,只是我們要看穿他們的把戲,千萬不要被小把戲給唬弄過去。

利用智能合約發行的加密貨幣,大部分都不算去中心化!

值得注意的是,穩定幣產生的方法並不算「去中心化」,許多人誤以為使用乙太坊或其他公有鏈的智能合約就滿足去中心化的條件,事實上乙太坊只是利用區塊鏈確保智能合約「不可竄改」而已,但是都經由單一組織或企業發行控制,並不具備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性。這個和比特幣或乙太幣使用區塊鏈技術,利用電腦演算法產生給分散在全球的礦工,而且沒有單一組織或企業控制是不一樣的。

因此現有加密貨幣超過6,900種,其中一大部分都是利用乙太坊智能合約發行,經由單一組織或企業控制,這些都不算是去中心化的,因此把穩定幣或加密貨幣說成是「去中心化」所以多麼有價值,只是用來唬外行人的手法而已!

如果這種經由單一組織或企業發行控制的加密貨幣也能稱為「去中心化」,那美元也是「去中心化」的,因為美元「分散」在全世界各地交易,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美元購買東西,不必經由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因此也是「去中心化」的「分散式金融」,聽到我這麼說,大家有沒有覺得我是個騙子?

因為所有的美鈔都是經由美國政府發行的,所以美元必定是「中心化」的,那這些經由單一組織或企業發行控制的穩定幣為什麼算是「去中心化」?如果我說美元去中心化就是騙子,那說穩定幣去中心化的人不是和我一樣?

▲許多人誤以為使用公有鏈的智能合約就滿足去中心化的條件,但說穿了,這些都是經由單一組織或企業發行控制,並不具備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性。(圖/記者梁建裕攝)

坦白說,監管機關面對這些「偽金融創新」其實也是進退兩難,如果監管課稅等於間接承認加密貨幣的合法性;如果放任不管又是偷拐搶騙樣樣來。事實上政府就光明正大的依法監管,認定它是貨幣就用貨幣法,認定它是證券就用證券法,比照傳統金融法規沒有特例。例如:那個「每一天:最初的5000個日子」的非同質化代幣(NFT)不是以新台幣20億元成交嗎?假設在台灣,那就依法課徵個人所得稅新台幣8億元,而且只收現金,炒手只能把圈到的加密貨幣拿到交易所倒掉換成現金來繳稅,不但可以充實國庫,我看加密貨幣交易所每天賣壓沉重,想要炒作難度也更高了!

真的是鴻源投資機構害16萬人賠光積蓄嗎?

1981年,鴻源投資機構以「每月四分利」吸引民眾投資,當年用的口號就是:「要做資本主義底下的反叛者,如果既得利益者不讓我們富有,那麼我們就自己創造財富」。結果在成立八年內聚集超過16萬投資人,吸金民間游資近新台幣1000億元,海外分公司開枝散葉,並跨足股市,在股票市場上呼風喚雨[5]

後來在1989年,立法院「才」修正《銀行法》,檢調單位「才」開始強力查緝地下投資公司,結果鴻源在連續三星期內發生四次擠兌風暴,短短兩星期內,鴻源就被投資人提回了近200億元的現金,被迫宣布停止出金,同時造成台股重挫,後來檢調單位介入,起訴鴻源案相關人等,造成超過16萬人賠光積蓄,受害人求助無門。

重點是在一開始就該做的事,為什麼要等到有一堆受害人了才開始做?更有趣的是,如果當年立法院沒有修正《銀行法》,檢調單位沒有介入,鴻源會發生擠兌風暴嗎?如果沒有發生擠兌風暴,那說不定今天的鴻源是財力雄厚的一方霸主,16萬投資人不但沒有賠光積蓄還大賺一票,真的是鴻源害16萬人賠光積蓄嗎?

臉書幣Diem確定夢碎!將出售資產給Silvergate並宣布解散

▲▼臉書改名Meta。(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臉書改名Meta,加密貨幣部門的主管大衛馬庫斯(David Marcus)宣布離開公司,並在今年初宣布解散。(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2019年由臉書(Facebook)推動的天秤幣(Libra)計畫曾經轟動一時,但是後來受到美國聯邦監管機關處處刁難,後來改名為Diem計畫,但是仍然無法說服監管機關,最後不得已在2022年初正式宣佈解散Diem協會及其子公司,並且會把專利技術與網路服務等資產出售給另一間擅長「金融科技」的區塊鏈「新創公司」Silvergate[6]

早在2019年臉書推動天秤幣計畫時我就斷言:臉書天秤幣因為「會成功」所以「會失敗」,兩年後果然應驗了我的預言,大家可以參考我兩年前發表的文章:

區塊鏈的真相六:區塊鏈最大的價值在商業模式而非神奇技術

重點是為什麼掛牌上市公司臉書不能做天秤幣,但是區塊鏈新創公司Silvergate就可以?對照街口疑似涉嫌辦理基金配售時,未公平配售予所有投資人,遭檢調單位搜索約談,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共同的現象?國內外監管機關的處理方式,就是對於掛牌上市的公司,或是發行傳統金融商品的公司管東管西綁手綁腳,但是對於區塊鏈分散式金融「新創公司」偷拐搶騙都不管?

再這樣發展下去,傳統金融將被區塊鏈分散式金融徹底擊潰!是因為分散式金融「創新」嗎?還是監管機關大小眼?也難怪大家都想全力朝區塊鏈分散式金融轉型,因為鏈上有無盡翱翔的天空,好一個偷拐搶騙也沒人管的天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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